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五四章 一钱多花(第2/3页)
作品:《新顺1730结局是什么》,增加的部分,除了增加原本的亩税之外,完全可以视为朝廷投资的一部分回报。
把土地从劣田变为良田的增值部分,取出一部分交给国库,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
不管怎么说,治淮的钱,是各个省凑的。国库没钱也不行,将来别处遭灾了,也得用国库的钱赈济,让淮民偿还各个省凑出来的治淮钱的一部分,也未尝不可。
这和后世不一样,这三千万,就是大顺一年官方的财政总收入。后世治淮河也好、治黄河也罢,没听说有投资需要一年财政总收入的。
廖寒辉也知道这个数额对大顺来说,着实是大了点。就算大顺如今还有海外贸易的收入、工商业的收入,真要是治淮,怕也会留下一个顶大的财政窟窿。
他这想法,也只是一地一府的视角。
皇帝对此不置可否,并没有斥责,也没有称赞,而是问刘钰道:“兴国公不知治水事。但于钱上向来看的紧。”
“若朕真欲废漕运、治淮河,爱卿可有什么策略?”
刘钰多少年前就琢磨着废运河、走海运的事,哪能不做提前的准备?
如今皇帝不问他这件事应不应该做、而是问他这件事要做该怎么做好?
这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回答。
于是他便将这些年对于漕运、海运、漕工等等问题的考虑,一一陈奏。
总结起来,无非两句话。
漕工组建厢军。
漕米买扑承包。
这两句话可以概括的策略,让皇帝陷入了沉思。
说起来也简单,听起来好像也不是没有可行性。
总结起来,无非还是之前的老办法,旧瓶装新酒。
既然要治理淮河,那么反正要找人干活。
找人干活,又不想征发劳役。
那么就得给钱。
同样是给钱,为啥不把钱给那些因为废弃运河而影响生计的人呢?
将他们编入厢军。
不发盔甲、不发火枪、不发鲜艳军装,一身装备行头也花不了几个钱。
按照每个月二两银子的饷银,再保证能吃饱饭,让他们专门干活去呗。
编入二三十万厢军,专门做工程。
挖掘河道,主要用这些人来挖。
找靖海宫培养的工兵军官生来做军官。
当然,要赶时间的话,农闲时候,可以募役当地百姓去大堤干活。发钱就是了,反正是照着3000万两花的。
原本,雇人挖人工河、水渠,是一笔钱。
遣散安置那些因为废弃运河而无疑谋生的人,又是一笔钱。
而如果编制厢军,就可以用一笔钱,解决两件事。
此外,就算治好了淮河,日后维护用不用人?淮河治好之后,海河、辽河等,是不是也可以试着治理?黄河长江是不敢动,挑软柿子捏不行吗?
日后维护、治水延续,直接可以用成为熟练工的这批厢军。
另一句话,漕米买扑,则是在确保海运没有问题、海军可以控制南洋、实在出事了可以运江南米南洋米的前提下,完全也是一个花一笔钱,解决两件事的办法。
江南地区,白银充足,完全可以支撑完全的白银货币化。
那么,原本要缴纳实物租的漕米,直接换成银子缴税不就行了?
朝廷把漕米折算的白银,交给商人。
按照价格,承包给商人。
然后,朝廷出台一些鼓励性的政策,比如台湾、南洋新垦地,十年免税等等——反正这些地方原本也没有税。
由此,以政策性引导,让这些豪商去南洋、台湾去办稻米种植园。
而兴办稻米种植园,又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因为运河被废导致的运河两岸经济下滑、以及后续的经济下滑导致的贫苦农民,外加水灾等年年都有的灾荒,就可以让大量的需要朝廷赈济的人口,下南洋。
在稻米种植园当苦力、奴工。
一来大顺的人力便宜,也就与荷兰人用的泰米尔奴隶差不多。
二来,大顺的这些人,多半本来也会种田。
反正肯定是比荷兰人在爪哇推行种靛草要强,当地人根本不知道咋种。
这样一来,原本每年要给百姓带来大量负担的漕运,便可承担三项责任。
其一:保证漕米供应。
其二:代替一部分朝廷赈灾。
其三:充实南洋人口,如两晋隋唐开始的对江南的开发,假以时日,南洋华人众多,亦可为天朝的基本盘。
其四:促进南洋发展,由大量种植园,带来小买卖繁荣、消费品消耗增加、定居成本降低等等,也可以长远地保证大顺所理想的小农经济在天朝内的稳定,缓解人地矛盾。
而且,爪哇土地肥沃,一年确实多熟,粮食产量肯定比两淮地区要高的多。
同时,因为人口南迁南洋,兴修淮河水利设施,南洋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