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出使突厥(第1/2页)

作品:《飞越唐朝

就在三日之后的凌晨,唐朝随身带着班林辛白江以及一个突厥的翻译阿尔蚂开始了出使突厥之旅。

他手上另外还有五十个精兵,都是自己的家将,以前在平定岭南的时候跟着出生入死的人,这五十个精兵押解着三辆大车,十五头骆驼。

车中尽是绸缎瓷器还有金银宝贝无数,外加八个汉人美女,这些,都是用来贿赂突厥当权者的。

丝绸金银瓷器等贿赂的是掌握大权的大将元帅等,美女则是要送给突厥可汗。

唐朝这次出发之前进行了精心的打扮,将自己和一干士兵都进行了化装,装扮成丝绸之路上的客商,丝绸瓷器等物本来笨重,不像金银便于运输,但是为了能顺利到达突厥,出发之前还是进行了改装。

临行的时候,唐朝握住牛僧孺的手:“大哥,您是安西的副都护,皇上亲自封的官,我现在让我义父代我行驶职权,您可要多加帮助,一切拜托了!”

其实,唐朝也想过,该不该让牛僧孺暂代自己的职权?但仔细一想之后就觉得不行,牛僧孺此人,谋略厉害,要是悄悄向皇上奏一本,小败一下,他不仅没有责任,还有功劳,自己可就被坑死了,于是决定要舍瓦权摄军权,节制他。

毕竟,义父曾经是彝部的首领,长期统帅彝部军队,有统帅的威势,更兼武功高强,手下有隆多、专氏四虎这些大将,即使牛僧孺心中不平想造反,也还镇压得住局面。

唐朝也不是不知道牛僧孺对自己有些不满,毕竟,自己没有把他看成一个懂西域的权威,事事都听他的,唐朝倒是知道,一旦自己有个闪失,安西都护府的大帅,就有可能变成他牛僧孺,要是按照他的意思,困守在城中,恐怕现在还在和马贼交战,哪里腾得出手来去向突厥活动。

现在自己一走,牛僧孺如果听话,自是一员大将,但要是不听话,可就变成一个很大的威胁了,所以不得不加意的提防。

唐朝出去的时候,正是黎明前最为黑暗的时候,非常的隐秘,只有牛僧孺舍瓦等几员大将知道他的去向,其余的军队则是一概不知,毕竟,这样的大事情,是大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一行骆驼队在悠扬的驼玲声中向大沙漠迈进,举目只见黄沙莽莽,一望无际的向四面八方的天空伸展,似无尽头,心胸忽然一阵的开阔,想起了唐人的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副莽莽苍苍,广袤无边的意境,说的就是现在!

正行之间,后面忽然出现了马蹄声,密集如鼓,唐朝一惊,命令大家各自在意,毕竟,背后的要是小队的马贼倒是没有什么,唐朝和手下两员大将足可以应付,但要是大群的马贼,那就危险了!

黄沙蔽天之中,后面上来了一群人马,大约十二三人,唐朝一看清楚,心中松了口气。

只见这些人马奔到唐朝等人的前面,忽然停止了奔跑,马上乘客一色的黑衣黑裤,背后没有任何辎重,在这广大的沙漠之中,甚是惹人注目,毕竟,马匹不像骆驼,能带无数的粮食和淡水,一旦长久找不到水源,那就糟糕了。

现在唐朝等人才行进了三天,还没有进入大沙漠的中心,只是沿着以前丝绸之路的踪迹,向前迈进,这两天,闲暇无事,唐朝正在玩骑骆驼的游戏,哪里想到会出什么事情,听阿尔蚂大谈以前在丝绸之路上出现的抢劫,凶杀等事,仿佛觉得很遥远,但现在一见这十多人拦住了自己的去路,心中才升起一丝警惕!

这段时间,唐朝的武功大进,初入暗劲,身上正在起着一种奇异的变化,似乎身体骨骼正在慢慢的转变,皮肤也变得比以前更加光滑了,就像是用牛奶洗澡的新灵公主的皮肤,那样的娇嫩,但是却是坚韧无比!

唐朝现在也已经知道,他修炼的《括苍山武经》,的确是汉人武师的武功,被彝部的天龙子搜索得到,其中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但由于孙思邈的指点,渐渐的指点,渐渐的自成一派,有了自己的风格,他现在精研刀法,手上一杆厚背刀锋利无比,重五十斤,渐渐的将武功的小巧功夫用在了战场上。

唐朝见状,勒马上前:“各位有什么事情?”满脸的微笑,一副西域商人的模样。

他现在头上戴了头巾,将大半边脸藏在阴影里,为的是躲避大沙漠里可以将人晒昏的毒日,皮肤有些黝黑。

“我们被马贼抢劫了,你们,可不可以个我们食物和水,我们不会忘记你们的恩情的?”这群黑衣人之中为首一个首领模样的人说话了,一双眼睛精光闪闪,显然内功不弱。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有些凶狠,似乎想立即动手抢劫唐朝手上的物资,毕竟,唐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也难怪,唐朝现在已经进入了化境,虽是初进,但是身体毕竟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神光闪闪的眸子,现在可以完全的收敛起来,使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丝毫不会武功的人,已经达到了收发由心的地步,其实,他眼神强起来的时候也可以神光四射。

看着这人像是狼一样看着自己的眼睛,唐朝却不害怕:“你们为什么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