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这首诗肯定是为我写的(第1/2页)
作品:《原来我也是绝世高人》侍女在前面迈着小碎步,一边道:“这次的客人,姐姐你可得做好准备,恐怕有点奇怪呢。”
“啊?难道”香香皱起秀眉。
侍女低声笑道:“别瞎想,不是那种奇怪,这次的客人,乃是一女子,估计是咱家娘子艳名远播,连女子都喜欢你呢。”
“刚刚看那客人的模样,应该是步云山上的剑修,颇有几分不输男子的风范,而且很舍得出钱,娘子你若是好好招待,以后说不定都不用面对那些臭男人了呢。”
“女子剑修”香香抿着嘴唇,攥了下怀里的木偶,叹道:“赎身谈何容易,连杀猪的,都不喜我这种红倌人,人家清倌勾勾手指,就跟着跑了。”
“娘子,人都会有老的一天,得多为自己做打算呀。”侍女低声道。
香香‘嗯’了一声,将自己的发丝理顺。
然后推开秀房的大门。
坐在太师椅上等她的不是某个官人,而是一位身姿窈窕,腰挎长剑,目光中透着成熟和睿智的美人。
那女子穿得是步云宗长老的袍子,就坐在那喝茶,举手投足都有一股威严,让香香有种莫名其妙的惶恐,好像整个人都被看透了一般。
“小女子香香,客人如何称呼?”香香垂着头,脸上堆砌笑容,靠近了些给女子倒了一杯酒。
她还从来没有接过女客,只能用亲近男客人的手段试试了。
尽管这样不一定行得通,但鬼知道该怎么跟这种身份尊贵,修为极高,而且嗜好奇怪的客人相处。
“我叫朱琼玉。”朱琼玉推开她的手,淡淡道:“我不饮酒,也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来问你一件事。”
“有个姓李的屠户,今天来了这里,他没找你吗?”
“啊?”香香愣了下,脸瞬间跨下来,勉强笑道:“来了他没找我,现在芳华小筑里,大概是嫌弃我这难登大雅吧。”
得知李宣所在,朱琼玉拿起剑就走,一副风风火火的样子,却忽然听到身后的女子问道:
“他是犯什么事了吗?”
回过身,她敏锐的从香香的表情中,察觉到一丝丝担忧,还有几分复杂。
‘莫非那位传说中的高人,与这位风尘女子还有隐情?’朱琼玉没有直接回答她,而是道:“你跟我一同去,路上跟我说说这位李屠户的事情。”
“还有,你怀里的木偶,能借我看看吗?”
芳华小筑内。
常公子目光凝固,死死的看着斜对面桌上的那张宣纸。
《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可否借学生一观?”常公子最先走到前面,连打翻了酒杯,长衫浸湿也全然不顾,恭敬的行了礼节。
李宣则是微微点头,示意他随便看。
常公子颤抖着捧起纸,生怕弄皱一丝。
他眼中恍惚,良久才缓缓舒了口气,“诗可镇国,字有风骨,也是只有这等手书,才配得上如此诗句的初稿。”
绿蕊从未见过常公子如今天般失态,往日里彬彬有礼,温润如玉的气质都不顾,就算这首诗词真的极好,也没必要如此夸张吧?
“真有那么好?”
“你懂什么?!”常公子的声音有些沙哑,“这可是镇国诗的初稿,若是送到尚儒之风盛行的大楚,大周,能换一座不,两座城池!”
所谓千古绝句,为何叫千古,正是因为能在浩如烟海的诗句中脱颖而出,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
每一首,都可遇而不可求,初稿更是了不得。
绿蕊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清贵的气质冰消瓦解。
事到如今,傻子也明白了,面前做的这位气质如同天上星辰,却穿着粗布麻衣躺在那喝酒的男子,哪里是什么屠户,分明是个隐居的大儒!
这卓尔不群的气质,终于有了解释。
一众大离的士子们,也尴尬不已。
“想看就看吧。”李宣倒是挥挥手,没多在意。
这些人的反应,他觉得很正常。
当年中央台播《三国》的时候,每天都能听到这首词,自然是极好的,这些舞文弄墨的书生,觉得震惊一点也不奇怪,李宣当年还小,第一次看见这首词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感受。
慷慨激昂,苍凉悲怆,最后归于平静淡泊。
如果非要有个词形容,那便是妙蛙种子吃了妙脆角,进了米奇妙妙屋——妙到家了。
可惜,当年他穿越,第一站就去了儒家书院,毕竟做一个文抄公,比其他修炼之道要简单太多太多了。
然而他连半点文气也无法诞生,纵使写的诗句再惊世骇俗,也只是写了首诗而已。
这是很奇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