第四百四十三章 大明临时军团(还债3/100)(第3/3页)
作品:《回到明朝当暴君小说》的替自己卖命。
最好是卖完自己卖儿子,卖完儿子卖孙子,卖儿卖女卖大米的替大明卖命才好。
至于说孙承宗递上来的奏章,崇祯皇帝其实也不太当回事儿。
这些家伙们在外面凶成了藏獒又有毛用,回家不还是跪搓衣板的命,撑死了算是个大黄一样的存在,用不着担心他们会造反什么的。
除非自己把他们逼的活不下去了,这些家伙们才会进化,要不然的话还是会老老实实的交赋纳税,送女儿给自己。
但是这人数太多了,也确实是个问题,尤其是未来的大明还有几十年的苦日子要熬,真要是把这些砍人砍习惯的家伙给逼反,那乐子就大了。
对于这些家伙,还有其他的士卒们来说,遇到了问题的第一反应就是把问题当成钉子,把自己当成锤子,砸就是了,一下不够就再来一下。
然后崇祯皇帝就觉得后世的法国外籍雇佣兵团这玩意是个好东西,然后翻了翻史书,又发现府兵才是个好东西。
看看现在在辽东活跃的这些个杀才们,论到操刀子杀人,那个顶个的是把好手,而且没有自己的直属上官,都是乡里组织而成。
装备,跟大明的正规军很接近,除了火铳火炮以外,剩下的基本上都有。
最关键的是,这些家伙都是自带干粮的。
这么好的兵源,崇祯皇帝怎么可能不喜欢?
想了想,崇祯皇帝就把张惟贤给喊了过来,然后两个就商量着,是不是给这些家伙一个固定的身份?
比如说府兵?比如说临时兵团?
大明不管他们的装备,也不管他们的后勤,但是要买的话,也没有问题。
同样,也不对他们设什么监军一类的,也不管他们的军饷。
唯一的条件就是在必要的时候,必须协从大明的正规军作战,当然,是有报酬可以拿的。
当然,前提条件是这些个杀才必须要在五军都督府报备,认同自己是大明军队预备役的身份才行。
ps:昨天四更,还了两章,今天三更,还一章。还欠9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