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年故事 105,不会忘却……(第1/2页)
作品:《魔王奶爸》(……………………我不明白。他演的这出戏实在是太精妙了。但,我却越来越猜不透他究竟想怎么杀掉凯特莉娜了。你,知不知道。)
(呵呵,是呢~~~你不明白?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你不明白的事情啊!很好,非常好!这个嘛……其实你也不需要知道,反正那种情况对你来说应该是绝缘的,你不需要知道。信我一次,你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对你来说更好!)
空气中,充满了安静……
也许是太过安静了吧,凯特莉娜的头略微歪去,淡紫色的眼睛也越来越困乏。凡流见了,急忙站了起来,说道:“那……那……小姐!我们……还是先睡吧!”
话一出口,凡流立刻察觉自己说错了话,急得面红耳赤,连连摆手道:“不是不是!那个……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您睡床,我睡地板……不!我睡倒外面去!没错,就睡外面!”
说完,画家先生就好像逃难似的冲向大门,砰的一声将门反锁。靠在大门上打起呼噜起来。
房间内,大小姐的脸上依旧添着红晕。在这间杂乱的画室之中,她终于闭上眼,陷入沉睡。缩在一旁的白痴直到确定她真的轻轻打呼之后才稍稍松了口气,转头看床上,那位小小姐和小小小姐也是互相抱着,睡的无比轻松。
“呼……………………”
“呵,对你来说,今晚又是一个需要时刻警惕的晚上了,对不对?”
“………………………………”
没有回答。白痴只是靠在墙上,再次扫了一眼室内之后,闭上双眼……
————————————————————————————
第二天,10月29日,距离11月4日还有6天。
今天一早,胡桃就憋得闷了,想要先回皇宫一次。洗个澡,吃些早点,然后再回来。说实话,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可当她踏出廉价公寓,在街道的墙上看到一张画着她现在妆容的“海报”时,则彻底傻了眼。
白痴也跟在她的身后,看到她站在墙壁前发呆,就慢慢走了上去。映入眼帘的那张海报上除了胡桃如今这张面目全非的脸外,还有他此刻的鸭梨脸,小面包的脸。当然,最醒目的自然要数凡流和凯特莉娜两人的画像了。
通缉令——
兹于昨晚23:30,莱尔斯伯爵的长女,凯特莉娜·奥比薇恩·莱尔斯小姐遭到一伙人绑架。为首者二十二三岁左右年纪,带画家帽,男性。除此以外,还带有一男两女三名孩子一起协同作案。特别声明,此团伙为凶恶罪犯,行事作风残忍,杀人无数,极为凶狠。任何市民见之都有权力将其处决。活口赏金为大人500苏拉,孩子250苏拉。尸体为大人400苏拉,孩子200苏拉。
望知情者速与第9骑士团,风吹沙安全管理警备团联系。联系人,第9骑士团第6小分队队长,西格尔。
以上。
白痴视线下移,在通缉令右下角的签名栏里,赫然印着雄鹿国王的印章。可见,这份通缉令是通过那位王者的同意而颁布的。
街上,行人匆匆。偶尔有几个人注意到通缉令,也没什么大注意。此时正是清晨,趁着行人还不多,白痴立刻拉住胡桃的手臂,将她往小巷里拉。而胡桃也是愣愣的任凭白痴拉扯,脸上依旧挂着不敢相信的表情。
——————————————————————————————
“我不信!我·绝·对·不·相·信!!!”
在小巷中行走的时候,胡桃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我可是正义的使者哎!在这个城市里还有人会比我更加向往和平与正义吗?!为什么啊!为什么我现在反而要被通缉?!为什么是绑架?我绑架谁了?!还有,为什么是父王签下的通缉令啊?!更过分的是,为什么尸体也行?还凶暴?谁凶暴了!谁杀人无数了!!!”
事情太过突然,胡桃有些语无伦次起来。她用力的揉着眼角的泪水,还不断拉着白痴的衣服大声吼。白痴也没去管她,快速往廉价公寓的方向前进。
要知道,现在自己已经被全城通缉,要想保住一条命就必须立刻转移!……哼,好可怕的c级任务。
看到白痴不肯充当自己的护花使者,更不肯听自己倾诉一下,胡桃真的是越发委屈了。她用力拉扯着脸上的那两块假皮,还不断扭着脖子上那个变声器。因为一时兴起,谁能料到这两样东西反而让自己成了通缉犯?问题是那两块假皮无论怎么扯都拉不下来,脖子上的变声器似乎也是经过导力石特殊处理,锁的异常严实。
拉扯了几下没用之后,她终于委屈的不行,呜呜呜的哭了出来。
看到胡桃不走,白痴终于不再耐着性子等她。上前拉住她的手就要拖。可胡桃却像是铁了心似的,一把甩开白痴的手,蹲在角落里继续哭着。
但是……
“呜呜呜……呜!啊啊呜呜!好疼!白……白痴!不要拉我的尾巴啊!好痛好痛啊!呜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