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泼脏水(第2/2页)

作品:《大汉皇帝

会令自己去抓一三教九流之徒,但法家申韩之士有一点,那便是——唯上者是从。

换句话说,只要是刘荣所命,无论其是要为何,张汤都会不遗余力去做!

“敢问殿下是否还有其余之吩咐?”,张汤一拱手问道。

“殿下所言,我已尽皆转述,再无其余之言”。

言毕,朝汤武一拱手,王声便转身离去……

待王声一走,汤武便去命人查这李同之户籍,廷尉长安署,署理长安之刑狱,其中设有户曹,其中便有长安及交乡之户籍名录。

自周代伊始,华夏便开始有了户籍管理制度的萌芽,《国语·周语》记载,周宣王三十九年,曾“料民于太原”,这是西周政府为掌握民众情况而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人口调查。

战国之时,秦国自商鞅变法时,便将户籍管理与邻里什伍连坐制结合起来。据史籍所载可知,当时的户籍主要是登记现存人口的姓名及身材高矮。秦王政十六年下令,为了方便得知各个郡县服劳逸,可征集士卒之人数。

“初令男子书年”,首次下令在登记户籍时记载男子的年龄。

时至始皇三十一年,嬴政下诏“使黔首自实田”,即命令有田的平民向官府自报占有土地的数额,户籍制度在整个秦境之内得到执行。

汉承秦制,将户籍的编制和管理亦作为律法写入汉律之中。《汉律九章》中有一章即户律,便详细规定了户籍制度。

《户律》规定“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从而在基层建立起严密的管理制度。

且每乡设三老,县设户曹,专门负责户籍的管理和人口之统计。且户籍登基所载之内容包括户主、户内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田产、房屋、财产等情况、并以此作为征发赋役的根据。

后来汉家还以每年的八月作为全国普遍实行人口调查之月份,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减,以保证国家对户口情况的最新掌握。《户律》还规定,人人都必须登记入籍,隐瞒不登记者当论罪处罚。

所以说,穿越也不是那么好混的,特别是要是穿越到执法甚严之秦时,查不出户籍,且无路引者,想要有个栖身之地都很难。

若是让他人得知是无户籍之人,立即便要被捉拿至县署治罪,且因连坐之法有定,不检举你,若是你被治罪,知情不报者也要被杀之。

然而无户籍之人还能是什么人?自然就要被当成细作!说不得当场便要被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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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汤投入刘荣门下,近半年之久,除那之前审平之事,便是寸功未立。然刘荣整日待其可甚善之,时常赏张汤些钱财,酒之物,一次刘荣高兴更是一狠心赏赐了张汤十匹丝帛。

张汤此前只是一市丞,那点奉粮,还不够张汤与其母食之,张汤之母早已老迈,却还要时常入山林砍柴卖之补贴家用,有了刘荣所赐之金,才使其家境改善。

固此,此前张汤哪里穿过丝帛所制之衣物,那日黄昏归家之时,摸着这丝滑柔顺的丝帛,高兴的差点蹦起来。

接着便是抱着这丝帛慌慌张张的跑回其家,去见其老母。

张汤的母亲看着儿子拿回来的丝帛,气道:“我儿蒙贵人看中,得数百石之官,怎如此不知检点,竟贪图他人之贿物!若是你父在天有灵定会怒之”。

闻此言,张汤是大笑之,确实以张汤此时之俸禄,哪儿里买的起丝帛,也怨不得其母会如此想。

“母亲容禀,此非儿子受贿所得,而是殿下所赐之”。

闻此言,其母忙不迭的接过张汤手中之丝帛,一边抚摸一边激动的言道:“定是张氏祖先显灵,才得我儿受贵人看中,你定要尽心竭力为贵人做事,以报此大恩”。

申韩刑名之士在此时可是难有出头之日,且如此受刘荣厚恩,张汤哪里还不以命相报之。

如今刘荣吩咐之事,张汤怎会不急着去办。

我定要将此办好,不枉殿下待我之厚恩!

不过须臾,一小吏便拿出一卷竹简行至汤武近前,道:“小人已查出李同,此人生于先帝二年,其家在长安东门外长林乡一村落之中”。

张汤淡然言道:“去将其抓回来!”。

“诺”。

言毕,此小吏便带着十余名士卒便要去抓人。

只见张汤突然又上前说道:“等等,去时携一马车,将那人装于马车之上,休要令他人见之”。

“诺!”,这小吏一拱手行礼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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