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房案(第1/3页)

作品:《覆手

但是在手续办好,副总去收房时候发现了一个大问题:房子内有租户。这原本不算大问题,但是这位租户和朋友签订了长达20年的租约,并且每月租金仅仅十元钱。

曹云看对面坐的副总夫妻,拿起茶喝了一口,组织语言:“王总,你这事可能挺麻烦的。按照法律规定,租户和房东的合约,不因为房东的变更而改变,换了房东,新房东必须接受租户合约。一个办法就是做租客的思想工作。另外一个办法是,停水停电。正常来说只要你不缴纳水电费,租客是住不下去的。当然,你违反了租赁合同,租户可以把你告上法庭,不过我相信租户肯定不愿意和你纠缠官司。”

曹云道:“我想和租户谈一谈,王总你出一定的金钱,做租客的思想工作。毕竟租客如果恼火起来,他不住在你房子,租赁合同仍旧有效。”

曹云道:“第三个办法就是违约,单方面终止合约。正常情况下,房东赔付一到三个月左右的租金。”

副总道:“第三个办法很好。”

曹云道:“这个办法需要递交违约申请,按照正常程序,十五天结果就可以下来,租客可以再租住一个月,给他找房子的时间。你赔付数月的租金,就算完事了。就表面来看,十元租金,二十年租约,很显然是你朋友报复你。打官司很拖延时间,我建议就是出点钱,明后天我们律师所的律师和租户谈一谈,这件事协商解决对我们来说比较好。”递交违约申请在被批准后,等同强制解除租房合同。

曹云道:“我最担心是租户和你朋友有关系。按照我的想法,如果我是你朋友,要报复你,我找朋友甲帮忙,签订租赁合约。租赁合约不仅写了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每月十元外,还写有一条,违约金一百万,甚至更高。这就真的麻烦了。”

两人合伙很难搞,假设他们在上个月签订合约,违约金一百万。但是签订合约的时间是去写去年。去年副总还没有和朋友闹翻,等同否定了朋友恶意欺骗。

副总妻子担忧问:“曹律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曹云道:“只是麻烦,还是可以处理的。你们需要起诉,你们在接受法院调解的时候,你朋友隐瞒了存在租赁合同的事实,房子抵债协议自然无法成立。有调解法官作证的话,基本上没有问题。”法官有作证的义务。诸如见义勇为在警察中的认知为义务,如果警察见死不救,原则上是犯罪。

曹云道:“但是这样一来就非常花费时间。更麻烦的是,原本你朋友资产被冻结。在法院调解之后,房子归你,房子和资产解冻了。现在又因为你朋友隐瞒了事实,所以调解的交易不成立。房子又归属于你朋友。”

曹云道:“王总我开门见山的说,这个案子我们律师所能处理,但如果事情真的是我设想的那么复杂,肯定是要额外收费的。目前我们律师所收费标准比较高,不接受传统委托,只接受风险委托。最低十万起步,因为贵公司和我们律师所的关系,我们最多也只收十万。我个人建议,王总你出十万以内的钱作为和解金,我们了解情况后,具体是要和租户谈,还是和你朋友谈,到时候再做决定。”能把事情谈下来,只收人情,不收律师费。

通常意义的常年法律顾问有义务免费提供一定的法律问题上的帮助。

曹云见副总有不豫之色,解释道:“王总,我来之前高小姐特意交代了。费用十万肯定要,因为律师所现在已经转型,不能破坏了原则。这十万高小姐愿意自己出,名义上是王总你来出这笔钱。这样可以吗?”高山杏并没有联系曹云,曹云是理解高山杏的意思。在曹云看来这位副总有很大希望接任总裁职务,将来还有很长久的合作机会。在高山杏看来,第一位和她签订法律合作的公司,是对律师所有恩情的公司。

副总手一抬:“高小姐既然有这样的心意,心意我领了,十万块,没有关系,我绝对不是小气的人。”

曹云道:“这件事也不着急,我刚才的设想是最坏的情况。明天我了解全部情况后,再和王总你联系。”

“行。”副总和曹云一起站起来,两人握手,交谈着送出门。

曹云离开副总别墅,联系了高山杏说了这件事,高山杏让曹云把案子交给陆一航负责。高山杏认为曹云不应该把精力放在这种调解琐碎案上。目前手头没事,就当放假休息,高山杏相信曹云不接单则以,一旦接单肯定是大单。

曹云联系了陆一航:“睡了吗……有个案子要交给你……我过去找你。”

……

陆一航在酒店公寓交付了一年租金,现在有一半时间住别墅,一半时间住公寓。所谓的酒店公寓是一种投资型的住所。房子是按照酒店风格盖的,产权通常是40年(高岩)。开发商和业主签订合同,许多业主购买了房子之后,将房子租给开放商或者某人或者某公司,业主每个月可以拿到一定的租金回报。

这属于一种另类理财方式,这种房子自己住基本是不可能的,开发商需要现金,需要资金。业主担心货币贬值。整体看属于双赢。毕竟在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