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租赁合同2(第1/1页)
作品:《阳间借命人》整个上林小区里,几乎找不到没有灯光的房子。
林照也说道:“小橙子不是说:这里没住多少人么?”
我回应道:“小区只有一个入口,我们一直都守在那边,你看见有多少人回来了?”
“前后不到一百人,这小区又有多少间房子?剩下那些人是哪来的?”
“这些亮着灯光的住户,要么是一直待在小区里没动,要么就是刚从地底下爬出来。”
林照推了我一下:“你别吓唬人!他们能从哪儿爬出来?”
林照说话的声音,忽然小了很多——她目光已经落在了我们面前的花池上:“我怎么看这个花池,像是座坟?”
林照话没说完,夏梦萦忽然从袖管中划出一支毛笔,凌空扫向了林照双眼。
夏梦萦的笔尖还没送到林照跟前,就被我给扣住了手腕:“别动你的浩然正气!我们不是来打架的。”
我敢肯定这座小区是人鬼混杂的地方,他们能相安无事,就说明上林小区里有某种东西在维持了双方的平衡。
一旦打破了这种平衡,后果将会不堪设想。至少,外面回来的那一百多号活人,得变成死人了。
夏梦萦的浩然正气,就是最容易打破平衡的东西。
人鬼殊途,正常的情况下,各有各的空间,互不干扰。哪怕是走了个对面,也会擦肩而过!
不过,一旦其中一方惊扰到了对方,其结果就不好说了。
这种惊扰,多数的时候未必是针对,而是一场意外。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为什么有些地方去殡仪馆参加葬礼,会在身上不显眼的地方系上红布条,但是,不佩戴辟邪的法器、护身符?
红布条其实并没有什么辟邪的作用。如果红布能辟邪,还要灵符做什么?术士扯上几尺红布,不就能斩妖除魔了?
红布最大的作用是相当于在人身上挂了盏灯,让鬼魂在远处就能看见,避免殡仪馆里刚死的鬼魂不小心撞在人身上。
提醒,是一种客气,也代表着敬畏。
但是,有些人因为胆小害怕,特意在身上带了辟邪的东西,或者干脆弄了灵符藏在身上,那就糟糕了。
那些东西可以伤害到鬼魂,但是普通法器也没法让鬼魂灰飞烟灭。
本来就是在人家地盘上,你还伤了对方,鬼魂可不管你的初衷是什么意思?我跟你没怨没仇,你伤了我,我必定找你麻烦。
夏梦萦的浩然正气一旦放出来,就相当于是在小区里点了场火。
那时候,我们真就后患无穷了。
夏梦萦也知道我的意思:“这里有儒门秘术‘疑神疑鬼’,你们不要想太多,否则,就容易陷入恐惧。”
“我知道了!”我在那个时候已经注意到了小区里的指示牌,它果然已经换了位置。
上边箭头所指的方向,果然多出了一间物业办公室,给我们开门的人,正好就是白天那个保安。
对方带着我走进了办公室之后,我顺势就要往床上坐,保安却说道:“别坐,那床上死过人!等一会儿经理就来了。”
我看了一眼值班室里的单人床道:“床上死了人,你们不会连床单都没换过吧?”
死在家里的人多了去了,按照东北这边的规矩,人得是咽了气,换了老衣服之后才能往地上抬。所以说,那就是等于人死在了床上,炕上。
总不能死人就重新换个床,或者再打一个炕。
那就只能把死人用过的床单,被褥拿出去烧了,让死人一块儿带走。
这是规矩,也是禁忌,要是用过的东西不烧,还放在床上,继续给活人用,找不着被褥的死人,可能就得回来跟你躺在一张床上了。
保安看了我一眼道:“懂就别犯忌,犯了忌讳,对谁都没有好处。”
我顺着保安的双脚往下看了一眼,他映在地上的倒影,果然是拧着脖子。
我这是在跟死人说话!
我故意往旁边退了一点,给王屠夫他们打了个眼色:“这里地方太小,你们出去等我吧!”
我话没说完,一个经理模样的人就走了进来:“我这儿地方不大也算够用,不用折腾了。你们是有什么事儿么?”
我直接说道:“我们打算在这儿租上几间房子,最好价格别太高!”
经理顺手抽出几份合同道:“四单元,四楼,四十四号,不用租金,你们只要有人能在里面住上七天,房子给你们都行。”
经理话音一顿道:“我得提醒你们,真要是进了四十四号,就不能提前出来。否则,后果很严重。你们谁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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