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名法,义利(第1/2页)
作品:《春秋我为王》邓析和籍秦的佐吏邓飞一样,原本是邓国公族,邓国亡后,他们的祖先向北逃到了新郑,成了郑国士人。:。
邓析在郑国地位不算高,但名声却极其响亮,赵无恤在新绛时偶有听说,到了宋国后消息来源广了,双耳就时不时会被这个人的各种事迹包围。
当年子产铸刑书,开创了诸侯成文法的先河,郑国也成为后世法家起源地之一。子产的做法已经是首创,还遭到了晋国大夫叔向的极力批评,然而,邓析却比子产更激进!
赵无恤听说邓析欲改旧制,对子产所推行的一些政策很是不满,年轻时便“数难子产之政”。子产对民间的舆论是很宽容的,曾经“不毁乡校”,所以并未利用权势让邓析这个反对派永远闭嘴。
子产去世后,子大叔执政,继续实行子产的政策,邓析依旧对子产铸的刑书多有批评,于是自编了一套新的成文法,将其刻在竹简上,人称“竹刑”,据说比子产刑书要更好更全面。
当然,对邓析负面的评论也很多,老实质朴的宋国人就很不喜欢邓析的“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视之为诡辩。
“这邓析的名字,我在后世似乎也听过,从目前的消息看,他可以称之为法家,也可以称之为名家……”
赵无恤有在濮北的甄、廪丘建立一套律法制度的想法,但却极其缺乏这方面的人才,所以对邓析颇有关注。但听说他最近在新郑炙手可热,这区区两邑士师的职位,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他……
如今郑国子大叔已死,七穆之一的驷歂执政,邓析也蹦跶得越发欢实。
他最近在新郑聚众讲学,向人们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并当起了“律师”,帮助别人诉讼,大狱要求一件上衣作为报酬。小狱则要一条襦裙。郑国民风开放,商贾遍布大街小巷,所以争执也比较多,郑人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所以赵无恤只能先派人去新郑打探消息。和邓析搭上线,想办法弄几卷《竹刑》来观摩观摩,但却没法立刻把他诱来这儿。
“更何况,邓析曾公然宣称不法先王,不事礼义。和儒家的根基全然相悖。他要是来了鲁西鄙,法先王、重礼仪的孔子肯定会愤怒至极,我手下子贡、子有、子华三人说不准也会有顾虑,此事还得从长计议啊……”
赵无恤没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大无私理念,他想要的“法”,至少在数十年内,必须是为他这个统治者的意志服务的。要是来了一个桀骜不驯的刺头带着民众鼓噪,他只能尽量向子产学习,忍着不下手将其干掉。
……
在邑宰、司马、士师、长老这四个各自拥有官署和佐吏的职位外,赵无恤还因地制宜。设置了城门吏、计吏、仓吏、厩吏、农吏、医吏、工吏、市吏等,俸禄从斗食到百石不等。
计侨的数科学生们学以致用,做了计吏、仓吏。小公输班的父亲公输克做了工吏,统辖鲁国新来的匠人,扁鹊的徒弟子豹则是医吏。他们基本都能各司其职,发挥自己的特长。
甄氏在之前被赵无恤带走的不少子弟都被加以任用,但基本都集中在廪丘。而廪丘氏族子弟则被安排到了甄邑上任,这种异地任职的方式也让当地氏族和邑吏勾结变得困难。
那百名赵鞅留下的赵氏家臣子弟也被他抽出部分,打散在各职守里作为监督者。
新政的架子已经搭建起来了,但这套班子只能算勉强凑合。
“现如今的甄、廪丘。要将卫、齐、晋、鲁四个不同国籍,口音的官吏们捏合成一个紧密的集团,可谓任重道远。别说一年两年,甚至得花费数十年才能消弭他们的界限!区区两邑三万之众尚且如此。何况九州千倍的土地和人口,由此可见,一天下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细细想来,秦朝为什么统一后十多年就分崩离析,也就不足为怪了。
虽然艰难,但只能咬着牙做下去。谁让赵无恤拼死拼活,就到手了这么一个不上不下的开局之地呢?
创律法,谋邓析并不是目前至关紧要的事情,可以慢慢经营,赵无恤手头最重要的,还是“从采邑到乡亭什伍”这一项。
实际上,西周早期是比较集权的,周王畿的六乡六遂基层制度分为“比”、“闾”、“族”、“党”、“州”、“乡”,他们与“伍”、“两”、“卒”、“旅”、“师”、“军”一一对应。村社居民行政组织与军队的军事编制两两相应、互相统一,这就是兵农合一的古制。
西周的王畿渐渐分割,乡遂和井田制度一起崩溃了,到了后期南国之师丧尽后,只能依靠王畿大夫的领邑私兵征召作战,防御犬戎入侵,乡遂渐渐被采邑制取代。
各级卿大夫的封地名为采邑,邑有万户,千户,有百户,有十室,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凡此种种,散布在中原各地,属于不同的封邑主或氏族,他们世代传承,根据宗族血缘抱团而排外。
到了春秋,甄和廪丘虽然实行卫、齐两套基层制度,但大体上也是这种采邑制的延续。
如此一来,就会造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