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淘宝(第1/2页)
作品:《最终信仰里林》里林从街头逛到街尾,竟是没有能够淘到任何一件附带念气的艺术佳品,看来不是这条竞价拍卖小巷里的商家老板们实在是黑心黑到了骨子里,连一件真品都不打算拿出,要嘛就是这个跳蚤市场实在是不上档次,连个真正具有“灵魂”的像样的宝物都没有。
“喂,这位兄弟,我看你已经在这里逛了半天了,你是有特定的目标还是在当‘淘宝客’呢?”
就在里林一脸无奈的打算离开的时候,一个看摊的中年大叔突然间向他搭茬道,所谓的“淘宝客”,正是指那些对自己的眼光及鉴定能力具有自信,试图在这种跳蚤市场上低价购入真品行货,再以高价倒手卖出赚取差值的二道贩子。不过真正的鉴定大师是不屑于来这种地方乱逛的,因为那是非常掉价的行为。而那些半桶水的伪行家,也往往会将一些欺骗性强的高级赝品当成是宝,欢天喜地的买回去,所以像这种自以为是“淘宝客”,一向都是这些奸猾似鬼的地摊老板们最为欢迎的客户之一。
很显然,逛来逛去又什么东西都不打算购买的里林,在这些老板眼中就是最典型的“淘宝客”了。
“我只是随便看看而已。”里林随意的回答道,他已经打算离开这个没有任何价值的地方了。
“请先等等!”中年大叔急叫道:“我看你也是个行家能手,这样吧,我就把自己手上压箱底的好货都拿出来,就看你到时候识货不识货了!”
也不等里林的答复,这位一脸自信的大叔就从自己坐在屁股下面的箱子中珍而重之的取出了几件物品,然后小心翼翼的摆放在里林的面前。
这是一把造型古怪邪恶的匕首,一粒浸泡在玻璃药瓶中的人类眼球,还有一个遍布裂痕,仿佛一碰就会碎掉的瓷盘。
说起来也巧,这里面至少有两件东西里林都能够叫得上名字。
“卞氏刀?绯红之眼?”
“哇~~~!这位客人果然是好眼光啊!”中年大叔一脸敬佩的低声叫道,像是惊讶又怕被他人发现的样子:“没错,这柄匕首就是一百多年前的杀人魔王卞尼多隆打造的卞氏刀,他每杀一个人,都会以死者哀鸣与表情为灵感,打造一柄匕首,他一生中一共杀害了两百八十八人,就只打造了两百八十八柄卞氏刀,在充满热情的收藏家眼中,每一把卞氏刀可都是无价之宝啊!而这一柄,最少也值七百万戒尼。”
“你少说了一句,如果他是真品的话。”里林随后将这柄所谓的卞氏刀丢到一旁,看也不看。中年大叔的太阳穴顿时跳动了两下,却是强压住心中的意外,做出一副遗憾的样子说道:“哎,算了,反正真品的鉴别是相当困难的,既然你无法做出正确的结论,我自然也不会强迫你去购买,那么你再看看这个呢?这个瓷盘可是传说中的古代东方秘境的天瓷,最近才被人从坟墓中挖掘出来,你别看它的样子不怎么好看,在那些考古学家或者是遗迹猎人的眼中,它真正的价值可是难以形容呢,怎么样,算你500万戒尼?”
老板的双眼眯成了一道细缝,眨也不眨的注视着里林,在看到里林对瓷盘表露出了不屑一顾的神情之后,他心中顿时大定,对里林的真实鉴定实力就已经心中有数了。
这个磁盘,是真货。
不过他虽然确实是出自古代的东方秘境,但品质却很一般,而且保存的状况也不是很完好,可以说,这应该是东方秘境中的平民家用器皿。但怎么说这也是货真价实的古董,老板要价500万戒尼真心不算贵,甚至还有一点点亏本。但是里林的表现却是恰到好处,他根本就看不出这件瓷器的真正价值。
这并不奇怪,里林又不是真正的鉴定师,他鉴定物品的依据并不是依靠丰富的经验和广博的知识,而是查看这件器物上是否有念气残留,而一个原本只供平民使用的家用物品,就算是放置的再久,再珍惜宝贵,也不可能凭空产生念气,里林自然是无法分辨了。
“好吧好吧……既然这两件东西你都看不上眼,那么这个呢?你刚刚不是也叫出这个东西的名字了吗,没错,它就是世界七大美色之一的【绯红之眼】,不过,实话告诉你吧,我手上的这只眼睛却并不是真正的绯红之眼,它得自一名窟卢塔族的混血儿,所以这只眼中的绯红之色并不是太正,再加上又只有一只,所以其价值便大打折扣,不过就算是这样,怎么说也是值个好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戒尼的。”
这又是一个谎话,任谁也知道这只眼球不可能会是真正的绯红之眼,它仅仅只是从瞳孔中散发出一些迷人的红色荧光而已,根本就没有那种能够将他人的灵魂摄入其中的邪异魅力。更何况,里林可是曾经亲眼见到过真正绯红之眼的人。
当然,无可否认的是,若是没有见过真货的人,还真是会被这只同样美的惊心动魄的眼球所迷惑的,它事实上是用被黑道组织杀死的天生具备魅惑能力的古达卡媚狐族的少女的眼球,再经过精湛的技艺为眼瞳植入从索拉孟德斯大萤火虫的发光腺体中提炼出来的荧光物质后精制而成的高仿品,论真实价值也是不低。再加上媚狐族的少女天生就具备催眠的能力,在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