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 屠杀!(第1/2页)

作品:《天唐锦绣

房俊从来都不是什么君子,“以德报怨”那一套更是嗤之以鼻。你拳头打过来,难道还不许我刀子捅回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是房俊的风格。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人治远大于法治的社会,温良恭谦只是招摇撞骗的幌子,真正的名仕讲究的都是“快意恩仇”,敢惹我,立马怼回去……

相比于山越乱民,房俊对江南士族更是憎恨!

大唐一统,已然是不可逆之形势,这些江南士族却依旧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将整个江南都拖进动荡之中,妄图螳臂当车!

最最关键的是,居然想要老子的命?

是可忍,孰不可忍!

既然你想要老子的命,那就别怪老子先咬下你们一块血肉!

对于江南士族这些称毫一方的家族来说,什么清流名望都是虚的,以至挟制乡民、壮大家业的根本,就是手中的世代豢养的死士战兵!

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社会,法律并不能做到一定程度的公平,获得公平、或者说维系公平的手段,就只能是赤裸裸的实力!实力如何体现?就是这些死士战兵!

整个大唐,除去关中乃是京畿之地,行事需要遵循法度之外,整个天下维系运转的不是法律法度,而是约定俗成的普世法则!何谓约定俗成的普世法则?

在上承两晋南北朝的隋唐两代来说,所谓的普世法则,就是世家为尊!

为何世家能够暂居绝大部分的社会资源?

因为他们的力量!

而力量的最直接表现,就是世家豢养的死士战兵!

为何关中世家在被房俊“敲诈”出家中的家将部曲之后那般心疼?就是因为这些家将部曲乃是家族世代经营多积累下来的武装力量,失去这样的武装力量,整个家族的影响力都会下降一大截儿!

也就是在关中一代多多少少还有一些律法维系,无论是谁在做什么之前首先要考虑国法,要在皇帝面前维持一个公平的表象——遵纪守法!是以,死士战兵的价值相应就要低一些,毕竟谁也不能轻易出动这些武装力量。

但是在江南这样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律法基本相当于一纸空文。有了纠纷首先想到的不是律法,而是约定俗成的民间规则。既然是民间规则,就难免会出现“拳头大的说话好使”这样的弊端,那么这时候就需要展示肌肉……

眼前这些各大家族的死士战兵,就是他们的精华,说是家族的支柱都不过分。若是没有强悍的武力保证,在这样一个以民间规则维系的江南,即便是最顶级的簪缨世家,也不是没有被乡里豪强一怒而灭族的可能!

既然想要我的命,我就先让你们痛彻心脾,然后再慢慢算总账!

房俊大手一挥,所有的具装铁骑都放弃了眼前的山越人,任由他们哭爹喊娘狼奔豕突,稍稍集合阵型,朝着手持弓弩的死士战兵直冲过去!

各大家族的死士战兵素质自然非是山越乱民可比,即便是撤退也保持着完整的阵型,但是如此一来反倒成了弊端。到处都是慌乱的山越乱民慌不择路四散奔逃,战兵们保持阵型就大大延误了撤退的速度。在漫山遍野奔逃的山越人当中,这样一直阵型完整却速度缓慢的部队就像是羊群里的猪猡一样显眼!

铁蹄如雷,钢甲奔流,具装铁骑以房俊为先锋的尖锥阵型狠狠的装进死士战兵整齐的队列,好似一枚巨大的楔子,狠狠的钉进去!

狂奔的铁骑携带者巨大的冲击力,被撞上的战兵犹如破败的麻袋一样抛飞出去!面对这样一群既无重甲防护,亦无重兵器反击的弓弩手,具装铁骑就像是收割人命的死神镰刀,所至之处鲜血喷涌残肢遍地,完全就是一场赤裸裸的屠杀!

杀!杀!杀!

每一个骑兵都知道这些战兵的来历,身为大唐子民却与山越乱民同流合污,想要趁人之危对自己围杀,心中如何不恨?铁蹄践踏,横刀飞舞,每一刀都是含恨出手全力以赴,哪怕体力已经达到极限依旧咬紧牙关奋力劈砍!

几乎只是一瞬间,战兵便陷入崩溃!

再勇猛的士族、再军纪严明的部队在遭受如此惨烈屠杀的时候都会崩溃,面对死神一般不可战胜的具装铁骑,死士战兵们心胆俱裂!

哪怕他们号称“死士”,可终究也还是血肉之躯,面对这种单方面的肆意屠杀,怎么可能不崩溃?

战兵的阵列迅速溃散,哀嚎着四散奔逃。可身后的铁骑就好似跗骨之蛆一般紧随其后,漫山遍野的追杀劈砍,绝不容许一个战兵逃脱!

就像是猎食绵羊的狼群,肆虐杀戮尽情捕杀,悲壮而惨烈!

山越人完全没有跟战友并肩战斗的想法,见到具装铁骑捕杀死士战兵,反倒因自己摆脱野兽的追杀而暗暗窃喜,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山越乱民趁此良机,撒开脚丫子疯狂逃窜,只留下完全陷入绝望的死士战兵悲惨的嘶吼和濒死的哭嚎……

似乎如此惨状连老天也看不下去,山风吹过,阴沉的天空终于降下雨滴。先是星星点点,渐渐势大,最终连绵一片,似要洗去这人世间的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