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 财用不足何以补(第1/2页)
作品:《三国之最风流》荀彧说道:“叔潜日前遣掾吏行县,察诸郡农事,除广陵外,余诸郡国辖县多怠弛,盖因兵乱,民不能定,劝农不尽其职,田曹亦而荒政,力田或缺,粮种有乏。彧以为,州府当免惰吏,补力田,给良种,如此,郡县振作,粮方可丰。”
姚昇是典农校尉,责在督农事,因是初到州府,对东海、琅琊、下邳、东海四郡国的农事情况不清楚,所以他到州府上任后的头一件事便是遣得力的掾属分去各郡了解情况,前几天,这些掾属相继归来,给他汇报了各郡的情况,他总结之后,上报给了荀彧。——荀彧是主管州中政事的,故而,在报给荀彧后,虽是今天荀贞召他来见,他却也没再对荀贞提起此事。
荀彧所说的“劝农”,指的是郡中的劝农掾,“田曹”,则是郡县里负责农事的田曹,“力田”,指的是乡中的一种乡官,“力田”,本努力耕田之意,是县寺为劝民务农、努力耕稼而树立的农耕典型,通常一乡设一个,小乡的话,或者两乡设一个,或者三乡设一个。
劝农、郡县田曹、力田,此三职直接关系到地方农业的发展。
如果担任这三个职务的人不尽职责,州里边再想办法提高粮食产量也是无用。
荀贞说道:“此事关系来年收成,当尽速办理,就由卿来全权负责。”
荀彧应诺,又道:“还有一事,彧思之再三,以为应向君侯提出,看可行与否。”
“噢?何事?”
“君侯大举屯田,此固充实军用的前代良式,然以彧浅见,却似不应尽为军屯。”
“卿意是想再设民屯?”
“正是。彧以为,设立民屯有两个好处:可汰田卒中老弱妇孺不堪行军法的,使军屯精干,无事则劳耕操练,有事则招之能战,佃战可以兼顾,此其一;现军屯中的老弱妇孺,多半是壮年田卒的父母妻子,将之放於地方,改为民屯,可使这些留在屯中的田卒不再徨惶,能够专一屯中,是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并可以此充实郡县,此其二。”
荀贞细细思之,深觉荀彧言之有理。
只是,如想按此施行,有两个问题必须要首先解决。
荀贞说道:“如放老弱妇孺於地方,则不可使田卒与其父母妻子久不见,卿有何策应对?”
“老弱妇孺可置於本屯田卒所在之县,每月放田卒返家一次;田卒耕作优异,又或如接战有功者,可予免除田卒籍,使得编户。”
荀彧的这两个对策不错,特别是第二个办法更是不错,有了这个奖励设置,田卒必会耕种用心,如果需要他们上战场,也必会勇敢杀敌。
荀贞点了点头,说道:“可也。”又问道:“民屯置后,该如何管理,又应如何收粮?”
“起初两年,仍以军屯制管之,名在田卒籍,两年后,编入户,改由县乡统理。收粮,则可前两年中分,三年分税,四年计赋税以使之。”
“军屯制”,就是荀贞现行的军屯管理方法,以部曲勒之,五里一屯,一屯六十人,屯置司马。
“前两年中分”,州府和民屯各拿一半当年的粮食收成,“三年分税”,到第三年,按三十税一开始正常征收田税,“四年计赋税以使之”,到第四年,就把他们视为正常的百姓了,除了收取田税,再收口算,并征发徭役。
“前两年中分”,看似不多,但比起军屯来已经是优惠了。
军屯执行的分配标准是六/四分或五五分,用官家的牛的,官家得六分,田卒自己买牛,用此牛耕作的,官家与田卒对半分,——这个分配标准是枣祗建议的,最先的分配标准只有一条,那便是官家六分、田卒四分,后来枣祗提出此议,实行之后,效果不错,为了能多拿到一分粮,不少田卒都攒钱凑在一起买了牛,给原先的广陵郡府省了不少的钱,故而沿用至今。
荀贞说道:“卿此策甚佳,明日便由幕府传檄军屯,使择老弱妇孺不能受军法者,悉转民屯,再传檄郡县,命他们於本县选择宽地,安置民屯。”
见这两策都被荀贞采纳,荀彧笑道:“已抚流民,再兴水利,复劝农桑,安置民屯,以此行之,或许到明年,州里的户数、粮产就会与今年大不同了。”
“希望如此吧!”
田亩的簿籍荀贞已经翻阅完,和田地、粮产相关的政策讨论也告一段落,荀贞从剩下的簿籍中找到了税簿。税分几类,口钱、算赋是一种,其它的税种还有訾算、亩税钱、刍稾税、市租、盐铁税、工税、渔税、酒税、息租等。
訾算是财产税。民户一家中,所有的财产,包括车马牛、奴婢等等,统共加到一块儿,算出来一个财产的总数目,然后郡县按照此数目,对该户进行“户等”的评点,凡有家訾十万,即是中家,中家以上是大家,中家以下是小家,够家訾一万,便交“一算”,也即是百二十七文的税钱,商贾加倍。对民户户等评定的具体流程和户口的著籍一样,也是先由民户家长“自占”,自占后,再由郡县核算,如在核查时有被发现自占不实的,科以隐匿之罪,罚金二斤,没入所不自占物,前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