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平生愧事终无数,老去恩义只自全(第1/3页)

作品:《小说这个门派要逆天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

对于城里的老爷们而言,冬天可是个好日子,大家可以一起出外踏雪,或者在家里围着暖炉吟诗作对,感叹一下严冬将至,夸赞一下傲雪寒梅,况且新春将至,家家户户串个门,拜个年也不错。

但这不是冬天。

真正的冬天要更加残酷。

洁白的大雪下,埋葬的是无数冻死路边的尸骨。或许武者可以好一点,但在天下亿万万民众之中,修炼有成的武者终究只是少数。粮食的缺口,朝廷的征调,还有刺骨的寒风,都是削骨钢刀。

在冬天里,想活下来是很难的一件事。

如果朝廷愿意接济,且赋税不重的话,或许会好很多。但可惜的是,那一年的朝廷比冬天更加残酷。

那一年,

朝廷的皇帝,传说中的那位天子,真龙,突然诗兴大发,想要前往北国欣赏一番所谓的大雪风光,然而那里却没有与之匹配的行宫,于是在几位宦官的建议下,北国行宫的修建就提上了日程。

圣旨一出,

天下皆动。

最好的材料,最多的人力,最快的速度,为了达成这个目标,赶在冬天结束前让那位天子欣赏到最美丽的雪景,整个帝国都行动了起来,不知道多少人被征调,冒着刺骨寒风去修建那座行宫。

曹貂便是其中之一。

他是家中的老三,但却是个天阉之人,因此在家中完全不受待见,朝廷的征调令一下发,他的父母为了保住大哥和二哥,就想办法运作疏通,让他代替自家的大哥二哥,冒名接受了朝廷的征调。

那时他二十一岁。

作为运送行宫修建材料的运输队队员,曹貂走上了前往北国的路,一路下来,不知道多少同伴死在了路上。

再然后-----

队伍被截了。

运送到一半的队伍,途径了一座名为劳白山的地界,前一秒负责带队的兵老爷还在说这附近有山贼出没,非常凶悍,后一秒山贼就冲了出来,把那位路上打死了不少人的兵老爷给砍成了麻瓜。

接着那群山贼里,曹貂就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走了出来,扛着一把生锈的大砍刀,满不在乎地说道:

“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的人了!”

“跟老子一起混。”

“以后带你们去吃香的喝辣的!”

于是乎,曹貂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山贼。

而出乎意料的是,出身小富之家,从来没学习过武功的曹貂,最后却被发现具备相当不错的武学天赋。

拜此所赐,他得到了大当家的看中。

而山贼们也不在乎什么天阉,于是曹貂就这么在山贼窝里住了下来,混着混着,居然还当上了四当家。

那时他二十五岁。

再然后-----

山贼窝没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和前些年一样,大当家的带他们出门打劫,而这个时候朝廷和几年前又有所不同,似乎正是修建北国行宫的缘故,中原各地都出现了乱象,陆续有起义的消息传来。

可惜朝廷的那位天子还是不吃教训。

这次他想要下江南玩玩,于是再度大兴土木,不知多少人和昔年的曹貂一样,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仿佛历史重演了一般。

大当家带着人出门,准备截杀的是一支负责运送材料的官兵队伍,和几年前曹貂那支队伍一模一样。

但是.....结局却不同。

原因无他。

“你们这群暴徒,吃了雄心豹子胆,居然敢抢小爷的东西!”

“找打!”

在队伍里,有一位和当时的自己差不多年纪,甚至还要更小点的少年,左一拳右一拳,就把一众山贼打成了麻瓜,就连大当家亲自操刀上阵,仗着修为更高,居然都没能拿下对方,丢尽了面子。

之后在那位少年口中“赵大哥”的劝说下,

双方和解了。

大家一起上了劳白山。

于是乎,曾经的劳白山十三太保,一转眼,就变成了为天下计的起义军,还弄了个相当花哨的旗子来。

在那之后过了三年。

而那三年,

是曹貂人生中,记忆最鲜明,最热烈,最难以忘怀的三年。

作为无法生育,承继家里香火的天阉之人,曹貂一直以来都是随波逐流,父母要自己代替大哥二哥,他就去了。被人强迫着去当土匪,他也当了,甚至连大当家的要他杀人,他都一样去做了。

他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所以他选择听别人的。

但是----

“如果你非要随波逐流也没关系。”

“跟着我吧。”

“天阉怎么了?天阉就不能有梦想么?天阉就不是大丈夫了?跟着我,我带你去建立一番前所未有的功业,到时候全天下的人都会记住你,你要承继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