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谋杀(第2/10页)
作品:《明朝那些事儿误导多少人》的太监都是人家淘汰的,皇帝不待见,大臣自然也不买账,平时谁都不上门,十分冷清。
但这一天,一个特别的人已经走到他的门前,并将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问候他。
他手持一根木棍,进入了慈庆宫。
此时,他与太子的距离,只有两道门。
第一道门无人看守,他迈了过去。
在第二道门,他遇到了阻碍。
一般说来,重要国家机关的门口,都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就算差一点的,也有几个保安,实在是打死都没人问的,多少还有个老大爷。
明代也是如此,锦衣卫、东厂之类的自不必说,兵部吏部门前都有士兵看守,然而太子殿下的门口,没有士兵,也没有保安,甚至连老大爷都没有。
只有两个老太监。
于是,他挥舞木棍,打了过去。
众所周知,太监的体能比平常人要差点(练过宝典除外),更何况是老太监。
很快,一个老太监被打伤,他越过了第二道门,向着目标前进。
目标,就在前方的不远处。
然而太监虽不能打,却很能喊,在尖利的呼叫声下,其他太监们终于出现了。
接下来的事情还算顺理成章,这位仁兄拿的毕竟不是冲锋枪,而他本人不会变形,不会变身,也没能给我们更多惊喜,在一群太监围攻下,终于束手就擒。
当时太子正在慈庆宫里,接到报告后并不惊慌,毕竟人抓住了,也没进来,他下令将此人送交宫廷守卫处理,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个小事。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将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人抓住了,自然要审,按照属地原则,哪里发案由哪里的衙门审,可是这个案子不同,皇宫里的案子,难道你让皇帝审不成?
推来推去,终于确定,此案由巡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讯。
审了半天,刘御史却得出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结论——这人是个疯子。
因为无论他好说歹说,利诱威胁,这人的回答却是驴唇不对马嘴,压根就不对路,还时不时蹦出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算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于是几轮下来,刘御史也不审了,如果再审下去,他也得变成疯子。
但要说一点成就没有,那也不对,这位疯子交代,他叫张差,是蓟州人,至于其他情况,就一无所知了。
这个结果虽然不好,却很合适,因为既然是个疯子,自然就能干疯子的事,他闯进皇宫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释了,没有背景、没有指使,疯子嘛,也不认路,糊里糊涂到皇宫,糊里糊涂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错,不错,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压,大臣一捧,也就结了。
可惜,可惜,这是在明朝。
这事刚出,消息就传开了,街头巷尾人人议论,朝廷大臣们更不用说,每天说来说去就是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这事,就是郑贵妃干的。
所谓舆论,就是群众的议论,随着议论的人越来越多,这事也压不下去了,于是万历亲自出马,吩咐三法司会审此案。
说是三法司,其实只有刑部,审讯的人档次也不算高,尚书侍郎都没来,只是两个郎中(正厅级)。
但这二位的水平,明显比刘御史要高,几番问下来,竟然把事情问清楚了。
侦办案件,必须找到案件的关键,而这个案子的关键,不是谁干了,而是为什么干,也就是所谓的:动机。
经过一番询问,张差说出了自己的动机: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给烧了,他气不过,到地方衙门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来上访,结果无意中闯入了宫里,心里害怕,就随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张差的说法,那就是扯淡。
柴草被人烧了,就要到京城上访,这个说法充分说明了这样一点:
张差即使不是个疯子,也是个傻子。
因为这实在不算个好理由,要换个人,怎么也得编一个房子烧光,恶霸鱼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况且到京城告状的人多了去了,有几个能进宫,宫里那么大,怎么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寝宫,您还一个劲地往里闯?
对于这一点,审案的两位郎中心里自然有数,但领导意图他们更有数,这件事,只能往小了办。
这两位郎中的名字,分别是胡士相、岳骏声,之所以提出他们的名字,是因为这两个人,绝非等闲之辈。
于是在一番讨论之后,张差案件正式终结,犯人动机先不提,犯人结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杀人灭口)。
但要杀人,也得有个罪名,这自然难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专业修养,从大明律里,找到这么一条: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者,按律斩。
为什么伤人不用管,伤什么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为止,就这么结案,大家都清净了。
如此结案,也算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