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派对(中)(第1/2页)
作品:《覆手》曹云笑问:“令狐律师是不是觉得我和南宫腾飞是臭气相投?”
令狐恬儿反问:“难道不是吗?你在法庭上用的手段不比人家好多少。”
“哈哈,你误会我意思了。我意思是,这坏蛋一个就够了。既然有南宫腾飞,我就不好意思去凑热闹了。”曹云知道这种财产官司,佣金费经常都会破千万,甚至大几千万,和高山律师所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令狐恬儿也是好意,自己混进南宫团队,如果官司赢了,怎么也能拿个几十万。虽然律师在法庭上争锋相对,但是在法庭外如果还将对方当敌人,那就太幼稚了。
“呵呵。”令狐恬儿随便干笑一声:“我妈还等你答复你,你也实在太没礼貌了吧?”
曹云道:“没答复就是答复,令堂明白的。”
令狐恬儿转头打量了曹云一会:“穿的很得体,临时添置?”
“没错,不过都是便宜货。”西装不能太正式,律师用的西装肯定不行,皮鞋等也有讲究。不能因为自己的个性而成为派对的刺头,反而站立在道德角度去指责大家的奢华。这个场所就是这个规矩,你来了就得按照规矩办,这是基本礼仪。
令狐恬儿似笑非笑:“你今天没上班?”
“没去律师所。”
令狐恬儿问道:“高山杏很难伺候吧?”
“不会,她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曹云话一出,隐约有些不安,昨天在电话里向卢群夸奖了高山杏,结果……自己现在又夸奖了一次,竟然有点不详的预感。立刻在心中诅咒高山杏一万次,应该可以了。
令狐恬儿本打算说什么,话锋一转,道:“那就是罗星,你最好找个机会和他打个招呼,他是东唐第一派对王,经常组织类似的派对,参与的人非富即贵,能交上朋友最好,好处肯定少不了。”
罗星很帅,有点瘦,但是仍旧很帅,和白净小生不一样,略古铜色的皮肤让他看起来颇有男人味。他带着几名朋友从三楼的楼梯走下来,一出现就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罗星走到二楼,拿起麦克风,伸出身体对大家道:“先生们,女士们,很感谢大家的光临,今天派对的主题是爱情……”
话落,管弦乐队台前喷散出无数的玫瑰花瓣,引发大家的惊呼。曹云就一个想法,清洁工估计在骂娘。
罗星:“我衷心希望单身男女能在这次派对上找到自己心仪的对象。”
罗星身边一朋友道:“喂,你自己还单身呢。”
下面一片的附和笑声,如同领导说了个笑话,虽然不好笑,但是大家都笑了笑。罗星笑道:“我也希望能通过今天的派对解决我的单身问题,大家玩的开心点。”
令狐恬儿一边道:“很随意吧,对于一个每年开十次派对的人来说,这次派对规模并不大,所以就很随意了……你看,多位模特,三流明星凑到楼梯口处,装着没注意罗星下来,实际上都在暗暗较劲。”
“你意思是我也凑过去?”
“不可否认这是个认识他的机会,你是云隐介绍进派对的吧?云隐在圈子内是很嚣张的类型,朋友不算多,罗星算一个。”
曹云早就发现云隐了,这货在左边的泳池和妹子们玩耍呢,郎有钱,妾有色,能不能擦出火花,一切看缘分。曹云问:“云隐是个怎样的人?”
“云隐和他老子云飞扬有点类似,看得起的人什么都好说,看不起的人理都不会理。和钱没有直接关系,颇有点小说中古代江湖人的味道。我妈说,富二代中如果说有值得交的朋友,云隐算一个。”
“哦?”曹云道:“我接触时间不多,我觉得他就是个色胚。”
“哈哈,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我妈说我太表面了,在她看来,云隐是深藏不露。”
哦?深藏不露,鬣狗,匪气,痞子气。赏金猎人,云飞扬,猎狗……看来没错了,云隐十有八九是鬣狗,云飞扬则是鬣狗的前身:猎狗三人组中的猎狗之一。那问题来了,魏君和陆一航是什么玩意?
通过这一两个礼拜的接触和观察,曹云读出陆一航是拥有较好教养和学历的人,很符合陆一航自己说明的背景,曹云初步判断陆一航有可能是fi。fi在高岩市无法通过调查自己而去调查自己的父亲,高岩市警方不会答应。东唐和美国关系相当不错,双方司法往来密切,fi派遣一个卧底到自己身边,是可以理解的。
不管怎么说,曹云感觉不到陆一航的威胁,也许陆一航非常擅长伪装,但是曹云更愿意相信陆一航不具备杀伤力。
相对来说,曹云对魏君更有惧意,这女人的手很可能练过刀,小刀,匕首之类的,下过苦功的。虽然其保持了手指的光滑,外表难以发现,但是曹云从其拿笔、筷子等动作读出了这一条。在热火器时代,还会苦练短刃的人,通常是很可怕的人。
不过以上结论纯粹是曹云个人主观模糊的判断,曹云不敢下结论,同时他也不知道自己父亲的情况,不知道父亲是不是有仇家。假设自己父亲有仇家,他很想和仇家说一句:杀了我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