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辩驳(第1/2页)

作品:《运途天骄

叶鸣仔细打量了一下刘本田,只见他大概五十岁左右,衣着朴素,个子比较矮,身材敦实,肤色微黑,脸上的笑容比较含蓄,好像笑一半留一半似的,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整体来看,他与纪委书记的威严形象相去甚远,倒像是一个有点心机和城府的村支书或者村主任。

“刘书记,请坐,我让朱桦过来给你泡茶。”因为刘本田比自己大很多,又是班子成员,所以叶鸣直接以职务相称。

刘本田摆摆手说:“叶书记,茶就免了,我不耽误你太多的时间。”

随后,他坐到叶鸣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用缓慢的、低沉的语调说:“叶书记,你可能已经看了佘梦瑶的申诉材料,对苏劲松违纪违法的问题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我想说的是:那份材料上说苏劲松被审查,是原县委书记张建坤同志故意要整他,这是一种无端的揣测和污蔑之词。事实上,经我们调查,苏劲松违纪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不像材料上所写的那样无辜和冤枉。”

叶鸣“哦”了一声,抬眼看着刘本田,问道:“你们调查后的事实是什么?有哪些证据?”

“经过调查,苏劲松利用分管国土工作的职务之便,擅自批准其岳父的堂侄佘交喜毁坏基本农田,并在良田上兴建一栋别墅。而这栋别墅,其实就是其岳父佘楚亮假借佘交喜的名义兴建的。”

叶鸣惊讶地问:“佘楚亮的别墅占用了基本农田?这是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难道国土部门就不管吗?”

“苏劲松的问题就出在这里。据佘楚亮的堂侄佘交喜交代:苏劲松指使他以荒地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建房,而实际上,这块所谓的‘荒地’,却是受保护的基本农田。苏劲松作为分管国土的副镇长,不去调查核实这块地的实际情况,便在申请报告上签字同意。随后,他又利用职权,要求镇国土所将这份报告报到县国土局用地股。佘楚亮当时是国土局副局长,但不分管用地审批。于是,他利用其职权和影响力,要求用地股以及分管用地审批的副局长签字同意——”

他刚说到这里,叶鸣冷不丁打断他的话问:“既然是这样,梅山镇国土所、县国土局用地股负责人以及那位分管用地审批的副局长,都涉嫌渎职,你们全部都立案查处了吗?”

刘本田一愣,足足停顿了半分钟,才有点勉强地答道:“叶书记,在佘楚亮违法占地建房的事情中,苏劲松起了主要和关键的作用,国土所、国土局相关人员都是受了蒙骗。因为苏劲松首先在那个报告上签了字,所以国土部门的人都跟着签了,并没有去实地调查了解。因此,国土部门的人属于工作失职性质,并不涉嫌违纪违法,所以我们纪委并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

叶鸣的脸色一下子严峻了起来,语调也一下子提高了:“刘本田同志,我想请问一下:工作失职和渎职的区别到底在哪里?苏劲松的错误,和国土部门的人所犯的错误是一模一样的,都是在那个弄虚作假的报告上签了字,为什么苏劲松就涉嫌渎职犯罪,而国土部门的人却只是工作失职?如果错误性质相同、错误事实一样,你们却只立案调查苏劲松一个人,那你们纪委就是选择性执法,不仅苏劲松的家属不服,就连我这个县委书记,也禁不住要怀疑你们这样做的真实目的!”

刘本田可能根本没料到这个看上去涉世不深的年轻书记,言辞会如此犀利、看问题会如此一针见血直捅要害,一下子显得有点慌乱,拼命地眨了几下眼睛,又偏着头凝思了好一阵,这才有点心虚地辩解说:“叶书记,国土部门的人的错误性质,与苏劲松完全是不一样:苏劲松是主观故意犯罪,并且还教唆别人在宅基地申请报告上弄虚作假,性质比较严重;而国土部门的人是因为受了他的蒙骗,加之工作不扎实、不细致,没有去核实相关情况,所以没有渎职犯罪的主观故意,应该定性为工作失职,与苏劲松是有区别的。”

叶鸣“哼”了一声,拿起手机打开百度搜索,输入“渎职”两个字,然后点开链接看了一下渎职的名词解释,将手机屏幕转向刘本田,冷冷地说:“刘本田同志,你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难道连渎职犯罪的概念都没有搞清楚吗?我念给你听听:渎职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虽然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但对于文字上的理解还是不错的。从渎职罪的概念来看,犯这个罪行并没有主观故意和工作失职的区别,只要是公务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的损失,就构成渎职罪。从国土局那些工作人员的情况来看,他们至少是玩忽职守,同样是渎职行为,你们纪委为什么不追究?”

刘本田一下子哑口无言,沉默了良久,这才字斟句酌地说:“叶书记,这个案子比较复杂,牵涉的人很多,我们纪委的办案力量有限,所以暂时只立案调查苏劲松的问题,因为他的问题最严重,也最关键。至于其他涉案人员,我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