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隔壁老王(第1/2页)
作品:《大明测字天师》隔壁老王
萧风一大早上就被吵吵嚷嚷的声音闹醒了,而且听着还是两拨人,一拨在自己门前,另一拨好像是在隔壁门前,各喊各的,乱成一团。
萧风伸个懒腰,缓步走出正屋,看见巧巧已经拎着根根子站在门前了,巧娘则拉着她,不让她开门。
见萧风出来了,巧娘松了口气:“老爷,你可醒了。门外乱哄哄的,也听不清喊什么,巧巧想开门,我没让她开。”
萧风点点头,他倒是不担心大白天的会有人敢干什么:“巧巧,开门吧。”
巧巧往前一窜,往里一拉门,然后戒备的攥紧手里的棍子。巧巧本来跟着萧万年是练过几天刀法的,但后来俞大猷说巧巧还小,刀法刚猛,杀气太重,容易练伤了身子,暂时不适合。
让她还是先从棍术练起,棍为百兵之祖,而且以止杀为先,对女孩子的身心有好处。萧风觉得很有道理,巧巧练武就是为了强身自保,不是为了当杀手啊。
门外一群人,领头的居然是张天赐,他努力的喊着什么,但人声实在是太嘈杂了,以至于都听不清他说什么。
揉着眼睛从客房出来的张云清顿时就垮了脸:“爹,我不回家,我要跟巧巧玩!”
张天赐擦着汗挤进院子里,让其他人等在门口,没管女儿的司马昭之心,而是哑着嗓子冲萧风喊:“大哥,我是来帮你搬家的!”
萧风一愣:“搬家,搬什么家?”
张天赐诧异道:“当然是搬进谈新仁的宅子了!牌子我都让人做好了,萧府!一会儿派人去挂上,丫鬟仆从我也帮你雇好了!肯定够用!”
萧风摆摆手:“我住那么大的宅子干什么。你搬去住吧。我住在这儿挺好的。”
张天赐连连摆手:“哪有这样的道理,大哥,空着也是空着,你就去住吧。你是官啊,又是真人,这座宅子太小了!”
萧风看了巧娘和巧巧一眼:“你们愿意搬家吗?”
巧娘低头说:“全凭老爷吩咐。”巧巧却恋恋不舍的看了隔壁墙头一眼,不说话,显然是有点舍不得玩伴王小姐。
张云清心里一动,本想帮着老爹劝劝萧风搬家,也好远离那个扒墙头的。但随即觉得自己有些过分,毕竟是一起玩的手帕交啊,便也不说话了。
萧风正在思考是否要搬家,隔壁门前已经不是吵嚷了,竟然有砸门和兵器相交的声音!杨柳巷本来就不宽敞,张天赐带来搬家的仆从被吓得直往后缩,却不敢造次进萧风院里躲避。
萧风皱皱眉,正想出去看看,忽然一个人从隔壁墙头扑通一声掉了下来。
萧风一回头,只看见灰头土脸的王小姐,趴在地上,一张满是泪水的脸在墙头一晃就消失了。巧巧惊叫一声,和张云清一起跑过去,拉起王小姐。
王小姐全身发抖,泪水把脸上的尘土冲出两条泪痕来,全无平时的活泼劲了。萧风走到跟前,顾不上安慰王小姐,踩上平时巧巧翻墙用的砖头,往隔壁院子里看去。
王宅的大门已经被打开了,几个人正在门口混战。混战的双方居然都是捕快,不过服饰不同。一边是刑部的捕快,黑衣服上滚着金边;一遍是顺天府的捕快,衣服不滚边,但胸前有个“捕”字。
在京城地界上,除非重大要案,否则一般案子都会先由顺天府接手;重大要案或外地大案刑部才会派出捕快。因此虽然都在京城里,顺天府和刑部这两个衙门的捕快一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像今天这样大打出手,实在是罕见。
若论武力值,刑部的捕快确实要高出顺天府的捕快不少。这很容易理解,顺天府的捕快最多相当于后世的刑警级别;而刑部的捕快则相当于重案组级别。
当然,这俩组织的战斗力都没法和锦衣卫相比,锦衣卫应该相当于特警级别。
此时顺天府捕快们虽然人数还多出两个,但已经被刑部捕快打得连连后退。唯一一个不落下风的,正是他们的捕头,腿长腰细吊马尾,柳眉大眼婴儿肥的安青月。
她带点婴儿肥的脸绷得紧紧的,一把腰刀上下翻飞,一看就是武当剑法的路数。奈何她对面的刑部捕头功夫也是很高,竟然不用兵器,只在双手上套着一双金丝手套,时不时的从侧面格挡一下兵刃,并伺机夺刀。
两人眼看短时间内旗鼓相当,萧风忍不住暗叹,京城中果然藏龙卧虎,自己再不努力,永远都是个战五渣。他这段时间带着巧巧没事就偷偷练习,自觉功夫已有长进,但看安青月和刑部捕头的交手,自己现在肯定还不是对手。
院子里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面如白纸的顺天府推官,隔壁老王,他仍然站立着,却不停的发抖。另一个则是瘫在地上的王家娘子,满面泪痕的抱着老王的大腿。
“老爷啊,你一辈子不做亏心事,这是谁要害你啊!”
老王不说话,脸却转向了萧风这边,目光中似有求恳之意。萧风心里一动,想到刚才摔过墙来的王小姐,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低头冲墙角下的巧巧说:“把王小姐带到你屋里去,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