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瞒了他多少事情?(第1/1页)

作品:《云苏许洲远的电视连续剧

两人吃了饭之后就分道了,云苏从餐厅出来之后去了一趟朝云,刚好就碰上了刚帮她跟邵杰签好合同回来的李韵。

“云小姐。”

云苏点了点头,从她手上接过合约:“辛苦你了,这个月给你加工资。”

云苏大方得很,李韵跟在她身边五年了,第二年云苏就给了她部分公司期权,第三年的时候,李韵仅基础工资就已经年入百万了。

不过钱嘛,谁都不会显多。

李韵脸上难得露出几分喜色,“谢谢云小姐。”

云苏笑了一下:“对了,前段时间中环是不是打算买《梦中人》的影视版权?”

“是的,中环出价两百五十万,新晨版权部已经在拟定合同了。”

新晨是云苏三年前投资的一家文化公司,近几年发展得不错,她在b轮融资的时候追加了五百万的投资,如今手持新晨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但是她作为投资人一向不参与公司的日常决策,只有一票否决权,不过这种ip版权卖出这么大的一件事情,自然是要通知到云苏的。

云苏当时没什么意见,但现在她却有意见了。

中环是沈家的产业之一,当前四大传媒巨头之一,近几年投资翻拍了不少的上星剧,对新晨而言这确实是个机会。

但沈羡之是许洲远的狐朋狗友之一,她没记错的话,沈羡之说过她是朵食人花,让许洲远小心一点。

“那得麻烦李秘书你帮我打个电话过去通知一下新晨那边的人,中环我不想签,比起中环,我更喜欢寰宇。”

李韵有些惊讶:“云小姐,我能冒昧的问一下,为什么吗?”

云苏勾着桃花眼,笑得煜煜生辉:“没什么,只是我个人不喜欢中环的太子爷。”

“沈羡之?”

“对,就是他。”

李韵看着云苏脸上肆意的笑,本来还想问是不是因为许洲远,但她最后还是没有问出口。

她是为数不多的知道云苏和许洲远两人曾经是夫妻的人之一,当初知道云苏和许洲远离婚的时候,她还挺心疼云苏的。

然而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云苏就又敲定了一家新公司。

有钱人的快乐是她想象不到的,云苏也不像是,放不下感情的人。

李韵笑了一下:“好的,我知道了,云小姐。”

“好,我先回了。”

云苏说着,抬手扬了扬手上的合同,踩着高跟鞋转身走进了电梯。

李韵看着电梯门缓缓合上,被一整天的热搜搞出来的几分心疼如今就剩下了羡慕。

果然,钱能解决一切问题。

云苏回到别墅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她翻了一下合同,把昨天买回来的牛扒从冰箱里面翻出来解冻,然后用自己能炸厨房的厨艺勉强煎了一份还不算太糊能入嘴的牛扒吃点,饭后她开了一瓶香槟,窝在沙发上看着一部经典的法国浪漫电影。

与此同时,微博上再一次炸开了锅(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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