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七章 血战异界(第2/2页)

作品:《归一

身保留了金牛勇士的身体,令他们在拥有飞行能力的同时可以持握刀剑。

吴中元一直在观战,但他的注意力并不全在敌我双方厮杀最激烈的区域,而是分散于敌人汇聚的大片区域,这么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试图找出形体怪异,可能是敌方大将的魔怪。二是记住所有出现在这片区域的魔族怪物,为接下来的追杀提供依据和参照。

很快吴中元就发现第一个目的自己是达不到了,因为这些魔族怪物的体态和样貌与人间的禽兽有着很大的区别,说白了就是没有一个是正常的,想在一群不正常的怪物里找出一个特殊的,这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为它们都很特殊。

既然第一个目的达不到,就只能专注于第二个,一般人不理解他的这种作法,但观察并记住这群怪物大致的形态是极有必要的,原因很简单,这个星球远远不止出现在这里的这些生物,肯定还有很多其他生物,出现在这里的这些生物都会被魔化了的,它们都被魔族附身并产生了变异,但其他生物并没有被魔族附身,对于没有被魔族附身的生物,他们没有追杀的必要,也没有追杀的精力和时间。

被魔族附身并产生变异的怪物,与它们那些没有被魔族附身的同类形体和样貌上肯定有差别,但是差别也肯定不会变的连它爹都认不出来,彼此之间还是有些相似的,如此一来仔细记住它们的样貌就更有必要了,不能被蛤蟆咬了,遇到一群青蛙也去追着打。

由于魔族怪物的攻击速度太快,且数量众多,对三族亲兵的反应速度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亏得他们都是紫气高手,拥有比普通人更快的反应速度,如果换成低阶勇士和普通士兵,根本无法在敌人杀死自己之前杀死敌人。

一场战争好不好打,很大程度取决于跟谁打,这是一场难度极大的战争,因为对手不是人,甚至不是地球上的生物,这种战争是完全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比爆发在人类之间的战争难打十倍,一不小心就会全军覆没。

一分钟,两分钟,两分钟之后,吴中元动手了。

目前来看现身于敌人密集处以生死幽冥大范围的灭杀无疑是最佳的进攻手段,但他并没有那么做,而是频施瞬移,自敌群各处频繁闪现,每经过一处都会以本体灵气凝变大量冰锥旋转环射。

虽然此举也能杀伤大量敌人,但是与生死幽冥相比,这种作法的威力还是小了很多,而灵气的耗损却比生死幽冥更加严重。

表面上看此举属事倍功半,但此举却能最大限度的扰乱敌人。

不过扰乱敌人只是吴中元想要达到的两个目的之一,另外一个目的才是他的主要目的,他必须前瞻的足够远,一旦敌人退走,己方只有三百人,不可能在敌人逃走之前将它们全部消灭,为了方便日后寻找,他必须在敌人身上留下自己的气息,如此一来不管敌人逃到哪里,他都能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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