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疤(第2/4页)

作品:《我从来都不主动 不爱吃草的羊

了聊…怎么说呢…”董清柏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中,她低下头想了好一会儿,才道:“我…我感觉,她是一个很好的母亲,很好的妈妈。虽然她戴着镣铐关在监牢中,但是…她,看起来和平和,很安宁,全没有因为自己杀了人而感到惶惑。她甚至说,她愿意接受死刑,杀人偿命是古之天理,她说自己死了,女儿也少了个累赘。”

许安阳心中大受震撼,可是又能理解,他一下子也沉默无语,说不出话了。

董清柏接着道:“所以,我才愿意接这个案子。我…我从她那里,感受到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催促着我…”

刚说完,董清柏突然低下头,打开手里的纸袋子吐了起来,几声呕吐之声,晚上喝的酒吃的饭菜就都浪费了。

司机师傅连忙打开了后座的车窗,许安阳拿了一张面递给董清柏,董清柏擦了擦嘴,道:“不好意思,在车上,有点晕。我酒量其实不好的。”

之后,董清柏没有再说什么,车子也很快到了酒店,董清柏下了车。

“好了,我到酒店了,谢谢你送我过来,你直接坐车回去吧。”

许安阳点点头,“那我就不送了,有什么事可以电话我。”

说完,许安阳回到车上,吩咐司机开回了华工。

董清柏长舒一口气,将呕吐的秽物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回到了酒店房间中。

一回房她就进了洗手间,打开淋浴间的莲蓬头,衣服都没脱,水就哗哗哗的流到了她的身上。

从脑袋一路往下,湿了头发,浸透了衣衫,淋了好一会儿,她才将衣服脱掉。

其实她身材很不错,只是穿的外套宽大将其掩盖住了。

但在平坦的小腹上,却又一道粉红色的疤痕。

她轻轻抚摸着这道疤痕,已经不疼了,却又觉得很疼。

这是一个意外降生的生命在她身上留下的一道疤,一道永远无法抹除的疤。

那年她还在读高中,漂亮,聪明,老师、家长眼中的三好学生,同龄人眼中的大姐头。

她自信、张扬,又热情、活泼,没有人不认识她,没有人不晓得她。

她是山城一只闪着光的小鹿斑比,跳到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

她也有喜欢的人,是班上一个不那么出众,平日里默默无闻的男孩子。

喜欢的原因好简单,因为他唱歌很好,在学校文艺晚会上他唱了一首beyond的《光辉岁月》。

那年是1991年,香港的明星、歌曲传入内地,火遍大江南北的时代。

那也是一个女孩能因为一首歌,就喜欢上一个男孩的时代。

当时应该有不少女生因为这首歌就喜欢上他吧,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他还是挺帅的。

有些文弱,有些内向,瘦瘦的,留着当时流行的分头,总是穿一件白衬衣。

而在所有突然间表达爱慕的女生中,董清柏无疑是最亮眼的。

平日里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的她,在这件事上也无可争议的得到了第一,没有人抢得过她。

只是,感情的事,从来不是得到就是好,第一就是棒,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件事。

他们太年轻了,而且他们一不小心走的太远了。

在深夜一家录像厅看完录像后,他们偷尝了禁果。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就有第三次……他们遵循着本能,却不懂如何去保护。

当有一天董清柏发现那片红色一直不来,自己开始呕吐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直到她肚子开始隆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成绩下滑,父母带着她去医院一检查,才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父亲当场给了她一巴掌,差点把她扇晕过去。

父亲曾经是名棒棒军,后来从事搬家行业,巴掌硬的像铁。

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该怎么办?

父亲让她说出那个男的是谁,她却咬死不说,现在想想这种倔强和执着毫无意义,只能感动自己。

父母最后软下来,劝她做手术,她不肯。

父亲又给了她一巴掌,她反而倔强的决定,一定要做个好妈妈。

那时候的她太单纯,太骄傲,太自信,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就和学习、考试那样简单。

只要用心听,努努力,就能考第一名,就能解决问题。

父母没办法,只好给她请了一年的病假。

肚子越来越大,而那个男孩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来她家楼下找过她两次,她不敢让父母知道他来,避而不见。

当肚子大到无法掩盖时,她和母亲一起去了乡下老家,在一家乡镇卫生院里,花钱托熟人找医生过来给她接生。

她太年轻了,难产,不得不做手术,在肚子上划拉了一刀。

当她看着那个粉粉的,像个小老鼠一样的东西裹在襁褓里哭时,她没有任何的喜悦。

只有后悔与恐惧,这就是她的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