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东北(第2/3页)
作品:《你不联系她她从来不会主动联系你》,别老大老板大老板的,你以为开洗脚城呢。”
到了家乡,关凌说话都开始冒出一个大碴子味了。
别说关凌是个土生土长的呼兰人,你就是个台湾同胞,跑到东北这旮沓来口音都能被带跑偏了。
关凌在南京的时候,普通话说的还是非常标准的,一点东北味都没有,很板正的北方普通话。
回家过年没几天呢,也不用说几天了,就回家那一刹那吧,口音就别扭回去了。
彭岑哼了一声,道:“什么这o那o的,反正就是当老板的呗。这年纪轻轻的,家里富二代吧?”
关凌道:“什么富二代啊,富二代能上华工吗?富二代还不去个什么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留洋喝个洋墨水啥的啊?华工人都知道,以前是哈军工,你见过哪个富二代跑去上军工的?”
其实还真有,比如王展博,不过他情况特殊,因为他爹过去是当兵的,非要他上华工。
剩下的很多富二代,读书好的送出国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读书不好的,更要送出国了。
彭岑当然弄不明白,但他觉得关凌说的有道理,人家大学生,自己一个饭馆小老板,见识哪有别人多啊。
再看看关凌现在穿的衣服,这气质、风格,和去年就大不一样。
过去白的、黑的、红的大袄子一披,大围巾一裹,棉裤子一穿。
当然了,这完全不影响关凌美好的容貌,在他们那屯子是最好看的。
属于屯花。
现在呢?上面是一件宝蓝色的羽绒服,小巧鲜艳,下身是紧身的牛仔裤加长皮靴。
围巾是毛皮的,不知道是啥皮,但看起来就很暖和,油光水滑的。
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束了个高马尾在脑后,脸上的妆淡淡的。
彭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就是贼拉好看!
可惜了,从小到大彭岑都喜欢关凌,但关凌从来没把彭岑当喜欢的男人看,一直把他当兄弟。
现在好了,彭岑已经结婚了,而关凌去南京上了大学,两个人注定无法走到一起。
今儿开着车出来带关凌去机场接人,彭岑还是瞒着媳妇的呢,媳妇正好去娘家住两天。
这要让媳妇知道了,这大雪天的还不得光着膀子在院子里跪搓衣板呐?
从这点就能看出,彭岑对关凌还是很讲义气的。
至于关凌对彭岑讲不讲义气?彭岑就不知道了。
反正听说是个男同学,而且看关凌那左立难以的样,就知道估计是喜欢那小子吧。
彭岑一边开着车,一边在脑海中勾画那个叫许安阳的人的形象。
那种大城市里的花花公子、小白脸,学习优秀,穿的人模狗样的,搞不好还会一嘴子的洋文,弄点时髦的词汇,最会用花言巧语来骗女孩子的欢心!
就好像那个吴维,关凌的前男友,又高又帅,在高中骗走了关凌的心。
可是那小子就是个渣渣,沾花惹草,还把别的女孩子肚子给搞大了!
这样一个人渣,伤害了关凌,彭岑现在想起来都捏紧方向盘,觉得气直喘。
“岑岑你慢点!这大雪天的,油门收着点啊,咱不急,飞机有一会儿才能到呢。”
“诶,知道了。”
彭岑放慢了速度,他也想开慢点,好和关凌在路上多相处一会儿。
“那个……凌子,那个那个谁,现在怎么样了?”彭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期期艾艾地问道。
“哪个谁啊?谁怎么样了?”关凌问。
“就是那个…那个吴维啊。”
“吴维?”关凌听到这个名字一愣,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人。
想了一下才想起来,原来是前任啊,时间虽然不长,可他已经快要把吴维给忘记了。
“你问他干哈?”
“我…我就问问呗,咱不是唠嗑么。我挺好奇的,今年过年回来,好像也没啥他的消息。你知道吗?”
关凌摇摇头,道:“不知道,也许可能大概是死了吧。”
“哦。”
彭岑哦了一声没有再问,在关凌心中,吴维的的确确已经死了,死的透透的。
如果不是有人提一嘴,她都忘了还有这号人的存在。
过去的那些事以飞快的速度在模糊,遥远,遥远到感觉是上辈子发生的事。
雪还在下,一点都没有变小的迹象。
面包车的轮胎上装着防滑链,开车时发出咔咔的噪音。
为了让噪音小一些,彭岑尽量把车开得慢一点、稳一点。
快到机场的时候,和天气预报说的一样,雪花终于开始变小。
慢慢的,雪花消失了,雪停了。
彭岑靠边停车,把噪音巨大的防滑链给取了,重新上车。
“这瘪犊子防滑链太他娘的闹腾了,雪停了,雪停了。”
彭岑倒是希望雪再多下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