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寻找宿主(第2/2页)
作品:《归一》的灵石。最后一点就是一旦附身此人,魂魄和肉身就会合而为之,附身的时间越长,两者契合的就越稳固,日后很难彻底抽离。
在吴中元放弃附身之后,那个年轻人彷如噩梦初醒,惊惧坐起,高声喊妈。
听得年轻人呼喊,夫妻二人尽皆惊醒,吴中元无声叹气,离开了东屋。
到得正屋,中年夫妻正在穿衣下地,墙上挂着月份牌,吴中元瞥了一眼,发现是自己离开之后七个月的日期,而这与自己离开的时间是对应的,也就是说自己在远古时期待了七个多月,现代也过了七个多月,并无时间上的重叠和冲突。
再抬头看向墙上钟表,五点多,这与自己离开远古时期的时间也是对应的,大傻是四更之后赶过去的,之后他和吴荻又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仔细算来远古时期现在应该也正是这个时间。
天亮之后阳气快速回升,即便藏身暗处也无法阻止阳气逼近,片刻之前还感觉针扎一般疼痛,待得此时已如同置身沸水,剧痛难忍,无比煎熬。
眼下的情况已经不是危急关头了,而是生死关头,必须立刻做出选择,要么附身于这个年轻人,要么被阳气炙烤消亡。
虽然面临生死抉择,吴中元却并未感觉懊恼,这运气已经不算很坏了,没有在大白天被送回来,不然连选择的时间都没有。
关键时刻应该当机立断,但他却迟迟下不定决心,他虽然杀过很多人,但都是坏人恶人和试图伤害他的人,这个年轻人是无辜的,他不介意去伤害别人,但也仅限于对他心存敌意的人,让他去杀害一个无辜的弱者,他下不了手。
在求生本能的影响下,成大事不拘小节的念头自心中闪过,但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并没有过多停留,他不是武则天,干不出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那种丧尽天良,灭绝人伦的禽兽恶举,别说至亲了,就算是无辜弱者他都下不了手,他过不了自己这一关,不是怕遭至别人非议,而是怕自己怀疑和否定自己,如果真的那么干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了。
就在此时,一声犬吠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眼下已经没有时间容他寻找更好的宿主了,不愿伤害无辜弱者,只能附身于野狗。
心中浮现出了这一想法,立刻推敲可行性,理论上是可行的,犬类没有人类那么健全复杂的神识,附身更加容易,他日抽离魂魄,狗也不会丧命。
想到此处,强忍着针扎炮烙一般的痛苦离开房屋,西墙外的垃圾堆上有两条流浪狗,一条个头儿较大,灰黄体毛,应该是土狗和狼狗的串串。还有一条个头儿很小,是个长毛哈巴狗,体毛应该是白色的,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它身上的毛太长,附着沾染了大量污垢,已经看不出毛的真实颜色了。
病急乱投医,快淹死的人遇到稻草也会紧紧抓住,吴中元此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但是在附身之前,他仍然进行了两秒钟的观察和思考,最终选择了那条哈巴狗。
之所以选择它,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那条大狗身上有严重疥疮,这时候可没有巫师能进行魂魄抽离,一旦附身就无法再次更换宿主,只能等到回去之后由巫师作法抽离,狗如果死了,他也会死。第二个原因是这条哈巴狗形体较小,通过虫洞需要的能量也较少,只要能找到一块灵石就能送它回去。如果能找到姜南等人埋下的那些,还可以将王欣然带回去。最后一个原因是那条大狗是母的,而哈巴狗是公的。
附身的瞬间,剧烈的痛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饥肠辘辘,由于狗的神识尚在,只是被压制住了,隐约还能感受到它的恐惧和茫然。
看东西的视角也变了,由于是条哈巴狗,看的都是低处的东西,想要往高处看必须仰头。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离开臭烘烘的垃圾堆,他虽然附身宿主却是人类神识,并没有沾染狗的习性。
一个小小的垃圾堆就跑了二十多步,到得路上,吴中元抬起前爪看了看,这狗还没有黄毛儿大,狗小爪子就小,便是一刻不停,一天也跑不出多远。
狗的面部肌肉没有人那么灵活,吴中元连苦笑都不能够,只能闭目叹气,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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