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年轻人自己的事(2合1)(第2/3页)
作品:《秘书狐妖小红娘》陶女士看着女儿点了点头:“嗯,也就是说,昨晚咱们遇到的那个男的,还有二楼的小吴,都是误会了,把小陈当成你男友了。”
“对啊,误会!”朱璃连连点头,“妈,您是了解我的,我去那家公司才几天啊,认识我们陈总满打满算都没有一个月,怎么可能这么短的时间就和人谈恋爱?”
“嗯,我是相信你的。”陶女士笑眯眯地说道。
“妈,我真的没谈恋爱。”
“我知道啊,我不是说我相信你了吗?”
看着老妈那笑眯眯的表情,仿佛在说“年轻人谈恋爱什么的是自由我们大人不管的”,朱璃就有些头大,她对老妈太了解了,知道老妈现在心里肯定已经认定了一些判断,不听她解释了。
不过想想她也释然了,反正她和陈阔确实没什么,老妈瞎猜也没用,事实会证明她的“清白”。
唯一有点担心的就是,老妈以后万一心血来潮,经常跑到仙岳市来“探查”、“查岗”,会影响到她未来可能的行动。
陶女士又跟女儿聊了十几分钟,就让女儿叫了车,送她回酒店休息——因为明天一早她们那边还要统一活动,所以晚上回酒店会比较方便。
车上,看着女儿回身上楼后,陶女士就拿起手机,戴上老花镜,继续翻陈阔的朋友圈。
然后用朋友圈找到的一些公司、学校的信息,去继续搜索,还联系了一个在陈阔当初就读大学工作的老姐妹,询问一些问题。
朱璃确实没有猜错,她老妈陶女士在心里已经给她和陈阔俩人的关系盖了个章:
这两人有暧昧!
是的,或许还没到男女朋友的程度,但肯定是有些非同一般联系的。
她没有告诉女儿,今天她白天也来过这边一趟,给女儿屋子添置一些东西,然后又遇到那位小吴律师了。
她和小吴律师攀谈了几句,在她的追问之下,小吴律师便委婉地说了一下朱小姐的男朋友好像脾气不是很好什么的,两人吵架的动静还挺大的。
按着小吴律师的外貌描述,陶女士基本可以确定她说的女儿的“男朋友”,就是今天和女儿一起吃晚饭的陈阔。
也正因此,她晚上在那饭馆见到陈阔后,故意地说了些车轱辘话,表现得有些倚老卖老的姿态,就是在观察陈阔的表现。
不过按她的观察,这个陈阔性格、脾气什么的,还是可以的。
吴律师应该是误会了,他们家小璃绝对不可能看上一个家暴男。
以他们家小璃的刚烈性格,估计陈阔是更弱势的一方,吴律师可能是真听到了吵架的动静,但应该不是她以为的情形——她估计是看陈阔身高马大,比较壮实,就本能地脑补了一些状况。
有很多细小的反应,是很难全伪装出来的,陶女士对于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很有把握的。
她本来听女儿说,他们总经理去哪吃饭都自己带碗,还以为是夸张的说法,没想到今天亲眼所见,还真是自己带碗。
看那食量,好像也是不小的样子。
而且桌上也没有摆酒,两人都是喝饭馆提供的茶水,这点也让她印象不错,看起来是真的在“认真”吃饭。
从朱璃和陈阔间的小小互动,比如看到她进来后,两人之间很隐蔽的眼神交流,比如陈阔呛到后朱璃很自然地倒茶递过去,比如她在问话时两人先后回答时的“配合”,都显示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很融洽,很自然。
怎么看也不像是刚认识不到一个月的老板和下属之间的关系。
当然,她也认为女儿和陈阔应该还不是男女朋友,因为也没有那种感觉。
但两人之间绝对是有些什么情愫的,不然以她对女儿的了解,自己住的地方玻璃坏了,是绝对不肯能让刚认识的同事或上司来帮修的,甚至都不可能让人来她住的地方。
所以陶女士给女儿和陈阔之间的关系做出的判断是:
女儿看上了陈阔,但陈阔还懵懵懂懂没搞清楚状况,正处在单方面的试探中,所以女儿不好意思告诉她实情。
这样的话,她自然也没必要去拆穿,让女儿下不来台。
万一惹恼了女儿,让她恼羞成怒直接放弃原本的打算,那就不太好了。
所以现在陶女士只打算暗暗地查一下这个“小陈”的情况,只要本身是个好孩子,家里也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那她就作壁上观就是了,没必要插手。
年轻人谈不谈恋爱、怎么谈恋爱,是年轻人自己的事嘛!
……
另外一边,回到家后的陈阔也是有些懊恼,之前在朱璃妈妈面前怎么表现得毛毛躁躁,自己是朱璃的老板呀,而且还是灵修,应该是成熟沉稳的表现才对,怎么搞得跟个刚大学毕业就去见丈母娘的小年轻似的。
关键还并不是见丈母娘,这让陈阔愈加的郁闷和后悔,自己到底在紧张个毛线哟。
不过他的郁闷倒也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来自“弘衍门”长老楚贞岩的电话打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