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第1/1页)
作品:《流年简介》七宗罪
岳不群拜先人——死人拜死人。
岳不群不就是比死人多一口气,还是行尸走肉。
他人生感悟最高标准就是走进牌位,当真正的死人。
华山派的戒律看上去有道理,也是摆着看的,岳不群现在是长辈,不尊敬他那是犯戒条的。
可他那货都值得尊敬,那就不用活了,不尊敬生命本身嘛!
再看第二条,恃强凌弱,擅伤无辜。
这是令狐冲被责打的律条了。
那么青城派凌虐林震南,左冷禅欺虐刘正风,岳不群怎么不出来说句话?他反而在助纣为虐。
这么说的话,只怕被反驳,怎么道德绑架?
他们还有道德?岳不群还是小孩?戒律是玩具,随便他拿捏的吗?
不尊重规律又是什么罪?
不过不用罚,说都不用说,让他走死路去吧。
第三条是奸淫好色,调戏妇女。令狐冲从来就嘻嘻哈哈,没个正形。
也亏得如此,才能和田伯光打成一片,救下仪琳。
要不然见了小姑娘,第一句你好,第二句,吃过了吗?第三句就要再见了。这还有什么劲。
不过令狐冲不算好色,但是看不得他好,自然怎么脏怎么栽了。
第四条,同门嫉妒,自相残杀。
这是岳不群自己搞出来的,设计着就要令狐冲这么干,偏偏令狐冲不理这茬,他自有追求,还有人追求他。岳不群够气得牙痒痒了。
没想到根据法条设计的罪孽居然还不成立,这也太背运,太糟心了。
第五条,见利忘义,偷窃财物。这不就是岳不群处心积虑干的事儿吗?他不像乌眼鸡似的盯着人家辟邪剑谱,哪儿有那么多事。
所以令狐冲不肖,太不像他了,当个替罪羔羊都没人信。
第六条,骄傲自大,得罪同道。该得罪就要得罪。看看刘正风,就是不肯得罪所谓的同道,都是什么下场?岳不群看来也要步其后尘了。
第七条,滥交匪类,勾结妖邪。那么怎么匪类妖邪不来勾搭你岳不群?
人家匪类也要说了,你可以质疑我的人品,拜托别质疑我的审美。岳不群那货档次搭不够,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岳不群那混账他知道什么呀!甩他七八条街好吧,跟他在一起,别开玩笑了,伤自尊的。妖邪匪类丢不起这个脸。
七条戒律,敢情也是七宗罪。
在岳不群身上样样都是原罪,讽刺的是居然还是他主持着令狐冲读出来的。
假如日后有这样的情节,岳不群说令狐冲你不能杀我,令狐冲拿出戒条,哪一条不能杀你?不拿出来死一刀,拿出来,死七刀。这就棒了。
金庸按这样写就好了。
原文是——岳不群道:“平儿,咱们先给你父母安葬了,让你尽了人子的心事,这才传授本门的基本功夫。”林平之热泪盈眶,拜倒在地,道:“多谢师父、师娘。”岳不群伸手扶起,温言道:“本门之中,大家亲如家人,不论哪一个有事,人人都是休戚相关,此后不须多礼。”
他转过头来,向令狐冲上上下下的打量,过了好一会才道:“冲儿,你这次下山,犯了华山七戒的多少戒条?”令狐冲心中一惊,知道师父平时对众弟子十分亲和慈爱,但若哪一个犯了门规,却是严责不贷,当即在香案前跪下,道:“弟子知罪了,弟子不听师父、师娘的教诲,犯了第六戒骄傲自大,得罪同道的戒条,在醉仙楼上,杀了青城派的罗人杰。”岳不群哼了一声,脸色甚是严峻。岳灵珊道:“爹,那是罗人杰来欺侮大师哥的,当时大师哥和田伯光恶斗之后,身受重伤,罗人杰乘人之危,大师哥岂能待毙?”岳不群道:“不要你多管闲事。这件事还是由当日冲儿足踢两名青城弟子而起。若无以前的嫌隙,那罗人杰好端端地怎会来乘冲儿之危?”岳灵珊忍不住又道:“大师哥足踢青城弟子,你已打了他屁股,责罚过了,前账已清,不能再算。大师哥身受重伤,不能再挨棍子了。”
来事了,就知道来事儿了。
不是要来事,就不会那样安排。
林平之安排妥当,这下来收拾清算令狐冲。
这也是做给林平之看,让他知道谁说了算。
林平之如果够聪明的话,第一反应就是如此恶形恶状的大肆操作,他图什么呀!
不然不嫌累吗?
岳不群自己都靠不住,自己也不见得相信自己,信他,太糟蹋粮食了,也伤心,可他就要别人相信他。
信得了信不了不去管它,形式上要信,就按这个程序来。好,明天继续。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