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 唐人街上(第1/2页)

作品:《我竟然是富二代短剧

杨小天本来不打算第一时间去见杨万里的。

虽然杨万里是洪门的大当家,在北美华人圈拥有极高的地位,但是杨小天是一个资本家,对帮会势力的并不看重。

在这个世界上,帮会也就欺负欺负普通人,难有太大的用处。以前的青帮大佬杜月笙就形象的比喻过:他们这些帮会啊,其实就是大人物的夜壶,夜壶用的事后就是干脏活,不用的时候就把这夜壶塞床底下,藏起来。一旦这夜壶太脏了,就直接丢弃。

所有看上去风光无比的帮会,都是在大人物容许之下才能存活的。西西里岛的黑手党当年何等叱咤风云,但是遇到墨索里尼这个不需要他们的大人物,也就被打的七零八碎,他们的力量,与墨索里尼相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北美这边相对宽松一点,上面资金有限,警力只能布置在纽约的繁华地带,一些照顾不到的旮旯角落,就需要帮会出面维持秩序了。何况这边政客需要投票的话,帮会也能为政客拉选票,用处还是不小的。

只要北美的帮会不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大坏事,不威胁到北美的长治久安,北美的官方就对帮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像洪门,之所以被允许存在并发展壮大,其实就得益于官方“以华制华”的逻辑。

反正唐人街和华人的世界,由于文化隔阂的存在,白人管理起来比较麻烦,为了降低管理成本,直接和洪门沟通就是一种比较经济的方式。

洪门最辉煌的年代,像总统罗斯福,都曾经是洪门的律师。当时华人的处境在北美并不是很好,任何华人,想要在北美不受欺负,都得加入洪门,大家一起报团取暖。当时洪门归属于司徒大佬旗下,显赫一时,影响力从北美到华夏。

但是自从种族歧视成为北美的敏感话题,针对华人的《排华法案》消失之后,洪门就开始了衰落。原来的华人,必须依靠洪门才能在北美立足,因此洪门几乎代表了所有的华人,力量很强大。

但是现在针对华人的天花板依旧存在,但是明面上的排挤已经消失了,华人努力一下,混成中产阶级并不困难。这就导致新一代的年轻人,并不愿意加入洪门,再加上新的华人移民的冲击,洪门不可避免的衰落下去了。

这些年,洪门的势力范围不断收缩,整体上那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但是究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洪门就算今不如昔,也依旧是北美华人最大的势力。北美这边,华人富豪并不多,政治力量也不强,不是洪门太厉害,而是其它势力太弱鸡。

杨小天想要在北美干一番事业的话,除了洪门,还真没有什么好帮手了。

洪门在过去,一直由司徒家族执掌。

但是近二十年,司徒家族陷入了疯狂的内斗之中,反而让外人占了便宜。杨万里异军突起,取得了洪门大大小小势力的支持,取代了司徒家族,成为了洪门的龙头。

这杨万里野心勃勃,明显不满足于一个洪门龙头的位置,这些年他一直想方设法敛财,妄图翻身为大资本家。不过白手起家,从帮会大哥跨越为资本家,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杨小天的到来,对于杨万里是一个机会,于是杨万里第一时间就给杨小天发了请柬,用词谦卑,态度客气,很能让人生出好感。

杨小天也不介意见杨万里一面。

而现在,由于昨天的连番遭遇,杨小天发现洪门还是很有用的,这让杨小天产生了一个全新的想法。

让洪门去对付一下酒神帮。

一方面,这是让杨万里给自己的投名状。

另一方面,这是考验一下洪门的力量。

杨小天并不确定洪门的力量现在有多强,这世界讲究利益置换,杨小天是用资本家的思维看待帮会。在杨小天看来,洪门就是一个公司,他要为这个公司估值,才能确定自己出的价码。

……

……

唐人街。

唐人街顾名思义就是华人聚集的社区,北美就是这样,不同的种族不会混居。白人不会住到黑人社区,黑人也一般不会住到华人社区。

因为历史上,华夏的唐朝比较强大,影响深远,因此华人聚集的地区,就叫唐人街。

纽约的唐人街位置不算偏僻,甚至可以说是在纽约的黄金地段,因为仅仅离唐人街一墙之隔,就是大名鼎鼎的华尔街。

那是北美经济的核心。

如果把北美比喻成一个人,那么华尔街就是北美的心脏。

那里,代表了财富的饕餮盛宴,全世界的资本都集中在华尔街,通过北美的股市,决定世界经济的行情。远到中东的油价、南美洲的大豆价格、印度的大米价格、华夏的轻工业产品、日本的汽车、非洲的原材料,世界一切经济的波动,贸易的繁荣与衰落,都取决于华尔街上资本的博弈。

那里的财富,不可斗量。

而比邻唐人街的,还有北美文艺的中心,大名鼎鼎的百老汇。那里是舞台演出,代表了北美最高的艺术水平,连好莱坞都得甘拜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