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四节 军国主义(第5/7页)
作品:《我要做皇帝小游戏》么,这个屯垦团日后的兵源和青壮,肯定会优先选择进入细柳营服役,而细柳营也能借助在该团的人员,培养起符合他们要求的兵源。
这对一支部队来说,非常重要。
就像二战前,霓虹的师团一样,当一支部队的兵源固定从一个地方获得后,这支部队,也就有了属于他们独有的作战风格和精神面貌。
这一点,三国时代,也有很明显的例子。
虎豹骑、陷阵营、白马义从,基本都是从一个固定的地方获得兵源,训练出来的。
这也是刘彻为汉军量身打造的一个未来发展方向。
至于山头啊军阀啊什么的,不用担心,因为有后续安排。
“其二曰:各屯垦团,皆受命于天子,各授军旗,各屯垦团校尉、司马,早晚两次,需带众于军旗之下,宣誓效忠天子,效忠汉律!”
“诺!”周亚夫等人再拜受命。
这是很正常的安排,屯垦团与军队的关系,固然紧密,但他们与天子的关系,应当更加接近。
“其三曰:各屯垦团,置一丞令,谓之屯丞,以文官充之,秩比四百石,掌各屯垦团之财务、支出、诉讼纠纷,公室告等职!”
“诺!”群臣再拜。
这一条例,也是朝野各方在撕逼无数次后很难得取得的一致意见之一。
屯垦团的军方背景太多了,文官集团必然想要将之民政化,最起码,不能让之完全脱离文官系统。
而军政分离,也是刘彻努力的方向。
“其四曰:屯垦团,以汉律为准绳,除其民兵外,余者诉讼犯法,皆以汉律治之!”
这也是一条有广泛共识的条例。
很简单,让民众以军事化聚集和管理,这是为了初期的开垦和保护,但若以军法作为其内部法律依据,那就要出大事。
总不能老百姓们稍微偷个懒,犯点事,就要掉脑袋吧!
当然,作为准军事化组织,屯垦团,必然有着预备役的民兵,甚至是武装军队保护。这些人,就得以军法来管理了。
“其五曰:屯垦团初期所需之粮食种子耕牛农具,由少府并丞相府贷之,其明年收获后,以粮食冲抵所贷物资。有司各道不得收取子息。此条,张于露布,告之天下,使黎庶明知朕意,有敢推诿、加征、摊派者,御史大夫并廷尉,严惩之。以死罪论!”
众臣再次叩首。这一条的提出,是原本朝会上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
在过去几次的朔望朝讨论上,各方都觉得,应该收取一定的利息,来作为朝廷付出的收益。
区别只在于,是收取商业利息还是正常利息。
但很明显,天子对此非常不满,做出他的最终决定。
这让不少人心里暗自惋惜。
利息这个东西。可是大杀器!
哪怕是低息,譬如一分息这样的。都能在最后给大家伙带来无数收益。
唬弄百姓可比唬弄天子要容易得多了,很多地方能把一个人头税收上五次,就是明证。
可惜啊,天子毅然断绝了大家的念想。
大家都是摇摇头,无可奈何。
许多人本来是想着,这个事情,天子要是不让俺们捞好处,那俺们就下绊子,扯后腿。
但如今,随着前面四条的宣布,这个扯后腿的机会已经没有了。
军队方面,根本不会鸟文官集团的唧唧歪歪。
或许,各屯垦团的丞令方面能做些文章?有人心里想着。
官僚们就是这样的,统治者们要是不让他们胡作非为,那他们就会想办法,无所不为。
坑皇帝,本来就是文官集团的本能和天赋。
可惜,随后公布的规定,让他们的这个梦想彻底破灭。
“其六曰:屯垦团每岁所获之产出,三成归公,三成上缴,余者四成,各团百姓以其所耕土地产出多寡而分之,归公之三成所得,一为备饥荒灾厄之储备,一为供给军方各部之补给,上缴者,一半充入国库,一半归于内库,以充赋税之失!”
这条规定,让军方的各个山头,都会无比重视屯垦团。
因为,这等于将屯垦团跟军队捆绑了起来。
屯垦团发展的越好,产出越多,军队获得的利益就越多,他们的军费也就越多。
所有人都知道,军队方面是绝对不会让官僚集团来拖他们的后腿的。
谁要敢拖他们后腿,那群丘八绝对敢打上门来。
汉室如今,武人的权力和力量,是远超文官集团的。
文官集团敢坑皇帝,但绝对不敢坑掌握了枪杆子的武将集团。
丘八发起愣来,不管规矩,不要脸面了,谁挡得住?
许多人都只觉得嘴巴有些发苦。
当今天子,对文官的不信任,可见一斑了。
从之前的地方亭长、游缴、廧夫以退役士卒优先到如今的屯垦团政策,武人的优势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