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我要30%的歌曲收益!(第1/1页)

作品:《乐队的夏天新裤子乐队

李雅婷对叶未央提出不卖全版权,一点都不意外。

毕竟叶未央不是单纯的一个词曲作者,他还是一个乐队的主唱,唱歌才是他的主业。

那么对于一个原创歌手来说,自己写的歌,肯定是要把版权抓在手上的,甭管自己唱不唱,因为说不定未来啥时候就想要唱这首歌了呢。

不管是本世界,还是叶未央前世,都有很多歌手在给别人写歌之后,过两年又把歌拿回来自己再唱一遍的事情。

所以版权还是抓在自己手上比较好。

就将授权卖给李宗港,让他可以在任何场合演唱《山丘》,并且可以利用《山丘》进行商业盈利活动就行。

李雅婷耸了耸肩,她其实也只是想试探一下叶未央,也许新人不懂这些,就把全版权卖了也说不定嘛。

但是既然他不同意,李雅婷也没打算坚持。

“只卖授权也可以,价格不变,还是20万,合同我都准备好了。”

李雅婷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就从里头掏出了一份合同递给了叶未央,示意他可以检查条款了。

但是叶未央却没有接过合同,而是摇摇头说道:“学姐,我不打算做一锤子买卖,我对《山丘》这首歌还是很看好的,所以我希望可以签署一份电子分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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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实体唱片行业的发展,但是也为歌手开拓了一个新的收入来源,数字音乐版权。

各大音乐平台,每年都会花费一笔不菲的金钱,从各大音乐公司手上买下一堆音乐的版权,放在自家的app上播放。

大部分音乐,都需要开通vip付费,才可以畅听。

并且还有一部分是数字专辑,需要额外花钱购买专辑或者单曲,才可以听的到。

这是一种对原创音乐的保护,也是支持很多独立音乐人能够继续做出好作品的方式。

不然如果所有的音乐在网络上都可以免费听,那就没人会去买实体专辑了。

那歌手,以及歌曲创作人辛辛苦苦做出的音乐就会赚不到钱,赚不到钱的话这个行业就会萎缩。

并不是所有的歌手,都是天王歌后,可以不靠卖专辑来赚钱,可以靠上综艺节目和开演唱会赚钱。

大部分小歌手,以及独立音乐人,赚钱也就只能靠各大音乐app付的版权费了。

而这版权费的具体分法,就是看vip播放量,以及数字专辑和单曲的购买量来进行分成。

一百个vip有效播放量,大概可能有个几分钱,一张数字单曲3块钱或者2块钱,歌手可以分五到七成。

而从各大音乐平台分到的这笔分成,歌手会再和公司分,因为这算是经纪收入。

而且如果这首歌不是歌手自己作词作曲的,并且词曲制作方和歌手签的还是分成约的话,这笔钱还得也(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