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三鼓之战(第2/2页)
作品:《飞越唐朝小说虢国夫人》人。
李隆基这次是孤注一掷,将全部的家当都耗上了。
要知道,神策军虽然号称有十万,但是真正的精锐却是这一万人,这接近一万随时不离开他左右的军队。
这可以说是李隆基最核心的力量,从当年夺门之变就一直延续下來的,并且不惜花费巨资打造的,武器都是精良无比,当然,客观的说,这支军队虽然厉害,但是因为马正章并不是个将才,只是武功高强而已,所以这支军队,虽然号称唐朝的精锐,但是真实的战斗力,却是略逊于安禄山的五营亲兵。
唐朝脸色一变,命令后军接战,布成阵势,先用长箭射住阵脚。
李隆基本想带领神策军以迅速不及掩耳之势瓦解唐朝的军队,但想不到,唐朝军队一直训练有素,即使是在撤退的时候,也是阵形丝毫不乱。
李隆基挥舞长剑,将射向自己的剑只一一拨落,舍命冲击。
但使他感觉郁闷的是,唐朝阵中的弓箭手竟是难缠之极,一轮接一轮的飞箭飞蝗一样的向他扑去,叫他应接不暇。
他也还罢了,毕竟,以他的绝世武功,即使飞箭射中了,也不能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但这却苦了他手下的神策军,这些人都是他秘密选出來的,而且制订好的计策就是一鼓作气的击垮唐朝的后军,趁胜追击。
李隆基在出战之先,已经感觉到唐朝还有军队埋伏在半途,所以心中想的只是击溃唐朝,但求取得一小胜,振奋城中的人心,一旦唐朝败退,他并不准备追击。
可看似不强的唐朝前锋,现在却发挥惊人的战斗力,姑且不说别的,就说这放箭的能力,显然也是经历了无数的磨练才能培养起來的。
李隆基一马当先的态势终于变化了,他一勒缰绳,身下的龙阳红血宝马就听话的停住了脚步。
这马是西域的良马,万中选一的货色,每闻战鼓之声则是斗志高昂,可以伸腿踢人,帮助主人战斗,灵性十足。
这一來,神策军中随即冲出无数手持盾牌的军士,抵挡住飞蝗一样的箭只,布成方阵。
唐朝见射住了阵脚,心中甚为满意,这支自己亲自训练出來的,和自己出生入死不少次的军队果然是不错,居然将李隆基也给抵挡住了。
唐朝心想,看李隆基刚才披坚执锐,马革裹尸的冲劲儿,他是想要一鼓作气将我后军击溃啊。
但自己手下精良的弓箭手阻挠了他的这一计划。
这个时候的李隆基,心中渐渐后悔,他实在想不到,唐朝手下的军队,居然像是铁,自己无法冲突而入。
唐朝传令,将军队布置成一字长蛇阵,随即拍马上前,远远的向李隆基就是一礼:“皇上别來无恙,”
这是一句很普通的问话语,但在此时此刻说出來,却显得很特别。
李隆基并沒有如很多人想像中的破口大骂唐朝望恩负义,只是说道:“我身子安健,倒不劳你挂念,只是你喝骂之时,何太无情,”
唐朝肃然:“皇上,两国相争,道义在存于不存之间,我以孤军进攻长安,必须速战速决,还请谅解,”
李隆基厉声道:“可你食我之禄,尚我女儿,却又带兵攻唐,何太无耻,”
这几句话,他是贯注了无上内力,数里皆闻。
唐朝心中暗叫厉害,这老小子终于开始当众揭露我了,且和他斗一斗口,难道真就输于他了。
只听唐朝清了清嗓子:“非也,皇上,我本是南诏的上柱国,天下兵马大元帅,潜入长安,为的是刺探你的虚实,皇上你见事不明,反将公主尚我,让我做了节度使,却不是无情,而是你不明,而今我身为南诏的承接太子,带麾下精兵进攻唐朝,以报当年被压迫之仇,理所应当,谈不上无耻,要说无耻,谁还及得皇上你抢自己儿子的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