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 渡劫者(第2/2页)

作品:《蓝白社小说

自弑神的壮举,把雷神榨干了。”苟爷笑道。

墨穷虽然知道有这么一位阐道者,但却不知道他的战绩。

“把雷神榨干了?他的特性是……”

“先出发,他在新墨西哥州,我们边走边说。”苟爷道。

新墨西哥州西部偏远的高原地区埋下了400根不锈钢金属杆,这些高米的金属杆,按照米的间隔标准,排列成宽16根、长25根的矩形阵,分布面积之广,覆盖了整片原野。

这片原野被称为闪电原野,而这片金属杆矩阵,便是大名鼎鼎的大地艺术·闪电场。

所谓大地艺术,即是利用大自然制作奇观,以某个区域本身作为艺术作品。

这种艺术形式,常常被蓝白社用作掩饰收容物。

一些莫名其妙,耗费巨资而不被人理解的收容措施,往往冠以艺术作品头衔,便能不被阴谋论地过度臆测其目的。

不过半日,墨穷就和苟爷赶到了闪电原野,刚来他们就看到了绮丽壮观,布满天空的闪电光纹。

“好美……”墨穷感慨道。

“艺术的最高形式就是大自然本身。看来大佬正在渡劫,我们等一下。”苟爷说道。

“这些雷电就是劈渡劫者的?”墨穷问道。

“那可不,看,他在那呢!看来是上来透气了。”苟爷指着闪电场道。

墨穷看向矩阵中央,那里赫然站着一个椭圆光源,强大而狂暴的电能激荡汇聚,犹如一个闪耀的光球。

他知道,那个光球,是个人。

所谓渡劫者,其实就是个天天被雷劈的男人。

与大卫不同,他起初不是这样的,但在三十二年前他十八岁生日那天,突然被一道黑色的闪电劈中,随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他长达三十二年的孤独生涯。

据保守估计,瑞迪安每天至少要被老天爷雷劈八万次,强制性的,而且人为的另算。

这使得他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被雷劈,有的时候运气好,雷劈得快,十几个小时就达到八万次,如此每天还能剩下几个小时的自由时间。

但大部分时候,是运气不好的,闪电劈几百次停几分钟,断断续续,休息的间隔期连不成大段的时间来。

“惨啊,五十岁了,都没怎么正经谈过恋爱。”苟爷说道。

墨穷心说可不是嘛,渡劫者自己是不怕被雷劈的,可以说,已知宇宙雷电免疫性最高的就是他,他免疫电能伤害特性之绝对,相当于大卫在心灵抗拒界的地位。

甚至更高,因为渡劫者还没有被电伤害过的先例,大卫倒是还被绝对恐惧破过防。

可那又怎样?谁能跟他在一起?吃几万块雷击木也扛不住一发天雷,地球上雷电的电流一般也有两三万安,最大幅值甚至会达到三四十万安。

品尝渡劫时,其周围数百米雷霆万钧,数米内犹如天崩地裂,形成超高能电场。

他体内储存不了那么多电能,闪电冲进他体内又导了出来,归于大地、释于空气,或被蓝白社导走用掉。

其体表会如同强烈光源般绽放电光,就像现在所看到的这样。

周围的金属物件会因此受到猛烈的静电感应与电磁感应,绽放出电光火花。

没多少东西能在这种狂暴的雷电汇聚下幸存,所以他吃个饭都费劲,基本上要等天雷停息的时候,赶紧送点饭水给他,若是在渡劫的时候,他身上连衣服都无法幸存,直接被烧了。

什么食物若是被雷劈,当场就得化为焦炭。做很多事的时候,都得靠老天爷赏脸。基本也就只能‘柏拉图’了。

“就不能做些隔绝雷电的罩子吗?实在没有,不还有贝斯特金属吗?”墨穷问道。

“阻挡力度越大,雷电越强,如果用贝斯特金属包裹他,汇聚的雷电会毁灭世界。”苟爷平静道。

“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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