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和稀泥的艺术(第1/7页)

作品:《明朝那些事儿

对申时行而言,江东之这一类人实在是小菜一碟。在朝廷里呆了二十多年,徐阶、张居正这样的超级大腕他都应付过去了,混功已达出神入化的地步,万历五年出山的这帮小喽罗自然不在话下。

混是一种生活技巧,除个别二杆子外,全世界人民基本都会混。

因为混并不影响社会进步,人类发展,该混就混,该干就干,只混不干的,叫做混混。

申时行不是混混,混只是他的手段,干才是他的目的。

一般说来,新官上任,总要烧三把火,搞点政绩,大干特干,然而综观申时行当政以来的种种表现,就会惊奇地发现,他的大干,就是不干。他的作为,就是不作为。

申时行干的第一件事情,是废除张居正的考成法。

这是极为出人意料的一招,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申时行是张居正的嫡系,毫无理由反攻倒算。

但申时行就这么干了,因为这样干,是正确的。

考成法,是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工作指标层层落实,完不成轻则罢官,重则坐牢,令各级官员威风丧胆。

在很长时间里,这种明代的打考勤,发挥了极大效用,有效提高了官员的工作效率,是张居正的得意之作。

但张先生并不知道,这种考成法,有一个十分严重的缺陷。

比如朝廷规定,户部今年要收一百万两税银,分配到浙江,是三十万,这事就会下派给户部浙江司郎中(正五品),由其监督执行。

浙江司接到命令,就会督促浙江巡抚办理。巡抚大人就会去找浙江布政使,限期收齐。

浙江布政使当然不会闲着,立马召集各级知府,限期收齐。知府大人回去之后召集各级知县,限期收齐。

知县大人虽然官小,也不会自己动手,回衙门召集衙役,限期收齐。

最后干活的,就是衙役,他们就没办法了,只能一家一家上门收税。

明朝成立以来,大致都是这么个办法,就管理学而言,还算比较合理,搞了两百多年,也没出什么大问题。

考成法一出来,事情就麻烦了。

原先中央下达命令,地方执行,就算执行不了,也好商量。三年一考核,灾荒大,刁民多,今年收不齐,不要紧,政策灵活掌握,明年努力,接着好好干。

考成法执行后,就不行了,给多少任务,你就得完成多少,短斤少两自己补上,补不上就下课受罚。

这下就要了命了,衙役收不齐,连累知县,知县收不齐,连累知府,知府又连累布政使,一层层追究责任,大家同坐一条船,出了事谁也跑不掉。

与其自下而上垮台,不如自上而下压台。随着一声令下,各级官吏纷纷动员起来,不问理由,不问借口,必须完成任务。

于是顺序又翻了过来,布政使压知府,知府压知县,知县压衙役,衙役……,就只能压老百姓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上级压下级,下级压百姓。一般年景,也还能对付过去,要遇上个灾荒,那就惨了,衙役还是照样上门,说家里遭灾,他点头,说家里死人,他还点头,点完头该交还得交。揭不开锅也好,全家死绝也罢,收不上来官就没了,你说我收不收?

以上还算例行公事,到后来,事情越发恶劣。

由于考成法业绩和官位挂钩,工作完成越多,越快,评定就越好,升官就越快。所以许多地方官员开始报虚数,狗不拉屎的穷乡僻壤,也敢往大了报,反正自己也不吃亏。

可是朝廷不管那些,报了就得拿钱。于是挨家挨户地收,收不上来就逼,逼不出来就打,打急了就跑。而跑掉的这些人,就叫流民。

流民,是明代中后期的一个严重问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些人离开家乡,四处游荡,没有户籍,没有住所,也不办暂住证,经常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到万历中期,流民数量已经十分惊人。连当时的北京市郊,都盘踞着大量流民。而且这帮人一般都不是什么老实巴交的农民,偷个盗抢个劫之类的,都是家常便饭。朝廷隔三差五就要派兵来扫一次,十分难办。

而这些情况,是张居正始料未及的。

于是申时行毅然废除了考成法,并开辟了大量田地,安置各地的流民耕种,社会矛盾得以大大缓解。

废除考成法,是申时行执政的一次重要抉择。虽然是改革,却不用怎么费力,毕竟张居正是死人兼废人,没人帮他出头,他的条令不废白不废。

但下一次,就没这么便宜的事了。

万历十八年(1590),总兵李联芳带兵在边界巡视的时候,遭遇埋伏,全军覆灭。下黑手的,是蒙古鞑靼部落的扯立克。

事情闹大了,因为李联芳是明军高级将领,鞑靼部落把他干掉了,是对明朝政府的严重挑衅。所以消息传来,大臣们个个摩拳擦掌,打算派兵去收拾这帮无事生非的家伙。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非打不可了,堂堂大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