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九章 朋友(第2/3页)

作品:《新顺1730结局是什么

虽说后悔也晚了,可是心里的石头不落地,让连富光很是揪心。

他当然会荷兰语,想了一下套话的词,便顺着公司参赞的话头道:“你说得对,我们当然得响应祖国的号召。虽然我是公司的甲必丹,但我终究是个中国人。我是爱国的。”

“我们有句话,叫身在曹营心在汉。大意便是……这和犹大为了30个银币出卖耶稣是不一样的。我不缺钱,你是知道的。”

公司参赞也点点头,确实如此。华人甲必丹哪能缺钱呢?没钱,也当不成甲必丹。

大致明白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意思后,公司参赞很相信连富光的话。

连富光当初举报的,又不是朝廷的人,而是乌衫党的领袖。

这种事,欧洲也常见。

当年荷兰的森林乞丐,在荷兰独立之后,不也受到了打压吗?

英国人砍国王脑袋的时候,贫民多有参加。克伦威尔得势之后,不也搞死了贫民掘土派吗?

这么一理解,便很容易接受连富光的说法:效忠朝廷,但朝廷可不会因为连怀观是华人就喜欢连怀观。就像是掘土派也是英国人、森林乞丐也是尼德兰人一样。

所以在公司参赞看来,连富光的话,绝对可信。

公司参赞心道,这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一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爱国者。是个可敬的人,在祖国需要的时候,响应祖国的号召。

举报华人乌衫党领袖连怀观,好像似乎与此并不矛盾。

“连,那应该恭喜你。你效忠的祖国,即将取得全面的胜利。你们的军舰,击败了我们的舰队。”

只这一句话,让连富光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嘴里差一点叫出好来。

朝廷的舰队击败了荷兰的舰队?妙极!看来自己赌对了。连荷兰引以为傲的舰队都败了,朝廷进入巴达维亚,不是指日可待?

看着眼前这个荷兰人,连富光心道,你得算是我的恩人呐。

本来他对王五的话将信将疑,怀疑王五是山里的人,拿朝廷来诈自己的。

得亏这荷兰人拿着投名状说事,让他感觉到了荷兰人的危机,这才决心干这一票。

若不是这荷兰人,自己说不定还将信将疑、首鼠两端呢。朝廷的舰队都把荷兰舰队击败了,自己要是再拖下去,将来肯定没好下场。

家产没收、流放三千里戍边,那都得算是上面开恩了。

正常的话,肯定是脑袋被挂在旗杆上。

现在嘛,至少还有行贿搏一搏的机会。

得了这一句话,就算是足够了,剩下的也不用多问了。

连富光心里有了数,刚才因着攻入总督府可以毁了档案这事办完之后产生的瞻前顾后的担忧也算是没了。

心情大好。

于是掏出短枪,对着公司参赞的脑袋就是一枪,笑道:“真的,你是我的恩人呐。”

…………

唐人社区。

诡异的平静。

唐人社区里还是有一些欧洲人的,不过主要都是些工匠之类,不属于公司的在编员工,但属于公司的编外人员,一般都是些木匠、铁匠之类的。

连富光打的旗号,就是荷兰人要搞屠杀。

等着总督府被攻下的消息传来,按说这边的屠杀和抢劫也会发生。

可事实上并没有。

唐人社区里的小老百姓,都算是市民阶层,这是个基本上喜欢过小日子,基本上讲良心、善恶的阶层。

要是当初的乌衫党、无裤汉还在,此时多半就要搞出来对欧洲人的屠杀也抢劫了。

倒也不是说他们道德低下,而是这些乌衫党成员,多半都是糖厂被开除的奴工。和唐人社区的这些欧洲人,完全不是一个阶层,互相之间也根本不认识。

既然你们要搞死我,那我们就先搞死你呗,他们的逻辑比较简单。

当然,如果他们还在城中、没有被移民到锡兰的话,今日攻打总督府也根本用不着连富光出面。乌衫党的头目振臂一呼,朝廷这边的人出面一说,根本不用讲什么废话,直接就干了。

但现在留在城中的,都算是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的华人。和住在这里的欧洲人要么是邻居、要么是朋友。

这种朋友,又不是富商和律师之间的朋友关系。真让这些人动手杀自己的朋友、邻居,他们也确实下不去手。

中国人是讲究友邻和睦的。

虽然历史上红溪惨案发生的时候,这些欧洲“朋友”、“邻居”可一点没手软,杀朋友杀邻居杀的那叫一个花样百出。

毕竟这是新教传统。

感恩节的深邃,确实是东方文化所不能理解的。

但终究这事没发生,被刘钰提前制止了,于是这里的华人还没有机会体会一下新教国家的屠杀传统。

叫这些下中层的华人,去攻打总督府、去杀那些公司职员、荷兰兵,反正他们也不认识,平时也不打交道,干起来毫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