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血誓(第1/2页)

作品:《飞越唐朝小说虢国夫人

席间众人欢然吃喝,说些江湖上的事情,南诏虽然已经立国,但武风甚盛,说的多是江湖上豪杰之事,说到李白的武功,只能用深不可测来形容,李格桑竟致于流下泪来:“不管南诏唐朝,像李白这样的豪杰,那是绝不会有的了,可恨本王德薄,竟然交臂失之。”

狼正轩等一齐劝解,说道:“陛下,李白以诗闻于天下,武功上虽有独到造诣,但声明不显,臣听说中原有‘北铁南乞’称雄江湖,是中原武人之首。”

李格桑愕然道:“本王终日在宫中练剑打坐,竟不知道何谓‘北铁南乞丐’?”

狼正轩就笑道:“臣虽久不去中原,但臣手下有一个采办张云,却是经常来回大理和长安,这些传闻,也是他带回来的。‘北铁’者,铁慕容,武功高强,尤其擅长于掌力,‘南乞’者,李南靖,以剑法驰名天下。”

唐朝甚为奇怪:“太尉,这个铁慕容是将两个姓合在一起,而李南靖又什么叫‘南乞’呢?”

狼正轩就道:“驸马,是这样的,铁慕容是北方人,他本是鲜卑族人与汉人的子嗣,因此名字中有两家之姓,因称‘北铁’,而李南靖是南方人,又是丐帮的帮主,因称‘南丐’。”

众人这才明白,大呼喝酒,酒酣耳热之余,李格桑忽然泪下,众问其故。

李格桑就叹息一声:“众位爱卿,李格桑一生对朋友,绝没有做一件亏负之事,可对女人,却是亏欠良多,谢小意还在舍瓦手中,令本王食不知味,睡不安寝!”

众人早知道他和谢小意之间的事情,想既在舍瓦手中,清白可虑,李格桑或许就此假装不知道,一了百了,想不到他深情若斯,竟在这样的时候当众提出。

唐朝就慨然道:“陛下勿忧,小子这就亲提一旅之师到彝寨将舍瓦擒回,听凭陛下发落?”

众人随即纷纷请战。

李格桑欣然点头:“很好,谢谢诸位爱卿的好意,不过舍瓦已经大败,彝部兵力虽多,但大多不是精兵,平服想亦不难,就派唐朝和伏虎我儿各带一支八千人的军队,先取擒住舍瓦的为头功!”

唐朝和李谅大喜,跪下谢恩,李谅虽然大着唐朝十多岁,但方当壮年,和唐朝一样,互相都有争竞之意,相互深深看了一眼。

李格桑随即喝道:“你两人给我听好了,且不可小视舍瓦这个人,一旦对方有难,另外一方必须立即支持,这才是情同骨肉的兄弟,切不可为了争功而伤了兄弟义气!”

两人应诺。但在李谅心中,却是大为不满,唐朝一毫无武功的小子,父王竟然宠幸若斯,自己是父王的亲声儿子,多立功劳,但地位现在反在自己之上,要是再不积点功劳,将来就反让这小子当南诏的国主么?

这样一想之后,竟将唐朝对他的救命大恩忘在了九宵云外,这声应诺也甚为勉强。

李格桑何等精明,素知儿子的心性,怒道:“谅儿,听你这声应答,心中很不乐意是不是?那好,父王就明白的告诉你,唐朝于本王和你有救命大恩,还立下兴复社稷的大功,我本该将这皇位传给他就是了,不过人非圣贤,我终于还是起了点私心,这才让你和唐朝累积功劳,从现在开始,你们谁的功劳最大,谁将来就君临大理,我这不是护着你吗?你要是不守为父之言,那就是不孝,我要你刺血为誓!”

李谅深为后悔,低头道:“父王,是孩儿错了!”随即摸出身边的匕首割破自己的手腕,一滴滴殷红的热血流进了酒杯中。

唐朝本不愿将来参与南诏国事,但既学了历史,当时历史老师王琴的话又历历在耳:“我们学历史并不仅仅是以前的事情,而是要通过学习历史,找到历史发展的规律,遵循这个规律,知道我们现在的人生,这才是学习历史真正的意义所在。”

他对这些话本来只是当作考试的时候用来作答的一个纲领,想不到今天真能派上用场。因此,他穿越到唐朝了。他清楚的知道,按照以前历史书的划分,唐朝属于封建社会,而且还属于这个社会的鼎盛时期,还不像明清的没落,那么历史就告诉他,应该在这个权力鼎盛的时代里,攀上权力的高峰,不然的话,生死随时在别人掌握之中,因为,这可是一个人压迫人的阶级社会,平等在那个时代人的眼里是洪水猛兽一样的东西。

这几日来唐朝一直就在争不争继承人这一点上思考,经过这么久的冥思苦想,终于想通了。

这个时候一听李格桑的话,立即也割腕出血,滴进酒杯里。

李格桑大喜:“好,好,这就好,这才是生死与共的兄弟呢。”

李谅遥遥向唐朝举了一下杯子,喝下了杯中血酒。

唐朝也是一饮而尽,然后说道:“陛下,请示您我何时动身?”

的确,谢小意是李莲之母,爱屋及乌,想到谢小意的处境,同时又担心李莲这么久没消息,不知道已经怎么样了,心中恨不得立即抓住舍瓦,然后去找到李莲。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唐朝想到李莲的时候,心中却忽然掠过文姜绝美的脸庞。

他心中顿时很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