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我本是屠猪户非教我做杀鸡郎(第2/2页)
作品:《原来我是绝世高手》,亦是仰慕此等绝世风采,今日在步云山下,又得燕国名士之后常功子在此,岂可无诗助兴?”
写诗,对于文人墨客们,简直就像是上大学遇到了高数。
青楼中一般大家都比较默契,除非是素有诗名的才子在场,要么是某些人想装逼,才会说出要写诗助兴。
显然,现在是第二种。
“洗耳恭听。”
马脸青年和常公子比起来,气质上就要输掉一大半,此时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输了只是丢点面子,认个怂就是了,若是连比试的勇气都没有,传出去更加造人耻笑。
那位燕国黑袍公子朝着步云山方向微微拱手,朗声道:
“当年步云剑首只剑入离都,大离十三名剑被一人折断,随后杀过王城,三千甲士亦不能挡,取了离王的项上发丝大笑脱身,竟然只是为了半两银子,此等在下虽未习剑,却也对此等燕云名侠敬仰非常,今日便以侠为题,赋诗一首,如何?”
老张眉头一挑,嘴角挂着笑意。
再高冷的人,也喜欢听马屁嘛,而且这些天他也想过让李前辈送他一副字,但终究没好意思开口,毕竟人情已经欠的太多了,如果今天能得到这位赐诗
大离人的脸色难看,埋头喝酒。
步云山那时还是燕国地界,说张缺二是燕人,也并没有什么错,自家王上的头发被人家摘了,还让他们作诗,这谁敢作啊,传出去保不准要被砍了脑袋。
最要命的是,场中这位穿着白色丝绸袍子,眉目俊朗的常公子也在。
这位可是出身燕云书院,才华横溢,刚刚对对子时便是由于他,大离众人才一直抬不起头。
常公子端起玉杯,一口饮尽,颇有豪迈气道:“在下献丑,便抛砖引玉了。”
ps:别催了别催了,诗我真的在写了,实在不行书友给我贡献一下,在线等挺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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