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搬出去住(第2/2页)
作品:《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在哪看》理一点,“在外面生活要的钱很多的,不是和在学校里一样一个星期几十块钱就够了……”
“那像路鸣泽一样一个星期四五百呢?”
路明非垂着头,冷不丁的问道。
叔叔的话梗在喉头。
“也不够!”婶婶依旧气势汹汹,而且也注意到了叔叔刚刚所说的重点,“到底谁给你的钱?真有人给你找房了?你在外面认识什么人了!”
婶婶觉得路明非应该是被外面的坏人带坏了,恐怕就是那个他要去打工的酒吧里认识的!
然而路明非忽略了婶婶的质问,只是把头垂的更低一点,让叔叔和婶婶都看不见他的眼睛,继续语气平淡的问道:“四五百也不够的话,我爸妈每个月打来的钱呢?够了么?”
此言一出,仿佛施展了哈利波特里的“silence”魔咒一般,叔叔和婶婶都不再说话。
路明非是被他爸妈寄养在叔叔婶婶家的没错,但是寄养不是过继,路明非那远在国外考古的爸妈,每个月都会从国外汇过来一笔钱作为路明非的生活费。
路明非被送过来的时候还是孩子,这笔钱自然不可能打到一个孩子手上,当然是由叔叔婶婶代收代用的。
托这笔钱的福,路明非初中并不算很优秀的成绩可以上私立贵族高中。
也是托这笔钱的福,全家每月收入不过六七千叔叔婶婶能买一辆小排量的宝马,叔叔有钱买一些仿得很像的名牌货,婶婶有钱在麻将桌上输。
还是托这笔钱的福,堂弟路鸣泽在学校里有了“泽太子”的绰号,一个月的零花钱动辄几百——毕竟实在贵族高中上学,出手不阔绰点容易被同学看不起。
婶婶可舍不得自己宝贝儿子在学校里受委屈。
不过这笔让婶婶几家都过得很舒服的钱,到底算是谁的呢?
在被汇过来以前,它毋庸置疑是路明非爸妈的,那汇过来以后呢?
算是路明非叔叔婶婶的?还是路明非自己的?
从某种角度上讲,这和“过年收到的压岁钱是自己的还是父母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是这笔钱要比压岁钱多太多了,多到叔叔婶婶突然滞声。
这笔钱最开始肯定是该给叔叔婶婶的,毕竟彼时的路明非还只是个孩子,给一个孩子这么多钱可不是好事。
然后这个“传统”就像红包被家长收走一样一年年地保留了下来,唯一的不同就是孩子长大点了家长就不会收走红包了,但路明非的生活费依旧一年年在叔叔婶婶手中。
孩子会质疑自己的红包被收走,路明非却从没质疑过自己的生活费。
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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