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办成铁案(第2/2页)

作品:《三国之最风流

贞早在去繁阳亭之前就在荀衢、荀攸、荀祈等等这些交好的族人身上用过很多回了,早就轻车熟路。他此时闻言,顾视了高丙三人一眼,老老实实地说道:“我也不是不开心。只是你们知道,我之所以令杜君等捕拿胡/平,为的是要将第三氏族诛。族诛,乃是大案,胡/平仅仅是第三家的一个宾客,只靠他一人的证言怕还远远不够。”

“只靠证言不够?……,那还需要我们再做些什么?”

荀贞换好了儒服,从案几上拿起腰带,一面往腰间缠,一面看着高丙,意味深长地说道:“若想将此案办成铁案,只有证言不够,还需要有证据。”

高丙楞了下,随即醒悟,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说道:“我回去后,定将荀君此话转告君卿。”他们这些轻侠向来是以许仲马首是瞻,所以只提了许仲的名字,没说杜买。

荀贞提醒他:“不但要告诉君卿,也要告诉杜君。”

“是。”

“你们应该也知道些律法,只有郡中才有判定死罪的权力,县中并无杀人之权,像族诛这样的大案县里更是办不了的,迟早要报到郡中去,所以,在证言、证据这两个方面,务必要做到万无一失,万万不可出现纰漏!”

“是。”

荀贞把佩剑插入腰间,整了一整,复又抬眼瞧高丙三人,见他们的虽然很恭谨地应“是”了,但似乎还是有些不太重视的样子,想了一想,突然问道:“你们知道‘乞鞫’么?”

“乞鞫”,就是要求复审,类似后世的上诉。如果犯人不服县道官的判决,就可以“乞鞫”。高丙三人都是轻侠之徒,违法乱纪的事儿没少做,对相关的法律知道一些,答道:“知道。”

“那你们又是否知道‘乞鞫’分为几种么?”

高丙答道:“分为两种。一种普通案件,由罪人本人‘乞鞫’。一种是死罪案件,罪人本人不能‘乞鞫’,但是可以由其父、母、兄、姊、弟、夫、妻、子代为‘乞鞫’。”

“那你们又是否知道‘乞鞫’的流程?”

“知道。”

“说来听听。”

“受理‘乞鞫’的依然是原审县官或县中长吏,不过县官与县长吏只能‘听’,不能审理。他们在‘听’完后,需要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全部移交到郡中,由府君指派郡吏复审。”

“说得没错。那你们又是否知道凡是‘乞鞫’的案件,在‘复审’后,还需要移送旁郡会审?”

“知道。”

荀贞不再询问有关“乞鞫”的内容,而是改为考校似的问道:“小高、小任、小夏,我问你们,如果此案到最后,第三氏提出‘乞鞫’,以致再度惊动郡守、乃至惊动旁郡,该怎么办?”

如果到了这个地步,那就真的是“惊天大案”了。在本郡中,有县令、有新任的郡守照顾,可能就算出现一点两点的纰漏也没有关系,可万一第三氏“乞鞫”?又万一在第三氏“乞鞫”后的“旁郡会审”中出现问题?麻烦可就大了。

高丙明白了荀贞的意思,神色凝重起来,凛然应道:“诺!”

“我还是那句话,要办,就要办成铁案!”荀贞望了望堂外的天色,说道,“我族中将要祭祀,我必须要过去了。祭祀乃是大事,不能晚到。祭祀后,我族中还会依惯例听长辈和晚辈中的俊才们辩论经文。辩完经文,又有族宴。等族宴结束,大约已是后半夜了。……,小高,我不留你了。你回去后,不要忘了把我说的话一字不漏地告诉君卿和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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