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诚实与谎言(中)(第1/3页)

作品:《覆手

遗书这东西律师没少接触,因为遗书产生的案件更是比比皆是。陆一航没有跳出条条框框,首先先质疑遗书的真实性。这个战术是曹云战术之一:警察闲着也是闲着,没事出去溜溜,万一有收获呢?陆一航的战术思想:质疑成功与否不重要,万一有收获呢?即使没收获,也能浪费九尾的精力。

战术是没错的,确实浪费九尾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九尾具备反杀能力。

九尾不从笔迹鉴定,遗书地点,司法现场上去说明遗书的真实性。九尾很清楚利用这三个论证只能说明遗书的真实性。消极防守不是九尾本案的策略。

九尾:“我们可以从遗书中读出死者李宝的真实情绪,作为一个人的真正心情。第一个心情:愧疚。李宝承认自己导致了赵晓摔下台阶,在赵晓死后,以死谢罪。第二个心情:悔恨,悔的是自己当时导致赵晓摔倒,恨则是恨自己在法庭上撒谎。第三个心情:解脱,在即将自杀时,各种负面情绪导致其的压抑心态得到了释放。笔迹专家认为最后笔锋明显轻快了当。第四个心情:仇视,仇视自己的律师,也就是被告陆一航。”

九尾:“前三个心情我都能理解,我相信法官大人也能理解。但是为什么仇视自己的律师呢?要知道陆律师在本案中收费很低,并且打赢了官司,因此我有几个问题要问陆律师。”

法官:“可以。”

九尾问:“陆律师,请问这三个月你一共接了多少案子?”

陆一航:“十一个案子。”

九尾:“总律师费多少?”

陆一航一愣:“我没有计算。”

九尾回答:“通过向税务部门查询,我可以替你回答。平均每个案子的收费为六千元,最高一万五千元,最低三千元。你十一个案子的总收费为六万六。你是高山律师所的客座律师,律师所抽15%律师所,你还有五万六。每月收入平均为一万八千多。按照税率,你属于劳动收入税率(工资和劳动收入不同),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3000税金,你每月实际拿到手上的钱为一万五千元。”

九尾:“每个月你平均三个案件,三个案件的成本有多高?没有标准,高山律师所在南郊,开庭前一天你必住法院附近的宾馆来计算。一天的费用是八百元,这就扣除了两千七。每天伙食费算你一百元,很少了吧?再扣除三千。交通费因为律师所在南郊,同时看守所在西郊,来回奔波,算你两千,可以吗?你还剩下七千元。”

九尾:“电话费一千元(东唐话费贵),剩六千元。硬开销计算后,你每月还有六千元的收入,还不错。但是对比你网络购物,送同事一块手表就价值一万八千元,能告诉我是什么同事吗?”

陆一航回答:“是同律师所的律师,我这三个月比较忙,她有空就协助和帮助我整理案件资料,我非常感谢她。检方不需要质疑我的财务,我的实际开销远远大于检方的预测,我姐姐每个月会从高岩给我打十万元的生活费。五百万之内,就一个电话的事,我不缺钱。”

九尾点头:“高山律师所曹律师臭名昭著,律师所起步百万,业内皆知,人称曹百万……”

“反对。”听审席曹云站起来愤恨道:“马勒隔壁,关我屁事。”

法官:“听审者没有反对权,再闹把你赶出去。”骂你怎么了?你可以去起诉,是不是律师?懂不懂法律?

九尾见曹云悄悄的坐回去,忍不住一笑,马上又收回了笑容:“你和曹律师完全不一样,你根本不是为了钱打官司。”

陆一航点头:“可以这么说。”

九尾问:“为了什么?你办案的最终私人的目的是什么?”

陆一航:“为了累积经验,很多案件的被告出不起很高的律师费。”

九尾道:“可是根据我的了解,陆律师在业内颇有名气,不用担心案源的问题吧?是不是在挑选案件上有讲究?”

陆一航:“有一定的挑选。”

九尾:“也就是说,陆律师的名气是因为大量接案,并且胜诉率而提升的?”

陆一航:“控方是不是想质疑我为了名声,为了出名,所以不择手段的为李宝辩护?”

九尾拍掌:“说对了。很显然陆律师在贴钱办案,还是在陆律师可以选择律师费比较高的案件情况下。这也说明了为什么陆律师收费这么低,打赢了官司,还被李宝所憎恨的原因。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陆律师违背了李宝的意愿,让李宝在法庭上作伪证。”

这段话本应该分成几个部分,九尾归纳成一个部分就具备相当的杀伤力。第一部分:陆一航贴钱办案。第二部分:李宝憎恨陆一航。第三部分:陆一航教唆李宝做伪证。前两个部分是事实,第三个部分是衍生和推理。一旦结合在一起就变成了因果关系。

陆一航立刻反对:“我重申一遍,我没有让李宝在法庭做伪证。”

九尾拿起遗书复印件问:“请陆律师回答,是遗书作假?李宝在遗书撒谎?还是李宝在法庭上没有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