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7章 草原上的明珠(第1/2页)

作品:《春秋我为王

空同氏是河套地区的一个古老部落,根据部落里老人的传说,他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的河宗氏,正因为继承了河宗氏的血脉和城邑,空同氏才在河套地区拥有很高的威望。

公元前五世纪的河套地区温暖潮湿,水利条件极佳,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游牧经济,而是农牧混杂。定居在此的空同氏除了成群的牛羊外,还有一些城郭庐寨,并开辟了一些粗田让奴隶耕种。

但整个部族依然是鄙夷耕耘的,他们认为这是下贱奴隶的活计,勇士应该跨在骏马上,四处奔腾。对草原上的部族来说,不骑马的人根本就不配当人,地位最为低贱,毫无荣誉与自尊可言。

直到那些同样骑着马的农耕者来到河套,这才改变了空同氏的看法。

赵人最初时是以商队的形式前来拜访空同氏的,用中原产的美酒、药材、瓷器、丝绸与空同人做贸易。空同氏的勇士虽然鄙夷耕作,但却对这些精巧华丽的物品很是喜欢,欣然接纳了商队。自此之后,每年赵国商队都会在六七月时来到河宗城,每逢互市,空同人都如同过节一般欢庆,百里之外的小部落都会朝河宗城汇集,希望用自己的牛羊马匹、酪浆皮毛来换取那些珍贵的中原造物。

也有人对一年一度的贸易不耐烦,远赴数百里外的龙城、马邑,回来以后无不对赵国的强盛富庶赞不绝口。他们说那里随便一个小县邑,就比河宗城更大,人口更多,牛羊满山,全副武装的骑士也一直在道路上巡视。

耳渲目染下,空同人中,对代郡富庶起贪婪觊觎之心不是没有,但两边相隔甚远,除了贸易外,偶尔才能听闻代郡的消息,比如楼烦的叛乱、东胡的滋扰,除此之外,基本是井水不犯河水。

直到贸易开始的第十年,赵人又来了,但这次来的不仅是商队,还有骑着高大雄壮的马,身穿明亮的甲胄,目高一切的武士。他们成百上千,一手持锐利戈矛,另一手拎着血淋淋的头颅,传示沿途各部落:“此乃反抗赵国的东胡人和楼烦人,他们的部落已经被赵君毁灭,人民屠戮殆尽!”

面对如此强大的军队,往日里自夸骁勇的空同人退缩了,他们躲在河宗城里,探出头来询问空同人的”老朋友“猗顿道:“空同一向与赵和睦,赵君为何要兵临河宗?”

猗顿站在城下,这一次与以往的通商不同,他的背后站着一支强大的军队,就像赵侯承诺的一样,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有一个万乘大国为他撑腰!

他没了以往的客气和谦虚,而是昂起头,不容置疑地说道:”我只有几句话,请空同氏仔细听着。一切胆敢与赵君为敌的人,代国、东胡、楼烦,都已毁灭或臣服。赵国的地域是如此庞大,向东向南向北向西走一百天,依然走不到尽头。赵国的军队又无比雄壮,所到之处,地动山摇。今日,还望空同氏做一个抉择,是当赵国之友,还是与赵国为敌。若是敌人,便朝我射箭,若是朋友,还望空同君随我前往龙城赴宴,享用赵侯的美酒。”

空同人面面相觑,他们的部落分布在方圆百里之内,短时间内无法集结,而眼前这支人数上千的赵军精锐,据猗顿说,仅仅是赵*队的百分之一。

最终,空同氏的族长做出了选择,他让族人继续严守河宗城,他自己则战战兢兢地出城,表示愿意随猗顿前往龙城赴宴。

他已经意识到,草原的天变了,赵国强权的手已经伸到了河套,空同氏再也没法像以往那样独霸这片沃土了。

草原上的部落都是畏惧强者的,空同氏的首领左思右想后,决定带上自己的女儿同行。

……

空同人很感激河伯赐予他们这么一片肥美的土地,他们将河套视为草原上的蓝宝石,然而在空同氏族长的膝下,还有一颗能与河套媲美的珍宝:那便是族长的女儿,空同明珠。

不同于大半年不洗澡,整日里脏兮兮,浑身一股老山羊味道的部落妇女,这位十六岁的少女十分喜好干净,白齿明眸。而且对中原的造物极度痴狂,她宁可穿绫罗绸缎也不要羊皮袄子,对面粉甜食的喜爱胜过牛肉酪浆。

当听闻父亲要带着她前往龙城,进入中原人的国度赴宴时,空同明珠快乐疯了。父亲苦着脸让她将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于是空同明珠在自己乌黑的长发上涂了香喷喷的发油,手腕和脚腕上佩精巧的金饰,穿上从赵国那里贸易来的丝绸,衣料柔软如水,上面还有各式各样的玉石作为装饰。

因为这一身琳琅满目的盛装,她甚至都没法骑马,只能坐在高车上缓缓向东驶去。

一路上,空同人发现,受到赵侯“邀请”的并不止他们,与空同氏一河相隔,被称为“林中百姓”的白羊、林胡部落,离代郡不远的楼烦人,甚至连阴山、大青山北麓那些已经以游牧为生的部落,都不请自来。

越是往东的部族,越是受到了此次赵国消灭东胡的震撼,赵不可与之为敌,既然如此,按照草原上的规矩,他们就只能向那些耕田为生的赵人表示臣服了。

一路下来,空同明珠的眼睛就没有停过,每逢遇到其他部落,她就会在父亲与其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