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亲爱的,你觉得格里菲斯怎么样?(第1/2页)
作品:《血税》刚从军那会,尚未被选为修托拉尔的威廉是一名小士官和见习骑士。他最亲密的伙伴,骑枪“贝希摩斯之牙”只是一把无名之枪。不过,即便无名,“贝希摩斯之牙”也是绝对非同寻常的。枪刃就有半米长,寒光闪闪的八面破甲棱无坚不摧。普通的锁甲自然不用说,哪怕是三层重铠都能一击而破。龙鳞他没有试过,但是亲手捅死过比蒙,想来再捅死一条龙也不是什么问题。
当然,那头比蒙不是威廉一个人干掉的。在他从中队伙伴们的尸堆里爬出来,用当时还未命名的“贝希摩斯之牙”捅进已经在地上抽搐的巨兽眼窝的时候,他除了那把骑枪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像丢了魂一样坐在干硬的血块和七零八落的队友身边,眼泪在脸颊上留下了两道血痕。军团找到他的时候,军医们一致认为他的理智和灵魂已经全部丢在了那片战场上,留在甲骑兵部队里是个随时都会失控的危险。
军团急忙将他送到后方,送到远离前线的山区里去。在第二纪1420年前后,东方行省的新领地上到处都是游荡的怪物,渗透过来的兽人和巨魔猎手,还有恶心猥琐的哥布林。威廉,那时候还是二级小队长,被派到那里,负责指挥一个开拓团定居点的民兵绞杀树林和山谷中的威胁。
这本来是个极危险的事。定居点就在通往前线的补给线上,穿插过来的敌人经常顺手就把居民和驻军给灭了。
威廉却守住了那里。他不仅给“贝希摩斯之牙”挣得了名号,还把那里建成了一个吸纳附近难民和溃军的大城镇,如礁石般屹立在汹涌的血潮之中。每天都有开拓民来到这里,想要得到庇护,还给威廉起了个绰号——
“泪眼·威廉”
这个绰号非常不好听,威廉也极其讨厌。但是,当他定期在定居点的高地上守望,东方群山的狂风将前线的血腥气送来的时候,他就会听到旋律诡异的笛音,看到蠕动的一团团影子,眼眶里流下止不住的血泪,骇人至极。
有些见识广博的居民偷偷说,这是失控的前兆。二级小队长的灵魂被困在了疯狂的远山脚下,再也回不来了。
威廉也能感觉到自己的末日将近。他越来越频繁的看到狰狞扭曲的黑影滑稽又恐怖的四处游走,视野的边缘是蠕动的黑线,哪怕是晴天,他的眼前都是一片昏黄。令人狂躁的呓语变得越来越清晰了。
他似乎聆听到仰慕已久的中队长在呼唤自己。
突然有一天,镇上来了个贵族少女。她的衣着极好,装备精良,但是风尘仆仆。湛蓝色的眼眸如宝石般煜煜生辉,淡淡的金发像晨曦一样,威廉昏黄的世界突然有了别的色彩。
“这里就没有别的非凡者和佣兵吗?”女孩已经把镇上仔细的检查过了一圈,满脸失望的嘀嘀咕咕,然后强打起精神,摆出大小姐的姿态,“好吧,我是爱莲娜·德·拉莫尔,听我说,见习骑士先生,我以拉莫尔家族和你的封君的名义征召你为我作战。驻军那边我已经做好了备案。快,尽量多带些民兵跟我走。我哥已经失踪三周了,无论如何得有个说法!”
来的人是威廉的上级封君。他本人是个下级骑士的次子,对于拉莫尔家族负有义务。但是,拜耶兰的贵族与下级联系不像别的地方那么紧密,大家平时的联系不多。失踪的拉莫尔家族的长子带着大部分家族的部下失踪了,这位拉莫尔小姐也是被逼的走投无路了,才大老远的从拜耶兰赶来,就地征召威廉助战。
“去哪?”威廉二级小队长随口问了一句。
“去东北的山里,距这里五十里路有一座遗迹,我已经做好了路线和预案,”拉莫尔小姐身手敏捷的收拾起装备,开始布置行程,“去去就回。确认我哥的踪迹好向拜耶兰法院有个交待,绝不深入。我保证,见习骑士先生,我保证不深入,这种又黑又诡异的地穴,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
“我,爱莲娜·德·拉莫尔,绝对是能抑制好奇心的女巫!”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威廉·德·拉莫尔伯爵的“贝希摩斯之牙”就被送到了储藏室里,锁进最结实的箱子。等他称为伯爵、军团长甚至元老的时候,他的羽毛笔玩的比骑枪更溜。具体的契机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和爱莲娜结婚的那一天,也可能是女儿出生的那一天。
他望向窗外,回忆起一些过去的事情。花园里的树梢上正掉下最后一片树叶,再次提醒他愈发稀疏的头发和岁月流逝,让人不免心生惆怅,轻声叹息。
“在,想,谁,呢~”
伯爵夫人躺在威廉的怀里,用手指在宽阔的胸膛上画小兔子。岁月几乎没有在她的容貌和身材上留下痕迹,若是一定要说的话,那就是更加成熟和诱惑了。
施法者真是不显年纪啊~魔力将他们的精神提炼精粹,岁月的痕迹似乎也被抹去了一样。有个观点认为精灵的长寿和青春来自于魔法的力量,看来却是有道理。不过,泰伯里恩和萨洛里安两位怎么就是白发苍苍的样子,难道他们只是在扮演老迈,其实白胡子是用胶水黏在脸上的……
威廉伯爵的思绪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