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九章 遭遇大耳朵(第1/2页)
作品:《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完结了吗》就在袁谭和刘备都去找诸葛亮的这个时间里。
在西域楼兰国。
发生了一场恶战。
这场战斗来的十分突然。
号称战无不胜的十万楼兰胜兵,被出现的神秘军队杀的片甲不留。
这支神秘军队装备之精良,士兵素质之强横,战法之玄妙,将领之凶猛。对于整个地域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恶魔,这些黑甲人都是恶魔,不要杀我,不要,呜哇!”
到处都是楼兰胜兵的惨叫。
此刻已经到了神秘军队收尾阶段。
整个楼兰古城,已经满目疮痍,平民百姓所在家里,所在床下,根本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街道上,通往王宫的路上,王宫内外,都是楼兰胜兵的尸体。
烈火熊熊,浓烟滚滚中,到处是黑甲人在杀人。
王宫大殿中。
已经空无一人。
楼兰国王脚下,是他妻儿的尸体,知道彻底失败后,就亲手杀了所有人。因为他知道,以外面来人的残暴,肯定会遭受凌辱,反而不如死在自己手里。
此刻手里提着流自家血的宝剑,面庞狰狞。
他不害怕了,他想要死之前,看看到底是谁,击败了自己的百战勇士。
也不知过去了多少‘岁月’,恍惚中,殿外传来密集的脚步声。
楼兰王安归烈,西域的霸主,仗剑而立。
曹操出现了。
带着墨镜,走上殿。
旁光一扫楼兰王,墨镜下的嘴角一翘,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是一根古巴雪茄。
点着,抽了一口。
身后是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曹休、夏侯尚等十几位以一当百的将领。
“你到底是谁?”
曹操吐出一口烟,“我是曹操,来自中土的执法者,即将在这片雄伟的宫殿,取代楼兰,向西域三十六国发出召唤,臣服于我或者死。”
仗剑而立,准备慷慨就义的楼兰王者,就看到敌人喷出一个烟圈。
楼兰国王第一次见到带墨镜,抽雪茄的人,但却感受到自己受到了巨大屈辱。
“曹操,我以楼兰王者之名,拿命来!”
一跃而下时,夏侯惇等人一拥而上。
卒。
曹操征服了楼兰,所有人都是他的奴隶。随后在这里建立了大魏国,他从中土挑选国号,唯独对魏这个字感到亲切。
随着万国来朝的这个夜晚。
曹操的寝宫里,出现了精绝国女王靓丽的身影。
带着金丝的眼镜,仿佛音乐老师一样,神情都是沉浸,“我在这里,看到了楼兰孤烟,残阳如血。”
曹操叼着雪茄,这雪茄世界上就两根,人生重要的时刻,他才会拿出来抽两口。雪茄因为被他咬在嘴巴左边,上翘,于清香淡雅的烟雾中,淡淡道:“我已经拯救了世界,该你兑换诺言了。”
女王脸一红,“来日,魏国的光会照耀这片大地。”
……
另一方面,隆中。
袁谭走在郁郁葱葱的竹林里,阳光从缝隙中透下来。
“真是青山绿水的好地方,大公子,这就是传说中的大隐隐于野吧。”典韦道。
许褚四处搜索,希望能够遇到一头老虎什么的。
袁谭点了点头,终于来到这个传说中的地方。
诸葛亮在这个时代的意义,后人无人不知。
依稀记得刚到这个时代时,偶尔也想过有一天请诸葛亮出山,心情就会很忐忑,不知到时候会不会追随自己。
现在终于到了这一天,心情只有澎湃,没有忐忑了。
历史上记载诸葛亮自比管仲乐毅,说明逼格很高。
又有出师表,说明忠心耿耿,若是司马懿,早就篡位蜀汉了。
刘备曾说,如鱼得水,说明诸葛亮是水。鱼养不了水,水能养鱼。
这个人是可用的,但需要降服此‘魔’,才能用的顺手。
毕竟袁谭可不是刘备,任何情况他都是水,绝不会成为鱼。
另一头,刘备带着关羽张飞,快步走在竹林里。
皇叔的大耳朵摆动,手指头下意识的挠着膝盖。这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一到紧张的时候就这样。人们都说他身体怪异,不弯腰都能够挠膝盖,但他却认为是天赋异人。
关羽指道:“大哥,看那茅庐,就是诸葛亮住的地方了。”
刘备猛扇羽扇,他从徐庶那里得知诸葛亮好扇扇子,所以来的时候自己也带了一把。
双方还有二百米的距离。
紧跟着,很快就剩下了一百米。
张飞瞪大了眼睛,“大哥,前面过来三个人,为首这个人器宇轩昂,龙行虎步,气度不凡,六亲不认,难道就是什么鸟卧龙?”
“三弟不可乱说话!”
刘备急忙加以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