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韩文山(第1/3页)
作品:《怪物的我被救赎》做事要学着走一步看三十步,要稳健,不能心急。
要把所有能想到的可能性,都按照最坏的情况考虑一遍,准备好应对方案。
开始介入事件时,就做好全身而退的准备。
例如警方找到抛尸用的车辆,却发现车子是租来的。
从租车的地方,弄到租车者的联系方式,却发现联系账号,是早就做好的假账号。
再顺着卖账号的人寻找买家,却发现对方是通过虚拟货币,境外付款买的账号。
提供租车服务的人,卖账号的人,这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有嫌疑。
一步一步的套下去,自然也就分不清楚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其他步骤,也都是类似的方法,将调查线索彻底堵死。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不会登上警方的怀疑名单。
一旦警方开始怀疑你,那就代表着你离暴露不远了。
警方破案。
抢劫案,盗窃案之类的案件,靠的是摄像头。
而谋杀案之类的命案,和没有监控的地方。
都是靠着梳理死者的关系网,来推导谁是凶手,或者说谁会买凶杀人。
凡是存在过,必然会留下痕迹。
只要你确实犯过事,那就没有洗脱嫌疑这一说法。
例如警方怀疑艾凉就是隐者。
那么他们会直接把艾凉当成隐者,进行逆推。
就算艾凉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什么线索都处理的干干净净。
但他的行踪和隐者的行动完全吻合,这是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
然后警方就会把人带到审讯室,通过审讯技巧套话。
当然这里只是举个例子而已。
警方怀疑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是一个顶着三十岁的身材容貌,又横行了十年,总体年龄接近四十岁的割喉狂魔。
这种可能性几近于零。
可其他人,可没法像艾凉一样改变身形。
亲手杀人,就没有不在场证明。
买凶杀人,也会留下资金走向。
脱离嫌疑,比掩盖证据还要难上数倍。
一旦被怀疑,那就基本离打出gg不远了。
除非你能保证以后再也不犯事。
想要继续接活儿,又不想被发现。
唯一的方法,就是永远也不要被别人怀疑。
永远也不要。
……………………
某处加工品仓库。
田浩看着被封禁的现场,和黄线外的围观人群,长叹一口气。
正巧这时,施宏方从仓库内出来。
田浩朝着施宏方打报告:“施队,我已经通知平安过来了。”
施宏方瞥了眼围观人群淡淡道:“我知道了。”
“请问仓库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听说出现了死者,请问死者的尸体是否已经送去解剖?”
“听说死者凄惨无比,这是真的吗?”
“死者其实并非加工厂员工?”
“距离报警到现在,警方有掌握凶手的线索吗?”
一个个记者举着相机,挂着录音笔,对着封锁现场的警员追问道。
其中不乏一些没脑子的问题。
这些问题大多数来自于,小报记者和一些自媒体人。
之所以这么问,无非是为了博人眼球,发布“独家”新闻赚取流量罢了。
警员们极力阻拦着,想要冲进现场拍照的人群。
嘴上说着万年不变的套话和警告。
可是还是有人趁着警方不注意,从边缘偷偷溜了进来。
“那边的人!站住!禁止进入案发现场!”
负责在外围维护秩序的民警大吼道。
可那位大v才不管这些警告,满脸兴奋的举着手机就要往仓库钻。
可是还没等他靠近,一双大手就按在他的脸上。
一瞬间,天翻地覆。
等他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脸着地被按在地上了。
抓住这位大v的不是别人,正是施宏方。
此时的施宏方面如寒霜,直接掏出手铐把人铐住。
“放开我!警察打……”
砰!
一声枪响,所有吵闹的声音,全部戛然而止。
开枪者,不是别人,正是施宏方。
千花市和内华市不同,每个市都有每个市的行情在那。
在这里随意鸣枪示警,可不是一件小事。
田浩瞪大双眼,像是第一次认识自己的队长一样。
从施宏方空降为千花市刑警队队长时,向来都是以温和模样示人,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发火时的样子。
但这次,施宏方显然是动了真火。
被按住的大v被吓傻了。
眼睛直愣愣的看着施宏方手中的枪械。
闻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