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可以借用一下你肩膀吗?(三更求月票)(第1/2页)

作品:《我的国风女友

“云想花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这是李白生平唯一一首放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狂傲,尽显温柔为一位女人写的诗。

李白有一半的胡人血统。

杨玉环有一半的胡人血统。

一个是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仙——李白。

一个是历史上一提起盛世大唐就绕不开的女人——杨玉环。

李白上辈子大意,才在安史之乱时马嵬驿兵变,唐玄宗迫于形势,命令高力士将杨玉环勒死在驿馆佛堂前的梨树下。

这辈子岂能重蹈覆辙,让唐伯虎那挨千刀的杀了她?

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刚才那一刹那,李白差一点就起了杀戮。

若是动真格,剑仙李白自然是不惧唐家霸王枪的。

……

那次兴致大涨在杨玉环20岁的生日宴上喝高了,看到杨玉环朝众人献舞《霓裳羽衣舞》,李白才挥毫泼墨写了“云想花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诗句赞美杨玉环。

结果——哦豁。

第二天就遭到李隆基的发配,永远也不许踏入长安半步。

“我日!”

李白当时就想提剑杀进大明宫灭了李隆基那老贼。

终究是骚动惹了祸,才被迫离京。

月华之下,李白御剑飞行的方向是古时候的长安,那个安史之乱后李隆基被埋的小山坡。

“何必呢?他下令赐死你的。”

李白心在滴血。

自己和杨玉环是知己,而且又有一般的胡人血统,彼此之前隔着一个李隆基,李白这人虽然放荡不羁,但却从未越轨之举勾引杨玉环。

他喜欢堂堂正正,偷鸡摸狗的事他可不干,终究是一个——侠。

“他也是有苦衷的。”

“哦。”

李白哦了一声不想说话,也让杨玉环别说了。

搞不懂她,人家都狠心杀了你,你还要去他坟前看他。

待会儿我就去刨坟鞭尸。

……

“he-tui”

“呸!”

“之前还他妈的好意思骂我是舔狗,也不照照镜子谁才是舔狗!”

此时最郁闷的要属唐伯虎了。

心里面那团火啊!想砍人!

“李白了不起啊?别让我再见到你,要不然我唐伯虎一定砍死你,为了个女人跟我翻脸,草!啥玩意儿!”

“太气人了!”

唐伯虎气得要发飙。

“伯牙陪我喝酒!”

唐伯虎消失在屋顶。

……

与此同时,江羡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就看到坐在大榕树下的四个女孩子。

一眼望去眼前一亮。

四个女孩子都洗了澡,头发潮湿的披在后面,穿着超短的短裤和t恤。

“喂,江羡你来了,赶紧给司司上药。”

见江羡来了,小渔儿把手中的云南白药递给他。

江羡蹲下来检查了一下童司司的脚踝,“还疼吗?”

“比刚才好多了。”

“应该没事了,我背你吧。”

说完就转身拍了拍背。

“哇喔——”

舍友酸咪咪的起哄。

童司司红着脸咬了咬唇,爬上江羡的背,江羡起身耸肩,“司司交给我,你们三个放心吧。”

小渔儿:“我怎么觉得交给你,我们才不放心呢,呵呵呵。”

江羡一本正经的说:“既然你们不放心,要不这样吧,你们三个跟我一起回家。”

“略!”小渔儿朝江羡吐了吐舌头:“贪心不足蛇吞象,你想得美。”说着就搂着左右两边的女孩子给江羡介绍:“这位是洛清欢,也是司司的好闺蜜。”

“名字不错啊,人间至味是清欢。”江羡笑呵呵的说。

小渔儿:“哇喔…江羡你不老实,人间至味是清欢,你莫非想要吃了清欢,啧啧啧……司司的闺蜜你都想吃,渣男!”

江羡笑了笑:“开个玩笑而已,对了这位美女叫什么名字?”

小渔儿抢着解释:“她叫……呵呵呵……枫林晚。”

江羡淡定的点点头,一本正经的问:“枫林晚名字很有诗意,对了你是哪个枫,哪个晚?”

“停车坐爱枫林晚的枫林晚。”

“哦,有画面了。”

“你!江羡你找死啊你!我去……”

枫林晚哪知道自己被江羡给套路了,气得叉腰指着他,质问童司司,“司司这就是你爱的死去活来的男人?”

童司司抱着江羡的脖子,红着脸说:“我哪有爱他,你别胡说。”说完又低声提醒江羡:“你再戏弄我闺蜜我掐你。”

枫林晚和洛清欢初见江羡,长得超帅有体贴,但是好油嘴滑舌,有点坏坏的那种,特别是眼神很不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