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624【人口增涨和税制改革】(第2/2页)

作品:《朕 王梓钧 笔趣阁

已经不缺钱了。因此臣建议,在金陵府和赣、浙、苏、徽、闽、粤、湘、鄂,全面取消本色纳税,今后都改为银元、铜钱交税。至于其他省份,可以慢慢来,预计十年之内逐步完成。”

赵瀚问道:“大同银行的钱粮兑换业务也取消吗?”

费纯说道:“不能完全取消,否则农民必遭盘剥。但也须裁撤,只保留一部分,每县留一处钱粮兑换点。陛下,以前是没有办法,今后却能完全用钱了。钱粮行太多,俸禄开支极大,每到纳粮时节还得雇人,粮食转运也会产生极大消耗。”

吴应箕也说道:“陛下,过税同样如此,必须禁止本色征收,否则每年的消耗实在太大。”

大同朝廷的商税,基本延续大明税制,分为住税和过税两种。

住税有门摊税、落地税、契税、酒醋税、塌房税等等,由地方衙门收取,不会上交到中央,可以理解为地税。

过税有关税、抽分税等等,需要递解到中央。

钞关收取商税时,根据实际情况,有三十抽一、十五抽一、十抽一等多种不同税率。商贾资金周转不开时,还真拿货物让你抽,直接用布匹、木材等商品来交税。

这导致各地钞关,都有自己的库房,专门用来堆放抽取的货物——这种也叫本色。

明代的皇帝和中枢,就曾反复争抢过税,最后嘉靖皇帝拍板:折色银两归朝廷,用于边疆军费开支;正色物资归皇室所有,皇帝用来赏赐大臣(也方便皇家修园子)。

吴应箕说道:“取消钞关本色,钞关吏员可减少三分之一,雇员(临时工)可减少一大半,还能降低仓储、转运时的损耗。”

赵瀚点头说:“这是应有之举,今后不论海港钞关,还是内河钞关,都只收银元和铜钱,尽量精简钞关的人手。”

吴应箕又说:“内陆钞关,应全部征收船料钞,可大大提升过关速度,且还能继续减少钞关吏员。”

船料钞,就是按商船的吨位收税,不再去管船上是哪种货物。

这种征税方式,布匹、香料、珠宝等商品占便宜,煤炭、木材等笨重商品就更吃亏。

等于商船经过内陆钞关时,只收过路费,跟商品种类和轻重无关,钞关直接变成内陆收费站。

大型钞关都在内河上,也有小型许多陆路钞关,设在崇山峻岭的官道上。朝廷要疏浚河道、维护官道,收点过路费很合理。

统一征收过路费,可提高收税效率、减少行政开支、利于商品流通。赵瀚与三位阁臣详细讨论,同意了钞关只收过路费的建议。

至于商品税,沿用明代制度。

明代是这样收商品税的,商贾贩运商品,必须拿到营业许可证,还要注明经营范围和贩运地点。然后缴纳手续费,申请商品关券(路引),持关券贩运到目的地。到了地方,不能直接出售,须将商品存入官店报税,还要检查所运商品是否跟关券一致,交税获得票据之后,才能获准进入市场。

没有关券,就属于走私行为!

吴应箕又说:“自前明万历年始,乡村小商小贩,进城卖菜卖鸡,都要在城门口被征税。崇祯年间,各类商税皆涨五分之一,附加的商品苛税数不胜数。陛下虽然取缔苛捐杂税,但一些偏远地方还在收取。请陛下再颁圣旨,大告天下,升斗小民贩卖些许货物不必纳税。”

“还有地方官在收前明的苛捐杂税?”赵瀚对此非常惊讶且愤怒。

吴应箕说道:“这种现象,在川北、川南极为严重,是廉政巡视员发现的。因为主要涉及商税,便将实情转告相关衙门,并未惊动陛下。”

赵瀚怒道:“即刻拟旨,将各类正税都列出来,其余全部划定为苛捐杂税。谁敢违规收取,就属贪赃枉法!”

这种情况,当年也把朱元璋气得不行,地方官竟对进城卖枣的小民都收税。

当然,赵瀚没有朱元璋那么有良心。婚丧嫁娶之物,笔墨纸砚等文化用品,朱元璋是不征商品税的,在赵瀚这里全部都要征税。

六人足足商量了一天,终于大致确定税制改革方案,至于细节还要继续补充讨论。

工商税、过路费、经营税,这些都进行统一确认,为振兴商业扫除最后的障碍。

大同银行的钱粮兑换业务,也从两三个镇就有,缩减到每县一个办事点。

国税和地税也再次细分,减少了农业税的地方存留,增加了农业税递解中央的比例。设置地方常平仓,不再是地方官的事情,大同银行在各县的钱粮兑换办事点,就相当于国家建立的常平仓。

这次调整银行钱粮兑换业务,肯定能揪住不少粮耗子,估计够得上砍头的都有。

税制调整之后,财政特别困难的地区,比如穷困大山什么的,省级政府要进行财政支持,免得今后连官吏俸禄都发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