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二章 不管多贵,我都要了。(第1/1页)
作品:《乐队的盛夏女主是谁》版权收益叶未央独拿80%是什么概念?
这代表萧亚伦将歌录好,拍好,做好宣发之后,上架在各大音乐平台,这首歌产生的所有利益,不管是广告分成,还是销售分成八成都要给叶未央。
而且,以后假如这首歌火了,有其他艺人歌手,或者是什么综艺节目上,要用到这首歌进行商业演出翻唱。
比如创造营公演,歌手竞演类节目翻唱,或者综艺节目里当bg通通都要交版权费的。
而这笔钱,叶未央也能拿到80%!
只要是任何这首歌创造的利益,包括萧亚伦去商演,唱这首歌的话,商业赚到的钱都要给叶未央80%
相当于叶未央啥事都不用做,在家里待着,萧亚伦在外面到处跑商演,也是为他赚钱!
这样的条件,对于萧亚伦来说,是非常的苛刻的。
大部分词曲唱作人,卖歌大多都是直接卖全版权,也就是一口价直接把歌卖给你,以后这首歌就和我没关系了。
而一些本身就是歌手的唱作人,在给圈内朋友写歌的时候,通常虽然不会卖全版权,但是也只是保留自己可以演唱和商用的权利而已。
基本上版权方面,卖给歌手后,歌手商用产生的一切利益就和原作者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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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很少数的一部分顶尖词曲创作人,才有那个底气和地位,可以和歌手谈版权分成。
但是他们一般也就只是分个二到四成,像叶未央这样开口就要八成的,确实是头一次见...
萧亚伦和经纪人对视了一眼,这么大的事,不能立马就决定的。
“我们考虑一下,也和公司商量一下吧。”
艺人收歌的钱通常都是经纪公司付的,这也是为什么经纪公司抽成多的原因。
基本上签了公司之后,艺人在演艺圈的所有需要花钱的事情,都由经纪公司一手包办了。
小到衣食住行,大到收歌,争取电视剧电影资源,砸钱做公关,炒作,砸钱买通人脉资源等等,都是公司花钱。
叶未央开出的这个条件,萧亚伦必须得和公司谈谈了。
“当然,萧老师您慢慢考虑就行,如果觉得可以合作的话,我非常欢迎的。”
叶未央笑着说道:“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抛开我们的竞演,我还是很希望和您交个朋友的。”
“当然,希望可以有机会合作。”萧亚伦笑着点点头,带着经纪人就转身离开了休息室。
一出休息室,在走廊上,萧亚伦的经纪人就十分不满的说道:“他以为自己是谁啊?开口就要80%的版权费,还要一百万现金?”
“哪怕是谷如东也没这么狮子大开口!”
谷如东是目前华语乐坛数一数二的词曲创作人,地位大概约等于叶未央前世的方文山、黄伟文、林夕之流。
现在他的行情也不过是50-80万左右一首歌而已,(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