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莫蔚案(下)(第2/3页)
作品:《覆手》曹云问:“你的态度是?”
孙地:“能停到专位上的汽车都是银河高管,我怎么可能和他们去计较?”
曹云道:“哦,证人你的意思是,你和被告计较是因为她不是高管?”
孙地一愣。
曹云问:“如果被告是银河高管,你计较吗?”
孙地:“不会,不过我会将他品行告知他的上司。”
曹云道:“不会报警?”
孙地:“不会,也不会让他赔偿。”
曹云道:“那就是说,你报警的原因是因为被告只是一名家政人员,身份不够?”
王磊感觉哪里不对,细想又没发现不对。
司徒岩带了十多名东唐大学法学系的学生听审本案,悄声道:“曹律师在说专位汽车时称银河高管。说莫蔚为非高管。孙地没发现重点词是银河,而不是高管。被曹律师偷换了概念。”
孙地想了一会:“不知道,我不清楚。”
曹云点头:“没事,毕竟歧视家政人员的人还是很多的。”
孙地忙道:“我没有歧视她,银河子公司也有家政公司。”
曹云问:“公司名称叫什么?”
孙地一愣:“叫……我一时间忘记了。我没有歧视,收回你的眼神。”曹云送上一个鄙夷的眼神让孙地大怒,毫不客气的手指曹云。
曹云:“我的眼睛就是这样,如果我的眼神都能让你如此生气。发生刮蹭之后,你是不是也非常生气?”
司徒岩:“又来了,注意。”
孙地:“当然,发生这种事谁都很生气。”
曹云:“问题在摩托车也有保险,赔偿十来万不是问题。你有气出不来,于是你想出一招……”
王磊:“反对。”
曹云等待了三秒:“理由。”
王磊:“那个……我反对你这么问。”
曹云笑:“你应该说,你反对我主观恶意猜测。”
王磊:“对。”
法官揉额头:“反对有效。”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曹云问:“我的代理人称,在事情发生后,证人你说:赔得起吗?赔不起还不快走?”
孙地回答:“我没有这么说。”
曹云问:“那你怎么说?”
孙地回答:“我说,你这么骑车是在找死吗?”
曹云道:“不对,你刚才和检控官说,你说的话是:你怎么骑的车,找死是吗?”
孙地:“有区别吗?”
曹云:“大有区别,你怎么骑的车?是问句,对其骑车方式不满。你这么骑车是在找死吗?在对其骑车方式的目的进行询问。”
曹云看王磊,抬头示意。王磊睁大眼睛询问,曹云点下头。王磊站起来:“反对……每个人理解都不一样,证人不可能一字不错的重复很多天前说的话。”
“对不起法官,我这么问是有原因。”曹云面向法官:“在警方笔录中,警方询问证人有没有和逃逸者语言交流,证人说没有交流。现在在法庭上他又说有交流。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如果有交流,那证人是不是涉嫌妨碍公务呢?”
孙地辩解:“我哪里记得清楚?这又不是多大的事。我心情本来就不好,哪管那么多。”
曹云问:“你现在能确定有交流还是没交流吗?”
孙地想了好久:“我应该是说了。”
曹云问:“具体说了什么,你记不住了?”
孙地:“怎么可能记得住?”
曹云问:“既然记不住,为什么又否认被告说的话呢?”
孙地怒了:“老子就算记不住,也不可能让她走人。”
曹云:“未必,证人你是大财团代理董事长,是有身份的人。你未必愿意和普通人计较太多,一时间你嘴软了,但是对方连谢谢都没说让你很生气。你很容易生气,已经发了两次火了。有没有这可能?”
孙地:“不可能。”
曹云:“为什么不可能?请问证人,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心态是什么?是为了维护法律,还是维护自身的利益,还是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还是心情不好想找人发泄呢?”
司徒岩叹气:“没有律师真的不要和这类律师去打嘴仗,刀刀杀人不见血。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曹云:“证人,请说明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原因。”
按照真实情况,孙地应该选:自身利益,让对方得到教训,顺便发泄下心中的情绪。可问题是,曹云列的是单选项,单选哪个都会被曹云开刀。
选维护自身利益,回到上一次汽车车门撞击,曹云会说明其没有维护自身利益,所以在撒谎。
选法律,典型曹坑,法律规定无人员伤亡事故双方可以和解。
选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说明孙地是心胸狭窄的坏人,或者是教育为本的好人。你喜欢哪个答案,你自己选一个。
选心情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