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九章 时代局限内的强者(第1/3页)
作品:《新顺1730结局》第483章时代局限内的强者
托古改制、借古讽今、伪造先秦古籍等等情况,大顺这边科举出身的官员可谓是身经百战、见的多了。
尤其是大顺这边朱子学破、而功利学还没立起、还未出现新的半圣的大背景下,托古言志、伪造先秦古籍的情况也是层出不穷。
当年刘钰从长崎带回一些日本的汉学书时,《七经孟子考文》引发了一场小轰动,而太宰春台伪造的古书《产语·经济录》,也因着伪造水平极高、颇有先秦文华,被大顺的文人观摩了一阵。
但他们观摩之后四处考证,最后得出个结论:里面的很有用词,不小心用了《史记》里的词句,作假没太到位,这本书即便不是完全伪造的,至少也不早于汉代,根本不是先秦古籍。
松平辉贞说他是狂士,也着实不冤枉他。三十多年前著名的赤穗事件,导致了古学派的崛起,证明了诞生在大一统背景下的朱子学,在分封制的日本水土不服。太宰春台则是在这场事件的大辩论中,着实爆出了一些惊人之语。
简单来说,就是幕府要迎接天皇,选了赤穗藩的藩主浅野长矩接待。浅野长矩是个土鳖藩主,根本不懂那些繁琐的礼仪,就找懂礼仪的吉良义央帮忙。
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怎么滴,总之礼仪不到位,很丢人。浅野长矩就觉得吉良义央故意整他、让他丢人,就拔刀砍了吉良义央。
幕府这边有《吵架斗殴处分条例》,就是武士争吵,只要两个人都动刀了,那就各打五十大板按照斗殴处置,都要撸掉封地。
二十年前幕府大老堀田正俊被刺杀,知道是将军派的人要搞死他们这些实权派、找儒生侧用人掌权,在被刺杀后,撑到了别人到来,第一件事就是拿出自己的刀喊:你们作证啊,我没拔刀,我这不是打架斗殴。然后才死。
吉良义央也学堀田正俊,被砍了一刀也不还手。这就不适用《吵架斗殴处分条例》,加上这是招待天皇,算是“御前失仪”,幕府就勒令浅野长矩自杀,安抚了吉良义央。
自杀之后,大罪撤藩。赤穗藩穷的一逼,早就在藩内发纸币代替金银了,武士们是封建人身依附制的,家主没了,就等于失业。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开城交出了领地,换来了幕府用金银以1:的高价,兑换了赤穗藩武士的藩札纸币。
但人身依附关系的武士没了活路,从食禄阶层变成了打工阶层,心里越想越气,于是一年后47个家臣合谋,刺杀了吉良义央。
就这么点事,但直接引爆了古学派和朱子学的巨大争端。
朱子学是大一统之下背景下产生的,和幕藩多级体制水土不服。
当时朱子学大师林凤刚、室鸠巢就说:昔孤竹二子不听武王之伐讨而身拒兵于马前,今赤穗诸子不听朝廷之赦义央,而众报仇于都下。二子则求仁得仁,诸士则舍生取义。虽事之大小不同,然其所以重君臣之义则一也。
用赤穗四十七武士的行为,类比于孤竹国的二子,就是伯夷叔齐。不过取的典故不是饿死,而是取伯夷叔齐持剑挡住八百诸侯的另一个典故。
故而认为报仇的那些人,是义士。
大一统背景之下的君,只能有一个君。
可封建制下,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我家臣的家臣不是我的家臣,“君”这个概念就多了去了,用大一统“一君”的朱子学,来解释“封建多君”的日本,这就很矛盾。
礼大于法?还是法大于礼?
君臣之礼,在封建制下,朝廷和藩主的命令相悖,藩下武士是听藩主的?还是听朝廷的?
古学派的荻生徂徕则认为,浅野长矩无能,当时没砍死吉良义央,而且完全没理由地砍人。这本身就是不义的。
他们的家臣,求为主君报仇的小义,实际上就是主君大不义的延续。以小义而谋大不义,不能称之为义士。
荻生徂徕说自己是古儒一派,但就这件事上来看,分明是法家刑名之学那一套的东西居多。
但不管怎么说,朱子学和古学派的这两种意见,算是主流。
而太宰春台,则是把他们贬斥的一文不值。
他认为,这47个武士,从其作为来看,根本也不是为了义。
而是因为撤藩之后,衣食无着,从食禄生活变成去打工,心里压抑着诸多不满,这本身是个经济问题。
明明是求利,非要说求义。
真正的义是怎么样?
你们要真认为处置不公的是幕府,又不是吉良义央,你们只敢找软柿子捏。
当初就不该开赤穗城的城门,幕府来接手,就是不给,直接开战,死战到底,与城共存亡。这才是义。这才是春秋之义,你看吴起死前之计,墨家为阳城君守城是怎么做的?那才叫义,君主之令叫开城门,那也不好使。
或者直接起兵,三百家臣突袭江户,当街格杀吉良义央,然后再自杀,可谓求仁得仁,亦可谓之义也。
结果呢,你们当初开门献城那么顺从,之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