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牧云城(第3/3页)
作品:《我不想当卧底了》羡慕或者赞扬,早已经在岁月和经历消磨殆尽了。
“大人,这边坐。”坎玛对着名媛说道。
坎玛将上座让给了名媛,看来是昨晚有被交待过,只是不知道他们说了多少。
其实,名媛对于这些并不在乎,宝海国能威胁到名媛的人,非常有限。
饭桌上,弩拉吃得非常多,几乎有一半的食物,落入了他的口里。
除了名媛,其他人神情各异。
“我早上给弩拉服用了我的独门秘药,需要大量的食物。”名媛解释道。
可能弩拉穿的有点多,其他人并没有注意到弩拉的肌肉。
经过名媛的解释,其他人才注意到弩拉的体型。
“这些钱票就当我和弩拉的伙食费了,请店主和夫人多多关照。”名媛说道。
“大人客气了,这钱是万万不能要的。弩拉从小命苦,能得到大人的栽培,我们都为他感到高兴。这点食物,我们还是负担得起的。”坎玛说道。
“是啊!大人,您收回去吧!”嘉丽说道。
名媛的钱票,都是从龙刀会人的身上得来的。
宝海国的流行货币由一种叫塊金的金属所铸,而钱票就是塊金的纸币。
名媛一共得到了五万多两的钱票,这是一巨款。
“你们收下吧!这些钱票对我只是身外之物。我之后还要麻烦你们多采购一些肉食和药材,开销是很大的。”名媛说道。
“大人,这也太多了。要不了这么多。”坎玛看了看钱票说道。
名媛给了一万两,坎玛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开着这个杂货铺,坎玛一辈子也赚不了一千两。
“你如果不收下,就是不给我面子。你是觉得我缺钱,还是想赶我走?”名媛沉下脸说道。
“大人,我们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收下就是了。”坎玛说道。
“大人,午吃什么?我到时候就去买。”嘉丽兴奋地说道。
“多买些肉就好了,不管什么肉。”名媛说道。
“好的,我明白了。等一下,我马上就去购买,绝对保证新鲜。”嘉丽说道。
嘉丽去采购去了,坎穆、坎玛等人,准备开店。
名媛开始训练弩拉。
先从体能开始,名媛让弩拉跑步、站桩、举重等等。
名媛榨干弩拉体内的每一点能量,争取将名媛的血液发挥到最大的功效。
在兲夜大陆的时候,名媛就知道自己的血液是一个宝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增长,名媛的血液变得更加强大。
提取之后的血液,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灵丹妙药。
经过不断的尝试,名媛慢慢地控制好了剂量,开始增加弩拉的用量。
嘉丽买了非常多的肉食,都是让人帮忙送过来的。
临近午的时候,嘉丽和耶米卡开始准备饭。
浓郁的肉香,充斥着整个院子。
坎玛家虽然还不错,但是也没有这么奢侈地吃肉。
小儿子坎夏柳的馋虫早被勾出来了。
准备偷吃的坎夏柳,却直接被母亲赶了出来,让他委屈地找父亲去了。
父亲不但没有安慰他,还训斥了一顿,让他不要贪嘴。
早市的两家肉铺,都被买完了,只有几十斤。
坎玛和嘉丽还担心不够,自然不能让小儿子先吃。
两人觉得:万一被名媛知道,可能名媛明面上不会说什么,但是心里会记上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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