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殉国、疑团、残暴、软弱(第4/5页)
作品:《明朝那些事儿误导多少人》也许有人会觉得他很傻,无论哪个皇帝登基,你不是照样砍你的柴,过你的日子,但我却认为他的行为已经告诉了我们,公道自在人心。
他虽是一个普通的樵夫,却心系天下,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没有办法去表达自己的愤怒和抗议,投湖自尽就是他唯一的表达方式。
普通人也可以成为英雄的,只要你有勇气。
除去文人和老百姓外,一位武将也表现出了他的忠诚,此人是盛庸手下的大将张伦,在盛庸兵败投降后,北军也希望招降他,张伦笑着说道:“你觉得我是一个会出卖自己的人吗?”
说完毅然赴死。
张伦是一个不起眼的将领,我们之前也并没有提到过他,他虽然没有什么战功,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与之相反的事,如盛庸、平安这些职业武将却全部投降了朱棣。
盛庸、平安身负大才,素有谋略,历经百战,却反而不如自己的部下和一个普通的樵夫!诚然可叹。
【疑团】
朱允炆当然并不知道臣下的这些义举,他烧毁了自己的宫殿,然后不知所终,于是历史上最大的疑团之一诞生了。但其实这个疑团并不是由朱允炆的失踪开始的,早在朱棣攻入京城时,北军就接到了一个奇怪的命令,即不入皇城,而是退守龙江驿。很明显,朱棣并不想背上杀掉自己侄子的罪名,他围困皇城,给朱允炆自绝或是让位的时间。
但朱允炆的选择却出乎他的意料,烧毁宫殿说明朱允炆并不想让位,但这位有几分骨气的侄子却也没有自杀,因为在入宫后,朱棣并没有找到朱允炆的尸体。既不退位,也不自杀,那就只剩下逃跑了。
朱允炆的下落从此成了千古之谜,此事后来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和连锁效应,而朱允炆的逃走本身就如同一部侦探小说,我们将在后面对此进行详细地分析,这里暂不详述。
【暴行】
朱棣终于坐上了他的宝座,他认为这是自己当之无愧的,因为他为之已经付出了太多太多。多少次命悬一线,多少次功败垂成,才换来了今天的胜利和成功。
而在短时间的兴奋后,朱棣立刻意识到,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清除那些反对他坐上皇帝宝座的人。于是历史上一幕罕见的暴行开演了。
朱棣首先找到的是方孝孺,他知道方孝孺名满天下,而且道衍早在他攻下京城之前就对他说过:“殿下攻下京城后,方孝孺一定不会投降,但你一定不能杀他!如果杀了他,天下的读书种子就会绝了!”
有这位军师的警告,朱棣自然不敢怠慢,他预料到方孝孺一定不会轻易投降,但他也不会想到事情居然会演变成一次破历史纪录的惨剧。
朱棣在大殿接见了方孝孺,他希望方孝孺能够为他起草诏书,其实所谓起草诏书找其他人也可以,但如果是方孝孺亲自写的,能够起到安抚天下人心等更好的作用。所以这份诏书非要方孝孺写不可。
但朱棣绝不会想到,方孝孺应召而来,并不是给他写诏书的,而是拿出了言官的本领,要和朱棣来一场继位权的法律辩论。
方孝孺哭着进了大殿,不理朱棣,也不行礼,朱棣十分尴尬,劝说道:“先生不要这样了,我不过是仿照周公辅政而已啊。”
这句话激起了方孝孺的愤怒,他应声问道:“成王在哪里?!”
“自焚死了。”
“成王的儿子呢?!”
“国家要年长的君主。”
“那成王的弟弟呢?!”
“这是我的家事。”
社会青年朱棣终于领教了最佳辩论手兼继承法专家方孝孺的厉害,他没有那么多的耐心,让人拿出了纸和笔给方孝孺,逼他写。
方孝孺不写。
继续强逼。
方孝孺写下“燕贼篡位”四字。
朱棣已经愤怒得丧失了理智:
“你不写,不怕我灭你九族吗?!”
“诛我十族又如何!”
实事求是地看,方孝孺说这句话并不一定真想让朱棣去诛灭自己的九族,然而他却不了解朱棣,朱棣不是那种口口声声威胁说不让你看到明天的太阳之类的话的人,但他却可以保证明年的太阳一定会照在你的坟头。
而且他十分精通暴力法则,并且会在适当的时候使用他,至少他的使用技巧已经超过了当年的陈友谅,因为他懂得一条重要准则:
暴力不能解决一切,却可以解决你。
他让人把方孝孺拉了出去。
方孝孺的最终结局是:凌迟,灭十族。
历史上从来只有九族,但人类又一次展现了他惊人的的创造力。那多出来的一族要感谢朱棣的发明创造,他为了凑数,在屠杀的目录中加入了方孝孺的朋友和学生。
方孝孺是一个敢于反抗强暴的人,他虽然死得很惨,却很有价值,他的行为应该成为读书人的楷模,为我们所怀念。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杀人犯在残杀第一个人时是最困难的,