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八章 临别告诫(三)(第1/4页)
作品:《新顺1730》从满清最后修川汉铁路的经验来看,以“强制储蓄”或者“强制工业投资债券”的方式,完成基建,并不是没可能。
只不过,脑子里一定得清楚,在私有制不需要“启蒙”的这边,要么靠类似“三饷”的手段、亦或者隋炀帝修大运河的手段,使之完全是朝廷的,前提是你有本事压得住隋末大起义和明末大起义;要么就搞强制工业债券强制储蓄,但要是搞成满清那样,钱玩没了,就赖账,那肯定是要出大事的。
李欗琢磨着,说是要搞强制赎买,等于是让地主强制储蓄、强制投资工业债券、亦或者算是强制迫使工业资本不向农业上回流。
这个想法……只能说,还欠缺点东西。
显然,李欗既然不敢搞均田、也支持内外分治的手段,那么他的这种政策,最多也就是在先发地区搞。
但是,稍微算一下就知道,山东地区的租佃和自耕比例,还没有到离谱的地步。
只靠在先发地区强制赎买,让用行政手段迫使地主搞强制储蓄……简单来说,钱,不够。
但李欗绝对没胆子把这个政策,延伸到全国。这都不用想,因为搞变法、改良要是敢这么搞,就是王莽改制。
所以,之前李欗也说了,要借助大顺即将要搞的货币改革,来依靠国家信贷和银行,做那根指挥棒,让资本被操控着流向该流的地方。
但还是那句话。
你把路修好了,不用你指挥,资本也会跑到松辽分水岭去圈地种黄豆。
而关键是修路这件事,而不是修好路之后的土地开发。
要么,想办法,弄到钱。
比如学刘玉的扶桑泡沫法。进化一下,就是拿三的那一套,通过金融手段,快进快出赚息差、贴水,保证泡沫不炸,给得起承诺的高股息。以此投资基建等。
要么,就要把铁路和圈地这两件事,捏在一起。
提前把松辽分水岭的土地,作为“投资基建的回报”,实质上低价售卖掉国有的土地。
也即是说,根源问题,在于大顺朝廷手里的资源太少,而民间的资本是很丰厚的。
如果大顺朝廷手里有足够的资源,那么修路就是小事,国家投资就是。但显然,大顺朝廷没这个资本。
既然大顺朝廷手里的资源显然不够,那么就得琢磨民间的资本。
资本当然是好东西。
假如大顺朝廷手里有足够的资本,依靠官办解决铁路问题,那么这相当于松辽分水岭以北的土地的增值,完全可以归于朝廷,从而实现一个正向的循环,资本不断积累增加,能干的事也就越多。
而若没有,那么又要修路,也就等于说,必须要把将来铁路带动的土地增值,交给民间的投资者。尤其是大顺已经逐渐成型的通过航运、对外贸易、垄断对日贸易等积累起来的一批原始财阀和金融资本集团。
同时,大顺的新兴军功贵族,实学派的军官团等,可能又会和这些新兴的金融资本集团通过联姻等方式,绑定在一起。
这个集团,现在其实已经开始成形。
因为,现在金银是世界货币,而大顺继承了大明的白银货币改革,同时自身又缺乏金山银山。所以,实质上,之前的对外贸易集团,就是大顺的发钞行,他们手里掌握的金银数量,其实远胜大顺朝廷——大顺的内部货币,理论上是铜钱,但是大明也好、大顺也罢,之前都没有做到“强制结汇”,即将对外贸易的白银强制兑换为内部的铜钱、或者宝钞。刘玉在先发地区试行的兑换券,也只是为资本流向内地去兼并土地、囤货居奇,设置一定的障碍而已。
李欗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要干什么、干的这些事的政治经济学上的意义。
或者说,他并不是有意识地推动资本主义的发展。
但是,资本主义这套东西,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玩明白的。不是说建两个纺织厂、搓两条铁路,那就叫资本主义了。
要搞清楚,或者说要不搞错方向,就必须得理解大顺的情况、这片土地的情况、以及资本主义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老马说:【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私有制混为一谈了。那两种私有制之一,是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自己。另一种,则是以对其他人的劳动的榨取为基础】
【后者不单与前者正相反对,并且完全要在前者的坟墓上发育】。
这句话,是解决大顺问题的关键。
是不搞成刻舟求剑、东施效颦的关键。
简单来说,这两者,都是私有制。
在私有制为最高原则下,后一种私有者,即可在私有制下,对前者进行“合法”的谋杀。
最终把前者彻底杀死,在其尸体上发育。并且整个过程是完全合法的,因为私有制就是法。
那么,欧洲启蒙运动、资产阶级革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答:创造私有制,为最高原则。即为后一种私有制,“合法”谋杀前一种私有制,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