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炮灰先上(第1/1页)

作品:《这个三国有点怪小说

纵观古今,跟异族打仗都是一笔很不划算的买卖,却又不得不为之。

究其原由,只因异族皆穷横之辈,不事生产而只会破坏!

大军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杀人盈野却不知存续,可谓目光短浅。

跟他们一比,哪怕是大汉忠良董先生都显得人畜无害。

可异族真的很强吗?

倒也未必。

饶是昔年把高祖刘邦围困白登山的冒顿单于,已然是匈奴最强盛的时刻,但在之前一系列战争中,汉军也是胜多败少。

最后刘邦一着不慎,被困白登山上七天七夜,匈奴却根本无法突破汉军的阵线,只能跟刘邦讲和。

不然以冒顿单于的雄才大略,又怎么可能因为女人的枕边风就放过刘邦?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谁穷谁有理并不是后世才有的现象,它在西汉初年就已经有所体现。

异族南下,根本不是要占领这大好河山,他们也知道自己无法攻占中原,索性不如抢一票就跑,压根没什么长远打算。

所以这些不习王化的蛮夷根本不能称之为强盗,最多只能算小偷而已。

可凡事破坏容易建设难,异族每南下一次,中原王朝就得遭受破坏,哪怕不是毁灭性的打击,但建设的速度能怎能比得上破坏?

所以这些不怎么强的蛮夷,造成的破坏却是难以估量的。

以正因如此,汉武帝才会倾天下之力,而讨伐匈奴。

事实上,两汉数百年以来,虽然打得周边异族俯首称臣,但自身付出的代价,可谓是极其惨重。

那些因战争而死的士卒、民夫,那些因沉重赋税而被迫卖儿卖女的底层百姓,比之异族人数何止十倍百倍!

但即便如此,这仗也不得不打!

说到底,这并不是生存与毁灭的问题,而是尊严与利益的问题。

在这两者之间,大汉果断选择了后者。

因为汉朝深知一个道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今年异族南下抢一波,明年异族又来抢一波,若一直放任不管,后年来抢的异族可就多了。

若给周边这些蛮夷树立起了一个软弱可欺的形象,难保他们不会真的生出入主中原的妄念!

关于这一点,后世某晋和某宋应该深有体会。

所以此次北征,林朝不仅要灭绝一直敢南下入寇的鲜卑,更要借此向周边蛮夷昭示一个道理。

你们这些狗东西最好老老实实的不要搞事,不然等待你们的只能是身死族灭!

敢觊觎大汉者,耶稣也留不住你,我林子初说的!

所以这场渔阳城外的阻击之战,不仅要赢,更要赢得漂亮。

“监军,敌军已至十里之外!”

中军大纛下,林朝听着探骑禀报的消息,不由点了点头,开口道:“再探!”

“唯!”

探骑纵马离开后,林朝指挥着车驾来到了大军阵前,开始最后的战前动员。

“诸位!”

眼看林(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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