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假证(第1/2页)
作品:《影视先锋》突突突突...
元朗区的一个工地中,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
林耀和刀仔两人,正推着打桩机干活,为工地打牢地基。
他们在这里已经干了一个月了,工作是林耀自己找的,不要身份证,工资是每月2000港币。
钱不多,很辛苦。
林耀二人却很卖力,因为这里是元朗区中,唯一没有身份证,老板也按照正常工资开钱的地方。
其他地方,类似他们这种偷渡客,老板都会狠狠的压榨工资。
2000块的薪水,能给你1200块就不错了。
“开支了,开支了,大家停一停!”
中午,快到饭点的时候,工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今天是发薪水的日子,港岛这边的工地按月发薪,每次都是现金结算。
按照港岛现在的物价,大米才两块多一斤,两千块能买一千斤大米。
“耀哥,我们终于有钱了!”
刀仔跟在林耀身后,脸上是止不住的笑容。
他们绝对是最惨的偷渡客,刚来港岛时身无分文不说,在这边也没有接应他们的朋友。
要不是找到了工作,弄不好要被饿死在街头了。
“钱是英雄胆,没钱寸步难行。”
林耀接过自己的薪水,也觉得塌心了不少。
两千块虽然不多,却是他们能支配的第一笔钱,口袋里不再空空如也,他们也不用整天待在工地里,连大街上都不敢去了。
“耀哥,我这两千块你帮我交给广哥吧,如果方便的话,顺便再帮我打听下小凤的事。”
刀仔把钱拿出来,自己一分都没留。
林耀摇了摇头,回答道:“这个先不急,我们跟广哥说好了,三个月内将票钱还给他,这不是还有两个月呢吗。这两千块钱你先拿着,小凤的事我会帮你打听的,下午我出去一趟,看看有没有别的发财的路子。”
林耀并不甘心一直在工地上做工。
来工地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身无分文呢。
现在有些钱了,不用担心饿死了,林耀的心思也活泛起来。
他们本钱不多,或许做不了大生意。
小打小闹却是可以的,有四千块作为本金,足够他们作些小买卖了。
下午,林耀没有上班,跟工头请了假。
他回了一趟废弃修理厂,买了点叉烧和啤酒,请麦诚几人喝了几杯,顺便打听小凤的事。
傍晚,他又去了相对繁华的洪水桥,看了看在路边摆夜摊的小商贩。
比他想的难,想要在洪水桥摆摊,除了明面上的摊位管理费以外,还要给当地社团交一部分卫生费。
隔三差五,还会有巡警路过,如果他们认为你可疑,可以随时查看你的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的,统统会被认定为偷渡客。
眼下,港岛对偷渡客的态度主要以驱离为主,先让你蹲几个月监狱,再把你交给老家那边的公安,一旦被遣返回去,起码要蹲三五年大牢。
一连晃悠到晚上,林耀渐渐有了想法。
真正的身份证,已经被炒到了几万块,他们没这个钱。
但是假证件,几百块就能弄到手,虽然禁不住查,可糊弄一下街头的巡逻人员足够了。
只要做的像一点,不是粗制滥造,那些人也不会拿放大镜认真看。
“这位大哥,你这里是刻章店,不知道能不能办假证啊?”
林耀推门进了一家刻章店,类似这种给公司刻制印章的地方,往往都跟办证相结合。
你有正规守序,就给你办真证,没有手续就办假证。
别说现在,放到三十年后他们也是这个规矩,刻章办证的标志简直不要太多。
“谁介绍来的?”
店主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
林耀一听这话,想也不想的回答道:“广哥让我来的。”
“广哥?”
年轻人念叨了几句,嘀咕着:“没听过啊,他是那条道上的?”
“做偷渡生意的。”林耀也不知道年轻人认不认识广哥,只是拿广哥的名号当做敲门砖。
如果你说不出一个人名来,对方是不会给你办证的,因为他们也怕你是钓鱼执法的条子。
“办什么证?”
“身份证!”
“普通的三百,加急的五百。”
年轻人想了想,终究没有放弃这门生意。
林耀心中一松,有假的也总比没有强,当即回答道:“两张加急,一张我的,现在就做,一张我朋友的,一会我带他过来。”
“行,交钱吧。”
年轻人说着的同时,又道:“假的就是假的,你可别到福利署,车行,银行这些地方用,会被认出来的。要是被认出来,你自己想好怎么说,别给我找麻烦,更别说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